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20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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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长江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二0一八年八月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目 录第一卷 4第一章 招标公告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二卷 5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一、投标函部分 58二、资格审查资料67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

2、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已由渝教建函【2018】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江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长江师范学院。2.2建设内容及规模: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的不能提前预计、临时突发的小型装饰装修、房屋维修改造、道路管网改造、供水供气、体育设施建设等零星维修项目(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60万元。

3、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完成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的全部内容。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市外企业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6 日起,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

4、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会议室(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http:/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江师范学院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996707110代 理 机 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188672018年8月6日第二

5、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长江师范学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89967071101.1.2招标代理机构代 理 机 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188671.1.3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1.1.4建设地点长江师范学院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3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

7、得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涪陵区的投标活动。注: 以上所要求的证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或证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件)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

8、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7 日17:00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以下邮箱: ,否则,将视为确认招标文件所列内容。(质疑问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8 月 8日 17:00后,投标人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http:/ 2018 年 8 月 10 日15:00(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http:/ 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后的总价下浮比例的报价形式(其中认质认价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规费、税金不下浮),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各种风险因素,中

9、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1.本工程计价原则,竣工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2.材料价格:执行涪陵区2018年7月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不另计采购及保管费)。涪陵工程建筑材料信息价格中未有的材料价格,执行2018年7月份重庆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以上两种信息价格均未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核定材料价格。3.人工费价格:按涪陵区2018年二季度土建、装饰、市政、安装、维修、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人工信息价执行。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经校建处验收合格后,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的规定计算。5.投标报价(投标下浮比例):投标人须参考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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