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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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肥西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一、独生子女户奖励优待(一)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1、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男孩30元、女孩4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市无单位居民,给予一次性20003000元的补助;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比照退休执行。3、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4、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

2、照顾。5、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100%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6、父母参保缴费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再增加30元人年的缴费补贴。增加部分由县财政承担。7、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的,一次性享受安抚资金1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经鉴定为级以上)不再生育(收养)的,一次性享受救助资金5000元;、独生子女夫妻有一方为长期慢性病症且不能自食其力(提供当年度低保证)的,或家庭有重大灾难(如火灾、车祸、工伤等),致使夫妻一方重伤(经鉴定为级以上)或死亡的,一次性享受救助资金3000元。(二)放弃生育指标奖励对符合省条例规定可以

3、申请再生育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子女年满16周岁时,再奖励2000元。(三)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只生一个女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1、女孩高中阶段每年补助寄宿费300元;高考考入一本院校奖励5000元、考入二本院校奖励3000元、考入三本院校奖励2000元。2、父母参保缴费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县财政再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对选择每年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30元、40元;选择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3、家庭现有农业户籍人口政府代缴个人参合金。4、被县级以上表

4、彰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 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108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女的奖扶对象每人每年1320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五)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

5、达到三级以上);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可以作为特别扶助对象。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年366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4500元。二、二女户奖励优待(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 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108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女的奖扶对象每人每年1320

6、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二)节育奖励政策内生育二女,夫妻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三)教育奖励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二女绝育户子女可享受下列奖励:1、高中阶段每年每人补助寄宿费300元;2、高考考入一本院校奖励5000元、考入二本院校奖励3000元、考入三本院校奖励2000元。(四)表彰奖励被县级以上表彰的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五)重大灾难救助二女户夫妻有一方为长期慢性病症且不能自食其力(提供当年度低保证)的,或家庭有重大灾难(如火灾、车祸、工伤等),致使夫妻一方重伤(经鉴定为级以上)或死亡的,一次性享受救助资金

7、3000元。(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助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二女绝育户家庭现有农业户籍人口免缴个人参合金。(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缴费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县财政再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对选择每年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30元、40元;选择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一)节育奖励本县户口和本县计划生育常住管理对象享受如下奖励:1、上环、皮下埋植每例奖励200元。2、人工流产、人工引产每例奖励400元;3、政策内生育二孩,夫妻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

8、励600元。(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助每年12月底前全县政策内在孕胎儿免缴个人参合金。(三)人口基金帮扶 建立人口专项基金,采取项目运作方式,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开展困难救助、致富帮扶、平安保障等工作。1、重要节日给予救助金慰问;为考入大中专院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子女提供学费帮助;对遭遇意外情况或重大困难的计生家庭提供特殊救助。2、扶持发展生产或为其创业提供资助。3、其他符合省人口基金会业务范围的帮扶活动。(四)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障制度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妇幼安康、节育手术健康等保险。四、节育手术并发症奖励优待(一)节育手术并发症特扶扶助标准:一级每年3720元;二级每年2520元;三级每年1320元。(二)节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固定补贴标准按鉴定等级二级以上每月200元,三级每月180元。(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助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免缴个人参合金。(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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