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

上传人:工****文 文档编号:444357644 上传时间:2024-04-08 格式:DOCX 页数:102 大小:81.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02页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02页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02页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02页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0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10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院学生会管理制度(30篇)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精选30篇)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制度第一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任何非办公活动,否则按违纪论处。第四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锁好门窗。第五条 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

2、品据为己有。第六条学生会办公室不得借做他用。第七条办公室电话只能办公用,不得肆意拨打。二、院学生会钥匙管理第一条 办公室只允许公干,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第二条 办公室钥匙共3把,由院学生会分管副主席负责保管。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篇2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篇3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校团委宣传部及各系安排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公布、黑板报等;2、按时召开宣传委员会议,

3、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内部例会,强调近期工作,完成好宣传委员的考核:3、按时按量将宣传部月工作总结、正、副部长会议记录、宣传委员考核表、黑板报统分表交到校团委宣传部。4、值周的干事负责好当周的宣传工作(有大的项目时,另做安排),做好记录,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5、值周的干事要把过期的通知或海报撕掉,保持宣传栏的整洁。6、干事应在部长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7、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8、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

4、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9、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10、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11、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12、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13、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第三条本

5、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四)维护校规校

6、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

8、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三)修改本会章程;(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

9、,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三)选举常委会;(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三)

10、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

11、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

12、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

13、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4、(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篇5 外联部作为我院学生会十二部门其中之一,以“对外联系,展示风采,吸

15、取精华”为工作宗旨。为保证本部门工作更好地进行,促进同学们和我院的根本利益。本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1.与附近周围店铺商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寻找资金和技术支持。 2.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3.与其它各部配合组织较大型的对外宣传活动并且对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各项的开展。4.部门干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5.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院学生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大学生的个人良。6.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好形象。7.任何人不得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