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中学生读物管理制度1(1942字) __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__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__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中学生读物管理制度2(1992字)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中学生读物管理制度3(589字)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从阅读中获取精神滋养与智能提升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建立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校长) 副组长:陈国强(分管校长)李瑞兰(语文教研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中学生读物管理制度4(4064字)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