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443487943 上传时间:2024-04-07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151.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6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编号: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ZLZFCG2024-GK-001 项目名称: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元):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号)收费标准78.00%。采购需求: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

2、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主要内容:对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建设公路工程进行竣(交)工实体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上限价)备注1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路工程竣(交)工实体检测项目1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号)收费标准78.00%(折扣系数如:90.00%)预计10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

4、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点30分

5、(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

6、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

7、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

8、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9、信息 名 称: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

10、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11、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

12、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121号汇丰大厦9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杜健康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u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邮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备份投标文件重命名(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

13、份投标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

14、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