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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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输血原则1、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浪费,杜绝 不必要的输血。2、检验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 600ml 以上的 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3、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非输不可的要 通过患者自体输血或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或输血液代用品。4、对血红蛋白在 9 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 400ml 以下者,除 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5、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 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供血。6、治疗性用血,80%以上应输成分血。二、用血申请、审批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

2、种异体血的 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无家属的 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带班院长同意、备案,并 记入病历。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用血申请单,由上级 医师或科主任把关并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签字、登记后连同授 血者血样送交检验科备血。3、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 400ml 以下的用血, 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直接交检验科供血; 500ml 1600ml 的急救用血,要经科主任审批签字,大于 1600ml 经医务 科批准;大于 4000ml 时,报医院领导审核签字。4、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 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3、,不论是自体或家属亲友供血,同 样要填写临床输血通知单,经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批后施 行。5、治疗用血,对慢性病人血红蛋白在 9 克以下,应采用成 份输血,缺什么补什么,由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由医务 科审批方可供血。三、输血登记凡临床输血(包括成份血),都要上报医务科登记(急诊患者 输血可不登记),半年公布一次,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四、输血反馈临床输血要填写用血申请单,输血后要对输血(包括成份 输血)后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送检验科,检验 科每月将反馈意见、分析结果上报医务科、分管院长。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

4、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逐级负 责,逐级请示。2、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每日上午、下 午至少各查房一次。查房内容包括:系统巡视、检查所管病人的 全面情况;对危重病人随时视察处理,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 待诊断的病人要重点巡视;及时、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 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 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妥 善安排病人的膳食,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 面意见。3、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查房内容包括:对所管病人

5、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 手术后、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 讨论;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倾听病 人的陈述,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 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治质量及医 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4、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 次,应 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查房内容主要 包括: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计划,重点解决疑难 病例;亲自询问所查病人的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听取各

6、级医师、 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决定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及治疗; 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结合临床并例 进行教学工作,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考核住院医师、实 习医师对“三基”的掌握情况。5、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 上午进行。上级医师查房前,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 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上级医师 查房,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 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 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 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6、

7、对于急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 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临时检 查病人。7、对新入院或新转入院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8 小时内 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 48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 72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 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危重病人住院期间 24 小时内应 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手术前、后应有手术主刀医师查房。8、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上级医师查 房是时应有分析意见,更改、调整诊治方案应有分析记录。9、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 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

8、解对病人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 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 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 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 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 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 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

9、注意观察,保证安全。二、手术室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 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 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 途径。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 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 有敷料和器械数。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 签名是否正确。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

10、方内容是否 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 质,是否超过有效期;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 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实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 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 血型、交叉配合实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 、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 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 及标本的质量。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 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医学影像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 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 角度、剂量。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 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

12、针的数量及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 和有无断针。九、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十、特殊检查室(如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交接班制度1、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科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 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 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 士长报告病房

13、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 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 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每次晨会不得 超过半小时。2、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 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做 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3、交班具体要求:(1) 护士应有书面交班本,详细记录危、重、新及手术前后病 人情况和注意事项。护士交班本上还应详细记载病人流动情况。(2) 交班前应全部完成本班工作,并尽可能为下班做好准备,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须说明原因,交接班后继续完成。(3) 护士交班时应共

14、同巡视病人,进行床头交班。同时按规定 项目及数字交清剧毒、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及病人特殊检查、标 本收集等。(4) 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床头交接 班。(5) 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 班者负责,不得推委。(6) 白班护士交班前应准备充足抢救物品及敷料、器械、被服 等。(7) 其他医、护、技部门的交接班按各部门制度细则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 负责组织并主持。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 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 医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室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

15、时报请医务科、 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病人。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 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有抢救医嘱就要有抢救记录,记录应按照要求书写。涉及到法律 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 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 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 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 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 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 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 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 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6、安排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 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7、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 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 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 抢救的后勤工作。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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