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搁浅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项目部XXX年XXX月船舶搁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一、 险情特点1、 主要发生在枯水期浅险航段和洪水期中下游弯曲航段,枯水期发 生率最高2、 搁浅船舶的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序不易确定二、 可能引起的后果1、 在航道中搁浅,易造成水上阻航,甚至断航2、 搁浅常常会造成船体、螺旋桨、舵的损环3、 燃油或其它危险物质、污染物泄漏造成水域污染4、 受水位、潮流、风浪、河床底质等因素的影响,船舶可能断裂或 倾覆三、 应急处置重点1、 核查船舶损害情况和搁浅程度,掌握、评估船舶的安全状态,并 采取措施尽量保持船体平衡2、 综合考虑船舶、水文、气象和河床底质等因素,制定施救方案, 并选择有利时机,组织力量迅速实施3、 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或发生污染及其他事故4、 发生阻(断)航事件时,迅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维护事发水域 正常通航秩序四、 应急处置程序(一)险情信息收集与处理了解、遇险船舶的基本资料和遇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船员人数、船舶装载情况(载客和载货情况)、是否有危险货物2、 搁浅原因、搁浅部位及船首向、搁浅前后的吃水变化、船舶触礁 搁浅时的航速3、 搁浅水域河床底质及坡度,搁浅点至岸距离,船舶周围水深分布4、 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情况(水文、气象、航道、通航等)及对通航 环境的影响程度5、 船舶有否发生大幅度的倾斜,船体有无随风浪摇摆和拍底或异常 响动6、 船舶、机器、设施受损情况,排水能力及操纵能力受限的程度7、 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正在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措施8、 船长对险情(事故)的判断及救助要求(二) 现场处置措施1、 提醒船舶应采取的行动(1) 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悬挂船舶搁浅的号灯或号型,引起来往 船舶的注意(2) 保护通讯联系,即时向海事部门通报船舶搁浅情况,稳定船员情 绪(3) 检查搁浅部位及受损情况,若船舶进水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堵 漏排水(4) 测量各压载水舱、货舱、燃油舱和空舱等舱室的情况并详细做好 记录,分析水线下船体受损情况(5) 测量船舶周围水深及吃水变化,掌握搁浅水域河床底质及坡度 情况,收集近期天气、水位变化情况,评估险情的发展趋势(6) 分析船舶的强度及稳性,判断船舶是否有断裂或倾覆的可能(7 )利用船锚、抛货及调整油水控制船身平衡,如船舶因风浪引起拍 底应考虑在大舱内注水稳固船身(8)制定脱浅方案,并采取脱浅自救如:利用车、舵、锚及调整油水、 移动货物调整船舶纵(横)倾以及利用高潮时自行脱浅等2、 船舶脱浅方法(1) 自然脱浅,利用水位变化自行脱浅(2 )自力脱浅,利用本船的车、锚自救脱浅(3) 移载脱浅,通过移动压载水、燃油或货物,改变前后或左右吃水 脱浅(4) 卸载脱浅,将船上的货物卸载到另一艘船上脱浅(5) 拖带脱浅,借助他船拖带脱浅3、 控制险情措施(1)有舱室舱破损时,应加大堵漏、排水力度及受损部位邻近舱壁的 加固力度,尽可能延长船舶下沉的时间,减小搁浅支撑力(2) 船舶搁浅后应尽快、及时组织施救,防止因水位回落或河床泥沙 淤积导致险情恶化(3) 若船舶短时间内不能脱浅时,应采取有效以防止礅底、向岸漂移 和打横等使搁浅进一步恶化(4) 如船舶无法脱浅,可能断裂或沉没时,对将搁浅船上的货油、燃 油和滑油以及可能引起污染的其他污染物驳卸,尽可能清除污染源(5) 需要护航、拖带及其他外部力量支援时,即时与救助单位达成救 助协议,尽快实施救助(三) 救助注意的事项1、 充分发挥事故船舶的船员作用,指导、督促进行自救2、 严密监视事故水域水位和船舶浮态的变化,适时组织人员撤离, 及时提醒船长实施弃船3、 船体破损时,应采取堵漏和排水措施,定时测量各舱室的水位, 防止险情(事故)扩大4、 对搁浅并有可能翻沉或断裂沉没危险的船舶进行救助时,救助人 员切忌盲目进入舱室,采取堵漏或其他措施前应对当时的情况进行全面 的评估、分析,应充分考虑救助人员的自身安全5、 应充分考虑气象、水文对脱浅施救行动的影响6、 在采取脱浅行动前,必须确认脱浅后不致倾覆、沉没或造成污染7、 卸载或移载水脱浅时,应充分考虑该项作业可能带来的对船舶强 度、船舶稳性及船舶倾斜度的不利影响8、 如果搁浅船舶在短时间内不能安全脱险,为了防止船舶在风流的 作用下产生移动,可用锚或其它等方法固定船舶,避免事故扩大9、 当按照既定脱浅行动方案实施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能有效控 制险情或险情变得更加复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重新调整脱浅方案10、 实施弃船时,应指导、督促船舶在所有人员撤离前关闭海底阀 和各油路阀门,封死各油舱甲板上的透气口,停止所有动力装置的运行, 以避免或减轻污染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11、 密切关注船舶搁浅可能引发的相关事故有人员伤亡、破损、水 域污染、火灾、爆炸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