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规商业汇票的法律规定商业活动中的对票据活动作出了一个规定,下面是店铺整理商业 活动中汇票的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票据法规商业汇票的法律规定第七十二条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 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七十三条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第七十五条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 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 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第七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 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三)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第七十七条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 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第七十八条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二)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 确定的金额;(四) 付款人名称;(五) 收款人名称;(六) 出票日期;(七) 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第七十九条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 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第八十条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 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 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 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第八十一条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 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 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 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第八十二条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二) 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三) 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第八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 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 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 供担保。
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第八十四条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 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第八十五条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 视为拒绝承兑第八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 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第八十七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 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 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 并在汇票上记载第八十八条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 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 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 行不予受理第八十九条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 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一) 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 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 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 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 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 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 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二)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 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 人(三) 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 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 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第九十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 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 款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 日起3日内,作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第九十一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 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 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第九十二条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 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三)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第九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 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贴现、转贴现、再 贴现时,应作成转让背书,并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 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第九十四条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 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 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 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第九十五条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到期,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 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再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 款账户收取票款第九十六条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 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 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商业汇票的注意事项⑴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 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兑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 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⑶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 必须记载事项4) 至2012年,我国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 的都是定日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 期日5)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 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 票人员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6)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 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凭 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生机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 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 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 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 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 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 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