达州市教育系统统计培 训 讲 义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的统计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教育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今天我将和大家共同学习教育统计方面的相关知识,目的是全面贯彻《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教育系统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一、教育统计的主要内容 教育系统统计除了日常的数据统计之外,每年有两个大型的统计,那就是每年9月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12月的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一)教育事业统计报表1、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作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校基本情况,是国家认可的教育法定基础数据,是国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数据也是国家分配下达各种教育经费(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各种助学金,薄弱高中改造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对教育事业统计填报提出了更高要求2、教育事业报表制度改革2011年,教育部以“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从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报表体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具体为:(1)关注教育公平,细化了学前教育、民族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情况等弱势群体教育指标; (2)重视教育质量,新增了师资培训、学生体质、学校卫生、医疗保健等与教育质量相关的指标;(3)回应社会关注和领导关切,增加了学校安全、专职员和心理咨询人员等相关统计指标;(4)重新梳理了教育统计标准,修订和完善了教育统计指标解释、填报说明,同时增加了统计指标的国际可比性;(5)依据新编制的学校(机构)代码,将原来7套相互独立的统计报表整合为一套报表,实行以主体校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数据的填报,避免数据的重复填报和漏填3、基础教育报表制度本套报表一共有36张表,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班数、班额、学生、教职工(专任教师)、办学条件(校舍情况、资产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诸多方面表号表名表号表名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基础基4212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年龄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基础基424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基础基425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基214特殊教育班数基础基431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基础基441教职工其他情况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基础基313初中学生数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基础基314普通高中学生数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基础基315特殊教育学生数基础基513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情况基础基331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基础基521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基础基531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基础基411幼儿园教职工基础基53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基础基412中小学教职工基础基911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及教职工数基础基413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基础基91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基础基4211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基991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4、中等职业教育报表制度本套报表一共有25张表,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班数、班额、学生、教职工(专任教师)、办学条件(校舍情况、资产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诸多方面。
表号表名表号表名中职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中职基411教职工情况中职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中职基421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中职基311分专业学生数中职基422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学历情况中职基321在校生分年龄情况中职基423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中职基322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中职基424分科专任教师情况中职基331学生变动情况中职基431专任教师变动情况中职基332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中职基441教职工中其他情况中职基333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中职基451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中职基341招生中其他情况中职基511校舍情况中职基342在校生中其他情况中职基521资产情况中职基351培训学生情况中职基522信息化建设情况中职基361外国留学生情况中职基91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中职基991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二)、年度教育经费统计统计目的: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本套报表一共有4张表,由基本情况表、收入情况表、支出情况表、年末债务情况表组成。
二、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把“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确定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任务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因此,各教育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必须深入贯彻执行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改善统计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使统计数据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教育事业的运行情况,预测教育事业发展趋势,为教育决策和管理服务三、依法统计的基本内涵依法统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依法做统计,二是依法管统计依法做统计,就是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活动;依法如实、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负责;依法履行对统计调查对象保密的义务依法管统计,就是依法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法定职权,并为开展统计工作及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调查,依法查处统计违规行为;依法检举、揭发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统计的法律法规广义的“统计法”泛指全部的统计法律规范,统计法律规范有四个法律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国主要的统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令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基本结构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3号颁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6号公布,自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日起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颁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五、统计处罚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省级教育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1、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一是组织领导教育统计工作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二是组织和实施教育统计调查的各级各类学校;三是依法负有提供教育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
2、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1)统计工作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2)依法开展教育统计的情况①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②对教育统计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问题③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教育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3、数据质量核查的重点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异动情况;(2)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异动情况,中职在校生学习类型和学生资助情况七、强化依法统计,确保统计质量多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一些以往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学校按照统计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了统计员,设置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各学校迟报、拒报的现象逐步减少,虚报、瞒报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从而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发挥了统计在教育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了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确保统计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教育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统计,坚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一)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权利与义务,依照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 【“统计统计,大概估计”尽管《统计法》已经颁布多年,但是这种落后错误的观念并未完全消除究其原因,有传统错误认识问题,也有目前的客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