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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研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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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研究细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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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如此〔试行〕  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公正性,确保公开、公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规定,结合我市体能测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如此第二条本实施细如此适用于人民警察职位招录招录机关开展人民警察特殊职位招录要求不进展体能测评的,应报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第三条体能测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选拔的原如此,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体能测评过程原如此上实行全程录像,自觉承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视第四条体能测评工作实行分工协作责任制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监视全市各级机关体能测评工作,必要时派人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市级招录机关体能测评考场开展巡视。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本地区体能测评工作,各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市级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体能测评工作各区县、市级招录机关应成立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能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视各区县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区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部门、招录机关与承当体能测评任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长原如此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担任,其余为副组长或成员市级招录机关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本部门、纪检监察室、干部〔人事〕处与承当体能测评任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长原如此上由本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其余为副组长或成员 第二章容与标准第五条体能测评容与标准为:〔一〕男子组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二〕女子组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X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第六条考生的年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日,以居民载明的日期为准第七条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如此 第三章测评准备第八条制定体能测评实施方案各区县、市级招录机关应制定本区县、本部门的体能测评实施方案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方案容包括组织领导、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工作组构成、工作流程、成绩公布方式、工作纪律等第九条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对象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假如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如此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第十条设立考场主任、副主任体能测评考场应设主任、副主任3—5名考场主任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招录机关有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按规定全面主持体能测评工作;考场副主任由招录机关与承当体能测评任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按职责分工协助考场主任具体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一条组建体能测评工作组〔一〕监视组负责对体能测评工作全程监视,在体能测评场地承受举报,对有异议的体能测评结论与举报情况与时进展调查处理答复组长由区县纪委监察部门、市级招录机关从事纪检监察的同志担任,必要时设副组长,由区县、市级招录机关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设监视员数名,具体安排到各体能测评组履行监视职责原如此上应当设录像员、照相员1—2名,负责全程录像与重要环节的照相〔二〕工作组按每组考生20名左右设体能测评组〔男、女分设测评组;原如此上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应分在同一测评组〕,每组设引导员1名、监视员1名引导员负责带队,将考生带往规定的考场,依照体能测评项目的顺序和考生抽签顺序组织开展测评;监视员随队监视设统分员2名,负责汇总考生各项体能测评成绩,填写《体能测评成绩公布表》,并请考场主任、裁判长、监视组组长在该表签字确认设报到人员数名,负责考生报到,查验考生身份,保管考生随身携带的物品〔三〕裁判组负责按项目标准对考生进展体能测评、成绩登记和向考生宣布成绩裁判组由裁判长1名,裁判员数名、计分员数名组成裁判长原如此上应由取得一级与以上田径裁判资格的人员担任,裁判员由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或取得二级与以上田径裁判资格的人员担任,计分员由其他工作人员担任〔四〕后勤保卫组后勤人员负责体能测评的后勤服务工作,医务人员负责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的医疗救助工作,保卫人员负责体能测评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第十二条选择标准的体能测评场地,一般设立候考区、准备区、测评区,准备好相关器材和资料,悬挂标语,贴体能测评项目与标准、考生须知、考生分组表〔也可体能测评正式开始前贴〕、路标等,并在体能测评前一天对场地布置进展验收,设置警戒线,实行封闭式管理。

体能测评前应了解气象情况,如遇场地积水或天气恶劣等情况,不适宜进展体能测评的,经市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可暂缓体能测评或调整体能测评日期,并提前告知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除天气、场地或组织方等原因外,不得因个别考生身体状况原因调整体能测评日期或时间第十三条体能测评前,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级招录机关要集中对参加体能测评的全体工作人员进展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掌握体能测评标准,熟悉体能测评流程,强调体能测评纪律 第四章测评实施第十四条体能测评开始前40分钟,各体能测评工作组人员在指定地点报到,将等通讯工具关闭交由专人保管,领取测试器材、《体能测评考生须知》、《体能测评考生分组表》、《体能测评考生签到表》、《体能测评考生抽签顺序表》、《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体能测评考生成绩公布表》、《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场情况记录表》、抽签号等,佩带好标志牌按时到岗第十五条体能测评开始前35分钟,裁判员向裁判长报到裁判长向裁判员说明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流程与工作要求,并带领裁判员熟悉体能测评场地,做好体能测评相关准备工作第十六条体能测评开始前30分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报到处凭和居民报到,并按《体能测评考生分组表》的分组情况,在《体能测评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将等通讯工具关闭交由专人保管。

采取分组抽签方法确定体能测评顺序,准确填写《体能测评考生抽签顺序表》,考生对所抽的顺序号进展签名确认对报到后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与考生不得擅自出入体能测评场地或对外联系,不得将抽签顺序号告诉他人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当场宣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第十七条体能测评开始前25分钟,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在报到处向考生宣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裁判长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流程与考试纪律第十八条体能测评开始前20分钟,裁判员、工作人员与考生在指定地点集体见面如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裁判员、工作人员应回避,并与时进展调整第十九条体能测评开始前10分钟,各组引导员、监视员分别持《体能测评考生签到表》和《体能测评考生抽签顺序表》,依次带领考生进入测试点进展体能测评其他未排到的体能测评组考生,可由引导员带到准备区做准备活动第二十条裁判长宣布体能测评项目与标准、裁判员进展动作示后,考生依次逐项进展体能测评考生完成一个项目测试后,裁判员当场将成绩记入《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后向该考生宣布成绩一组考生测完一个项目后,裁判员、引导员、监视员核准成绩后在《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假如出现成绩不合格的,该考生也应在该表签字确认〕。

按照体能测评顺序,前两项体能测评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裁判员当场宣布该考生测评不合格且不得进入下一项目的测评在体能测评中,考生自愿申请放弃测评的,经监视组组长核实,报考场主任同意后,可不再进展测评,由考生在《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不合格栏签字确认第二十一条体能测评完毕后的当天,应完成如下工作:〔一〕在监视组组长的监视下,统分员根据各组监视员报来的《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和《体能测评考生抽签顺序表》,将考生各项体能测评成绩填入《体能测评成绩公布表》,经监视组组长核准后,与考场主任、裁判长、监视组组长一起在《体能测评成绩公布表》上签字确认〔二〕在体能测评当天,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级招录机关将《体能测评成绩公布表》同时通过榜、本区县〔本部门〕网络公布,也可在三项体能测评后当场向全体考生公布公布时,应具体明确考生的体能测评成绩与是否合格、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并公布举报,承受社会监视〔三〕监视组组长在汇总各体能测评工作组监视员的监视情况后,在《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记录工作程序、执行纪律等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第二十二条体能测评原如此上应在一天完成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较多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可在连续的假如干天开展,但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不得分别开展。

体能测评中,先测对体能消耗较小的项目,后测对体能消耗较大的项目,具体顺序为:10米×4往返跑〔或纵跳摸高〕、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800米跑〕体能测评开始后,原如此上不得更换测试场地、测试器材和测试方法假如遇重大情况,经请示市公务员局同意,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第二十三条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全部合格者,具有面试人选的备选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第五章附如此第二十四条因工作需要,其他不是人民警察职位招录,报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也可参照本实施细如此执行第二十五条在体能测评工作中,假如有弄虚作假、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方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如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如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体能测评考生须知2.体能测评考生分组表3.体能测评考生签到表4.体能测评考生抽签顺序表5.体能测评考生单项成绩记录表6.体能测评成绩公布表7.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场情况记录表       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考场报到处,凭本人、报到。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二、将等通讯工具关闭,随其他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如此按违纪处理三、裁判员、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开始前与考生集体见面,如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考生应主动提出回避,考点核准后将立即调整相关裁判员或工作人员四、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等候场地的,须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并承受工作人员全程监视五、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受伤体能测评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考生自行负责六、考生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只报告本人的组别和抽签序号体能测评时不得透露自己、号等信息,否如此按违纪处理七、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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