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选矿化验工作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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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验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化验工作的管理,有效提高质量、安全、环保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严格顺利进行,把科学管理落到实处,使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化验工作是为生产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化验数据,以保证提高公司矿产品的高效回收,实现安全、环保、高质量生产。第二章 基础工作管理第三条 化验工作范围和要求1.化验室为公司的生产、探矿、选矿试验、锅炉水质监测等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经济合理的化学分析结果。2.坚持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培训化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技术素质,能较好地完成化验任务。3.建立健全化验工作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

2、制度,促进化验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服务。第四条 化验工作内容1.试样管理:除试验样、临时样外,其它试样一律填写送样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送交化验室。外来样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化验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化验。交化验室的试样,必须用干净、牢固的试样袋装好,对试样的加工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试样应为干燥的,选矿样粒度控制在200目90%以上,地质样:控制在50mm以下,液体样应装在干净的玻璃瓶中。试样袋(瓶)的标签上的试样名称、编号、日期、取样地点等均应填写清楚,并要与送样单填写的一致,否则拒绝化验。化验完毕,需要保存的试样,由化验员及时、整齐地将试样摆放在专用的试样柜中,以备复查和抽查用。固体试样中选矿

3、样保存一个月,采矿样保存三个月,探矿样保存十年(经请示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液体试样保存一天。一般矿石试样重量要达到300g,金矿粉600g(正副样各300克),液体样不得少于250mL,而且应装于适当的容器中。2.化验数据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书写整齐,化验完毕化验员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名,修改数字应慎重。3.化验数据的报出时间:生产样于第二日报出,地质钻孔样、采矿样于三日内报出,加急样于第二日报出,其它样视工作情况尽快报出。4.以g/t、g/m3、%含量报出的品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六入、五单双、奇进偶不进”的原则进行修约。5.化验结果的原始记录、报告单,化验室自存一份

4、订册保管。6.常用的分析试剂必须有标签,应注明试剂名称及浓度,需用的标准溶液每周标定1次。7.化验分析中的计量单位,必须严格按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执行。8.化验质量抽查合格率,内检合格率85%,外检合格率为75%。9.化验质量抽查:化验质量内检每月进行一次,抽查结果与化验员奖金挂勾。试样抽查由班长负责安排,化验员必须服从安排。化验员必须对自己的化验分析结果负责。抽查时均以送至化验室的正样为准,作考核化验质量依据,其副样只做为参考。矿石、矿物中金分析允许误差按黄金矿山化验技术管理规则中规定执行。抽校方式以自检为主,并采取外检自检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试样两次分析结果,超过许差范围,即为“超差”视具体情况

5、进行处理。化验员在工作中,由于称量错误或加错试剂等,造成报不出分析结果的均作废处理,累计计算其废品率。10.水质化验管理认真执行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做好水质软化再生时间和耗用盐量。每天对锅炉给水、热水进行取样化验,认真做好记录,为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提供分析数据。通过化验分析对锅炉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化验分析结果指导排污,使锅炉不结垢,减少腐蚀。配合司炉人员做好停炉的防腐工作。在水处理范围内对药品消耗等项指标做到低成本和低消耗。按照规定妥善保管化验分析所用药剂。及时清扫清理化验操作台和化验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文明安全生产。第三章 标准溶液及一般试剂管理第五条 标

6、准溶液的配制1.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一般由化验室技术员(班长)配制,其他人员不得配制。2.配制标准溶液时要填写标准溶液配制和使用记录表,注明配制时间、配制人、批次、浓度。 3.严格按标准溶液配制程序进行配制。第六条 标准溶液的保管1.标准溶液应放置于稳定的操作台上,以保证安全。2.应避免受热和强光直射。3.标准溶液瓶上应贴有标签,标明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时间和配制人。标签大小应与试剂瓶大小相适应,字迹应清晰,字体书写端正,并粘贴于瓶子中间部位略偏上位置,使其整齐美观,标签上可以涂以熔融石蜡保护。4.标准溶液浓度应按法定计量单位要求标注即标注摩尔浓度。5.标准溶液必须锁在标准溶液箱内,任何

7、人不得擅自移动。第七条 标准溶液的使用1.标准溶液配制后必须静置一周后方可使用。2.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标定。3.标定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并注明标定的时间和室温、标准溶液的“有效期(或复核周期)”等。4.使用期间要定期标定。第八条 硫代硫酸钠标准液的配制1.称量:用天平准确称取五水硫代硫酸钠(分析纯)25.2克。2.溶解:将称量好的药品溶于新煮沸过冷却后的蒸馏水中,加0.1-0.2克碳酸钠,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新煮沸过的冷却蒸馏水稀释至标线,摇匀(溶液PH8-8.5为宜),此溶液1mL约相当于10mg金,放置一周后使用。3.稀释:取上述溶液30mL、100mL,各加入1-2g碳酸

8、钠,分别用新煮沸过的冷却蒸馏水稀释至10L(PH8-8.5),即分别得到1mL约相当于30微克、100微克金的标准溶液,标定后使用。4.标定:分别吸取5-10mL金标准溶液,加入碘化钾0.1-0.2g搅拌,立即用相应浓度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微黄色,加1%淀粉溶液0.5-1mL,继续滴定,近终点应充分搅拌,逐滴滴入至蓝色消失为终点。5.计算:采用下列公式计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T=PV1/V2式中:T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对金的滴定度,微克/mL;P金标准溶液的浓度,微克/mL;V1标定时所取的金标准溶液的体积,mL;V2标定时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第九条 金标准溶液的配制

9、1.称量:用十万分之一的分析天平准确称取纯金(99.99%以上)0.05g,放入100mL烧杯中。2.溶解:在烧杯中加入10mL王水、1g氯化钠,先微热溶解后在水浴上蒸干至无酸味,再加入浓盐酸1mL蒸干至无酸味,重复一次。3.稀释:加4.2mL浓盐酸移入500mL容量瓶,用新煮沸过冷却的蒸馏水稀释至标线,混匀,此溶液1mL含金100微克。4.配制300微克/mL的金标准溶液500mL时,称取纯金(99.99%以上)0.15g,配制操作及试剂用量同上。第十条 一般试剂的管理1.一般试剂由专人配制,通常情况由化验技术员(班长)配制。2.严格按试剂配制程序配制。第十一条 一般试剂的保管1.应放置于稳

10、定的操作台上,以保证安全。2.应避免受热和强光直射。3.试剂瓶上应贴有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书写时应清晰端正。第四章 样品制备、保存管理第十二条 收样的管理1.各单位送来的地质样、钻孔样、生产样、采矿样及其它样品,要先填写送样单,在送样单上注明单位、样品编号、取样地点、取样日期、样品数量、送样人等,钻孔样还要注明样品在钻孔的起止数、样品长度等。2.试样袋上要有标签,标签上要有样品编号和其它需注明的内容。标签的内容与送样单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化验室有权拒绝接收。3.各单位送样品时要指定送样人,送样人应亲自将样品送至样品登记室,并将样品按送样单顺序排好,由制样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

11、在收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样品经加工处理后正式移交至化验室。4.化验室每月把送样单、收样记录表装订成册,存档保存,以备查询。第十三条 样品破碎与缩分 1.各样品送到化验室后,必须全部通过鄂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后才能进行缩分,严禁未经破碎直接抛弃部分样品,如果样品粒度较大,无法给入鄂式破碎机,则用地质锤将样品人工破碎。破碎时要小心,尽量减少崩溅,崩溅的样品要及时回收,不得任其散落。2.缩分前要将样品混匀,少量样品采用翻滚法混匀,如果样品量很大,则可采用环锥法混匀。翻滚法是将样品倒在样布上,依次提起样布的四个角,使样品滚过对角线,重复数次,将样品混匀。翻滚时要小心,防止样品滚到样布外面。环锥法是将样

12、品堆成一个圆环,然后从一点开始,将样品堆成一圆锥。堆锥时要将样品倒在圆锥的顶部,使其自然滚落,然后再从圆锥底部的一点开始,沿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铲起样品,将其堆成圆环,反复几次,将样品混匀。重复次数视样品粒度和数量而定,一般不得少于3次。3.缩分的方法一般为四分法或网格法,缩分时要遵循切乔特公式: Q = K d2式中:Q样品最小重量,Kg; K最小样品量系数,视金颗粒的粒度而定,一般取0.2; d样品最大粒度(95%过筛的最大颗粒粒度),mm。四分法又称为对角线法,是将样品分成大致相等的四分,取对角线的两份做为样品,抛弃另外两份。如果样品量仍较大,混匀后继续缩分,直至符合切乔特公式的最小样品量

13、为止。网格法是将样品按横、竖线分成若干个小方块,根据切乔特公式的最小样品量,一次将样品均匀取出。做为样品的小方格要全部取出,不得有残留。样品的布局要均匀,间距要适当。4.缩分好的样品用棒磨机磨到-200目90%以上,继续混匀、缩分,方法同前。试样若潮湿应烘干后再进棒磨机磨。第十四条 生产样及其它样品的收样管理1.生产样品由各生产单位取样人员送到化验室,并填写送样单。当班化验人员对照送样单核对样品数量、编号、日期、班次等情况,核实无误后,填写收样记录表。发现样品标签与送样单不一致,要立即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查对。2.其它样品如试验样等,由试验室人员直接送到化验室,由化验人员填写收样化验记录表

14、,双方签字确认。3.合质金由专人编号后送化验室,由化验人员称重后填写收样记录表,双方签字确认。4.外来样品必须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送到化验室,否则,化验人员有权拒绝化验。第十五条 样品的保存1.正常生产固体样品保存在样品架上,按日期、编号顺序排列整齐。每月20日前将需要复核、抽检或其他原因需保留的样品选出,单独存放。其余样品废弃;生产液体样品保存一日,第二天废弃。2.钻孔样品按钻孔号、编号顺序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采矿样品按矿区或化验编号顺序摆放整齐,保存期限为三个月;钻孔样品废弃前需经上级领导的批准。3.试验样品、外来样品按化验编号顺序摆放,结果经有关人员核对认可无保存价值后即可废弃。4.样品废弃要填写记录,注明日期、样品种类、数量、参与人员等,并要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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