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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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 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 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范围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 要求等。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 一般缺陷

2、。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 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 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 缺陷。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 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4 缺陷管理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 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 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

3、陷登记簿。4.1.2 在变电站、 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 设备台帐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 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 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登记簿应按顺序正常填写,必须将上月记录保留至本月底,以便查阅,新月份另起一 页填写4.1.5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内容栏”须写明设备缺陷部位及异常现象。4.1.6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接通知人栏”由运行当班人员或设备管理专责人填 写,接到消缺通知的检修人员的姓名和时间必须填写

4、清楚。4.1.7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处理方式栏”须写明该缺陷的简要处理情况。5.2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记5.2.1 值班人员、设备管理专责应按照 运行维护值班制度 和巡回检查制度 , 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经当班班、值长、正值 班调度、试验所一、二次专业负责人、线路(营销)班班长确认后,填入设备缺陷登 记簿。5.2.2 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或管理专责,经 当班班、值长、正值班调度、线路(营销)班班长确认后,由值班人员或专责填入设 备缺陷登记簿,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姓名及时间。5.2.3 职能部门领导及专责工程

5、师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告知当 班班、值长,经确认后,由值班人员填入设备缺陷登记薄。5.3 设备缺陷的报告5.3.1 当发现三类设备缺陷时, 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 通知检修、 维护人员及 时处理。5.3.2 当发现二类设备缺陷时,除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外,还应告知 当班调度人员、生产技术部专责、安全法律事务部。5.3.3 当发现一类设备缺陷时,除告知上述部门及人员外,还必须报告生产技术部 正、副主任,总工程师。6 缺陷的消除6.1 缺陷消除的时间规定6.1.2 检修维护人员在接到消缺通知后,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 30 分钟内到达现 场;若在下班时间,由当值值(班)长

6、、正值调度员、试验所一、二次专责、线路维护 (营业管理)班班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立即进行处理,但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 时(周末发现的三类缺陷,下周一必须进行处理)。6.1.3 具备条件可以消除的缺陷,应马上办理工作票,提出安全措施,待安全措施 执行完毕,进入现场作业。工作结束后,将消缺结果作应有交代,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6.1.4 对不具备消缺条件的, 消缺负责人应在缺陷登记薄的备注栏内注明核实后的 待消原因,并随时熟知未消缺陷的发展动态,与此同时,有责任对未消缺陷作出消缺计 划,主动寻找机会,尽量在不影响发、供电的情况下安排消缺。发电厂、变电工区、线 路工区

7、、试验所、调度所、供电所要对这类缺陷进行清理和归纳,根据设备运行方式, 在不影响发供电的情况下,作出适当安排,创造消缺条件及时通知消缺负责人进行消缺。6.1.5 对于疑难缺陷和综合缺陷,由于缺陷的特殊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 各单位、各专业联合的分散式或垂直式作业方式,以攻关小组的形式消除这类缺陷,旨 在缩短消缺时间,控制缺陷的重复发生。针对这类缺陷的消除,要求设备管理单位措施 完善,作业范围准确、明显;要求相关检修维护单位指定有专业带头人或总负责人现场 把关。6.1.6 对于消缺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采取整体控制、分散办理的方法。所谓整体 控制:各单位将消缺所需的而又没有现货的备品备件

8、汇集到生产技术部审核,交物质供 应中心采购,使其得到较快处理。分散办理:即检修单位直接把所缺的备品备件落实到 消缺责任人头上,谁负责的缺陷原则上由谁直接把备品备件审批、采购手续跟踪到底, 直至缺陷合格消除。6.1.7 要特别重视一类设备缺陷的消除。当发现一类缺陷时,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总 工程师,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尽快到现场,得到生技部门及总工程师的确认后及时消除。 经确认后,若不能及时消除但不严重危及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单位应立即根据总工程师 的意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作出防止故障扩大的措施或停用相关设备,并作出设备缺 陷的转类;检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缺陷会诊,按缺陷情况作出缺陷消除 计

9、划,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届时实施。7 缺陷转类7.1 缺陷转类是指把长期不具备消缺条件的缺陷,转出常规缺陷统计范畴(须等待 备品备件才能消除的缺陷不在此列中)。这类缺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7.1.1 长期不具备消缺条件,但又不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设备出力,如须全停水、 全停电等条件才能消除的缺陷;7.1.2 在近期( 1 2 个月)内,就要整体更新换代的设备,其缺陷性质无碍安全生 产;7.1.3 二、三类设备缺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一类设备缺陷必 须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以上条件中, 7.1.3 是必备条件。7.1.4 转类缺陷的认定,采取月度认定与分散认定相结合的原则。

10、月度认定:即按 月提交拟转类缺陷,然后由总工程师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成专家组,进行集中认定并 形成书面材料。分散认定:即安监、生技部门专责工程师在现场巡回中,根据缺陷的本 质情况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所作出的综合认定并签字。7.1.5 转类缺陷的登记。仍然按常规缺陷登记,经 7.1 项中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 标注“转类”字样。转类缺陷的统计,采取按月统计的原则。7.1.6 转类缺陷的防范。生技部门主管工程师应编制或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检查督 促预案的执行情况,领导相关专业人员监控这类缺陷的发展变化情况,作出相应决策。7.1.7 转类缺陷的消除。7.1.7.1 根据生产情况的轻重缓急和生产计划的具

11、体情况, 生产技术部门应作出消 缺计划,安排大修、中修、小修及调整运行方式和发供电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 处理方案,督促检修、供应部门制订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并及时购置到位。7.1.7.2 这类缺陷消除,通常采取任务书或月度检修计划的形式发出。7.1.7.3 检修、维护单位在接到任务书或月度检修计划后,必须尽快落实运行方 式、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组织人力、物力,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缺陷,并办理相关缺 陷注销手续。8 职责8.1 生产技术部职责8.1.1 主任、副主任、专责工程师必须每天了解、掌握所有运行设备运行状况和存 在的缺陷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联系检修消缺,按照规定填写设备缺陷登记薄, 并

12、负责追踪消缺情况以及对消缺质量验收负责。8.1.2 生产技术部正、副主任必须了解、掌握公司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督促检 修部门及维护单位及时消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相关单位缺陷管理及处理情况。8.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不能及时处理的一、二类缺陷以及需要停机、停电才能处 理的缺陷,进行确认并签字。在 48 小时内,进行协调安排、制定处理方案。对不能按时 安排和难以制定处理方案的设备缺陷,报总工程师签字确认。8.1.4 生产技术部按月统计公司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渗漏点消除率, 向总工程师提交 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渗漏点消除率月报表。8.1.5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附属设备管辖范围的

13、划分和工 作安排,以及在出现管辖权有争议时的仲裁。8.2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职责8.2.1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必须掌握所辖专业设备缺陷状况, 督促、协调厂、站、 所、工区及时消缺。对未及时处理的一类缺陷,向主任报告,并统计上报总工程师审查, 同时负责追踪一类缺陷的监视和处理情况。8.2.2 专责工程师必须对消缺工作中的技术措施进行督查。 对于技术难度较大的一 类设备缺陷,必须组织处理方案的编制,审查方案的完整合理性并参加消缺质量的验收。8.2.3 专责工程师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设备及生产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掌握 设备运行状况,不定期检查班组消缺台帐。8.2.4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负责主

14、持召开设备缺陷分析会,并实事求是、科学的 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8.2.5 按本制度规定,对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意见。8.2.6 定期向公司通报设备缺陷处理以及奖励、处罚情况。8.3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8.3.1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天应掌握所辖设备运行状况,了解存在的一、二类 缺陷以及缺陷处理情况,督促相关班组人员及时消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班组消缺台帐。8.3.2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应定期组织技术会诊,提高设备消缺率, 确保设备健康水平。对重大缺陷的处理,应亲自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等事项。8.3.3 次月五日前, 向生产技术部提交上月设备缺陷消缺率

15、月报及设备渗漏点消除 率月报8.4 检修、维护人员8.4.1 检修人员在接到缺陷处理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 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不接电话进行推诿。8.4.2 对于不需停机、停电处理的缺陷以及已具备处理条件的缺陷,应及时处理, 准备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8.4.3 检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应规程和工艺标准,保证消缺质量,避 免缺陷重复发生。8.4.4 检修维护专业班组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消缺台帐, 每周五必须向本单位主管生 产失望提交缺陷处理情况报告及本周消缺情况报告。8.5 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管理专责8.5.1 值班人员在收到消缺工作票后, 不得以交接班时间为由, 推迟

16、到下个值 (班)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主动创造条件;一 旦条件具备,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展开消缺作业。同时,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检修 人员进行消缺工作。8.5.2 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发现缺陷后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防止危及设备安全 运行,避免范围扩大。8.5.3 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应按照运行维护值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对所有管辖 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工作,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设备存 在的问题,一旦发现缺陷,经值、班长确认后,填入设备缺陷登记簿。同时,根据 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通知检修值班负责人或相关班组进行处理。8.5.4 值班人员和管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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