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包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合同(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承包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合同服务合同书 甲方:乡人民政府 乙方:保洁服务中心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餐饮服务采用包工的方式。 二、承包期限:自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三、服务范围:乡人民政府食堂的餐饮服务。 四、承包价款、付款方式:乙方在乡人民政府食堂投入1名餐饮服务人员,甲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3700.00)元月(大写:叁仟柒佰元整),服务费用每月一结。 五、乙方承诺: 1、餐饮服务人员做到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并对其实施保养、清洁;保证食品蔬菜卫生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合理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
2、原材料,节约水、气、电。 2、爱护设备设施,约束各服务人员不得出现偷窃行为、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六、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餐饮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员工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如通知后且不整改,甲方有权有求更换服务员工。 七、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并遵守甲方、乙方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保险和支付工资、劳保福利等一切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3、 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服务员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4、 乙方员工发生工伤,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年 1 月 1日 20年 1月 1 日 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