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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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酒店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1. 工程部安全管理总则1.保证酒店设施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务,工程部对酒店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负有责任,工程部有权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转的违规行为。2.工程部对各部门的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负有安全操作培训的义务,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器械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3.工程部制定各机房和酒店重要区域的烟火、危险品管制和其他安全制度保证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齐全,运转正常。4.根据各岗位具体情况,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由上至下,分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5.对各项设备,根据不同的技术性能要求,制定保养、检修和维护计划,按计划操作,避免紧急抢修。

2、6.对有缺陷又需用使用的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使用规程和防护方案,要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方可运行。7.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报告。8.制定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处理预案,以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够做到妥善处理,协调有序,减少损失。1.1.2. 电气工作安全制度1.线路巡视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有电设备;事故巡线,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2.倒闸操作应填写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操作人员应将命令内容向值班员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事故处理可根据值班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3.倒闸操作下令

3、前,应按操作票顺序与模拟图板核对相符。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开关刀闸断合位置。操作时应先拉开刀闸隔离开关后拉开高压跌落保险,先拉开负荷侧刀闸,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领导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5.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应带绝缘手套;6.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命令即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7.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防止短路,必要时应将临近导线用绝缘板隔离;8.变电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由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值班负责人应由有实际值班经验的人员担任;9.凡需

4、要进入变配电室的工作,必须在前一天通知变配电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单位、任务、地点和停电范围,值班人员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当日通知的临时性工作,应经变配电室主管同意,并给值班人员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10.断开施工设备电源,在断开的开关、刀闸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前验电,根据需要挂地线或采取隔离措施;11.停电操作需有经工程总监/运行维修经理审批的停电操作许可单,停电前必须先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许可单的内容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1.1.3.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月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2.对于重要工作场所及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加

5、强检查。3.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的地方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4.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情况。5.要求有关人员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记录。6.对整改的内容进行复查,切实做好安全防患工作。1.1.4. 登高作业审批制度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3.登高一人在5米以上,由工程部领导批准;电工登高在 5米以下,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或工程部值

6、班负责人批准。4.“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各班组领班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5.登高作业时,各种材料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上下抛掷。6.登高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登高作业要求的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的现场要有人监护。1.1.5. 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管理1.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2.在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安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3.保安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

7、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4.动火期间保安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配备消防器材,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阻止动火。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6.凡未经保安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反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大隐患和责任事故者要处罚。7.动火作业完毕后,需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彻底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消除隐患。8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工作当日有效,超过一天的连续施工逐日办理手续。1.1.6. 工伤事故管理1.员工在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 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

8、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2.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并及时报工程部总监室。3.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4.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5.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范 于未然。6.对违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1.1.7. 设备事故处理程序一

9、、特大、重大设备事故:1.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要保持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店领导,由酒店领导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特大事故应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后,由酒店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写出有事故处理结论的事故处理报告。在事故处理中所拍摄的现场照片、测量数据、化验分析报告等,均应送主管部门归档保存。3.酒店应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群众进行事故教育,对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4.事故发生后要组织人员抓紧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保证营业,并采取防范措施。5.特大、重大设备事故书面简报的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事故调查报告应在5天内上报主管部门。二、一般设备

10、事故: 由发生设备事故的部门会同工程部一起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认真做出事故处理结论和填好设备事故处理报告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酒店领导报告。1.1.8.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机房”是指酒店的配电室、空调机房、水泵房、冷冻机房、箱变控制室、电话机房、电脑中心和酒店消防控制中心;2.各机房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未经工程部主管或酒店总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参观,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工作的必须登记;3.各机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测试,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工作;4.机房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反常规的操作

11、必须请示工程部主管,紧急情况下,操作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注明操作原因、操作时间和步骤,并立即上报工程部主管。5.机房内的临时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由申请人写出使用要求,配电领班制定方案,经运行维修经理或工程总监批准,并严格遵守临时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6.机房内动用明火或动焊,必须由保安部、工程部共同制定施工方案,报保安部经理和工程总监/运行维修经理批准后施行,并严格遵守动焊动火安全管理规定;7.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需写出书面报告和防范方案,报请工程总监/运行维修经理批准,用完后,立即带出机房;8.发现机房系统运转存在安全问题,工作人员有权力紧急停机,事后写出书

12、面报告;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如设备属缺陷状态运行,工程总监/运行维修经理责成各负责主管制定缺陷运行方案;9.机房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其他安全装置,单独制定维修检查计划,列入重点维修检查项目;10.机房内严禁存放无关物品,保证机房内卫生清洁环境良好,各种器械摆放有序;11.机房值班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规定时间检查巡视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要求做好记录,填写有关表格;12.机房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工作岗位需向当值领班或以上级别人员请假,安排好其他人员替岗,并与替岗人员做好交接,方可离岗;13.值班员之间换班需通过主管的批准,不得私自换岗;14.值班人员必须填写值班日志,说明本班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特殊事项,交接清楚需交接器械,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15.机房值班员不得拒绝加班要求,事后当值主管可安排换休或补薪;16.机房钥匙由运行维修经理保管(消防控制中心和电话机房的钥匙由部门保管),部门经理和主管保管备用钥匙。值班人员到运行部门经理和主管处领用钥匙并登记,或由上下班次交接,注明领用和交接时间,下班前,必须将钥匙交还或交接,否则不予下班;17.机房钥匙值班员随身携带,不得借于他人,如钥匙丢失,立即报告,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机房钥匙的,需由工程总监/运行维修经理批准,用毕立即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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