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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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入的税收筹划第一节 工资新金的税收筹划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听到有人抱怨拿到了一笔报酬,但在扣税后感觉少了一大笔钱。因此,如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怎样合理节税就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行了重大改革调整,此次改革切实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工资薪金所得税涉及面广、占税收比例大,特别是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如何根据税法的要求,选择最佳的节税方案,是广大企业和市民尤其是工薪族最关心的事情。 一、收入福利化看我“隐身术”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企业一味地增加员工的现金收入并不完全可取。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其名义工资,减少员工的税金支出,达到增加实际收

2、入的目的。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为员工提供交通设施。员工上下班一般都要花费一定的交通费,企业可以通过提供免费的接送服务,或者将单位的车辆租给员工使用,再相应地从员工的工资薪金中扣除部分的方式予以调整。对企业来讲,当职工支付的税金影响其消费水平时,企业就要考虑采取加薪措施,增薪必然会引起税负变化,反而会导致企业支出增加。因此,由企业承担部分费用的做法往往会使职工、企业双方受益。 (2)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必须具有不可变现性,即不可转让,不能兑换现金。 (3)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随着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参加各种培训已经成为个人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如果企业每年给

3、予员工一定费用额度的培训机会,员工在计算个人的报酬总额时,一般也会把这些考虑进去。这样员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负担。 (4)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开支已经成为许多家庭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个人支付的旅游支出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在制定年度员工福利计划时,可以给部分员工及其家属提供一次旅游机会,而把相应的费用从原打算支 付给职工的货币工资及奖励中扣除。员工在维持同等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税金支出。当然,企业支付的职工旅游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可以考虑从工会会费、公益金中支出。 案例9.1 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小李会固定每年一次

4、去一些历史古城游玩。如果你是一名税务筹划人员,你会怎样给小李作出合理的税收筹划呢? 解析:让小李跟公司沟通,将小李的每次旅游支出全部带到公司报销,签订公司承诺小李每年一次旅游的福利以及报销范围和额度的协议,这些费用作为公司给小李的福利,从小李的工资中加以扣除,这样小李的工资则变为原先的收入减去旅游费用后剩余的部 分,适用的税率以及缴纳的税收自然会相应地减少。 案例9.2 王先生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因为工作的特殊性,一般不在公司办公,通常在客户单位办公,所以公司一般不提供工作餐,但由于特殊原因,王先生近两年不需要外出办公,只需在公司办公即可。请问王先生如何筹划才能减少其应该缴纳的税收? 解析

5、:王先生可以跟公司协商,让公司每天中午以公司的名义为其提供工作餐,此部分支出从王先生的工资薪金中扣除,这样一来,王先生既可以和以前一样正常工作,工资薪金所属的综合所得缴纳的税收也会相应地减少。 二、收入均衡化开车,只有匀速才省油 (一)一次性奖金:分批发放或者采用包干制 因为个人所得税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收入低税率就低,收入高税率就高,纳税也就多。因此,要尽量减少一次性累计发放奖金和补助的情形,不少企业内部业绩考核时,是年终一次性兑现奖金及福利补助,这样势必造成发放月份税收增多的结果。如果企业将按年考核改为按季度考核甚至按月考核,按季度或按月兑现奖励,不再等到年终集中奖励,员工缴纳的税

6、收就会下降,在企业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员工的收入会增多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3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X适用税率一建算扣除数居

7、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2022年之前,个人年终奖的计算原理平移了以前的年终奖政策,只是纳税人有使用或者不使用的选择权,无须在减去当月收入不足扣除费用的差额后,再除以12个月。用通俗的话说,在2022年之前,关于年终奖的税收筹划还存在较大空 间,但在2022年以后,年终奖、工资薪金合并征收,不再单独计税,就不再存在筹划空间。此外,劳务报酬、稿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全部变为综合所得,所以四者之间相互转换形式的税收筹划也不再适用。 案例9.3 某公司业务人

8、员张三2020年每月平均发放工资6000元,允许扣除的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费用为5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张三2020年2月取得2019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张三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 (1)如果张三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张三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下: (600012+36000)-500012-50012-300012 =6000(元) 其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2)如果张三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 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张三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9、应税收入如下: 600012-500012-50012-300012 =-30000(元)0综合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再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3600012=3000(元) 对应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60003%=1080(元) 两种计税方法相比,明显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合适。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我们常说的年薪制。因此自然人 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的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

10、法。 案例9.4 某公司业务人员李四2020年每月平均发放工资30000元,允许扣除的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费用为15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李四2020年2月取得2019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0元;李四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 (1)如果李四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李四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下: 3000012+360000-500012-150012-300012=606000(元) 其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600030%-52920=128880(元) (2)如果李四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度综合

11、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李四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下: 3000012-500012-150012-300012 =246000(元) 综合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24600020%-16920=3228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36000012=30000(元) 对应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6000025%-2660=87340(元) 李四总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2280+87340=119620(元)。 两种计税方法相比,明显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合适。 通过以上案

12、例,我们发现以下规律:低收入人群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度的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税金更少。中高收入人群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少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节省的额度不如想象中大。如果规划不好,反而会多缴纳税金。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雷区”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存在税率临界点税负反向变化的问题,即多发奖金后,适用的税率提高,多缴纳的税收反而超过多发放的奖金。因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要避免恰好进入高税率的“雷区”。 案例9.5 张先生2020年工薪报酬为取得代扣专项扣除后的工资8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10000元,

13、无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80000-60000-10000=10000(元),适用3%的税率,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100003%=300(元)。假设2020年年终奖为36000元,纳税人选择单独纳税,3600012=3000(元),360003%=1080(元);假设张先生取得2020年年终奖为36001元,纳税黑洞就会出现,3600112=3000.08(元),3600110%-210=3390.1(元),两者间的差额=3390.1-1080=2310.1(元),多领1元年终奖,却需要多缴个人所得税2310.1元。 经过测算,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年终奖在3600038566.67元的区间存在

14、多发钱却收到更少钱的“陷阱”,不仅仅在这一档位,在144000160500元,300000318333.33元,420000447500元,660000706538.46元,9600001120000元的档位都存在年终奖“陷阱”,所以企业在发放各等级年终奖时要避免这些区城。年终奖的这些无效区间如表9-1所示。 根据上表,按照这种思路,我们假设某人在第1档(年终奖36000元)的年终奖纳税黑洞的上限是X,则有下面的计算公式:X-(10%X-210)=36000-360003%,经过计算,X=38566.67元,即第1档的纳税黑洞区间为3600038566.67元;同样,假设第2档的年终奖纳税黑洞

15、的上限是Y,则有下面的计算公式:Y (20%Y-1410)=144000-(14400010%-210),经过计算,Y= 160500元,即第2档的纳税黑洞区间为144000160500元;根据同样的计算原理可得出不同档次的个人年终奖纳税黑洞。 案例9.6 某纳税人2021年工资薪金所得为8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为123000元,若年终奖为40000元,他有两种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算和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第一种情况,单独计算纳税,应纳税额为4000010%-210=3790(元);第二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则应税收入为40000+80000-123000=-3000(元),无须纳税。

16、针对同样的数据,假设该纳税人的年终奖金增长到100000元,纳税 人同样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情况,单独计算纳税:工薪薪金80000元无须纳税,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0000010%-210=9790(元); 第二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应税收入为100000+80000-123000=57000(元),应纳税额为5700010%-2520=3180 (元)。如果该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如将100000元拆开,21000元作为年终奖金单独核算,应纳税额为210003%=630(元), 79000元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应税收入为80000+79000-123000= 36000(元),应纳税额为360003%=1080(元),合计纳税10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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