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43417977 上传时间:2023-10-0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 导读: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

2、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驾校要交土地使用税吗?驾校缴土地使用税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缴纳的城

3、镇土地使用税不存在差别,都是按照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大小确定相应的税负。当然,如果驾校经营者在运营过程中符合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法定条件也可以减免相应的税收负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适用城镇的土地时,需要向当地政府缴纳一定金额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是为了防止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闲置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而征收的税种,同理,驾校缴土地使用税也是理所当然的。驾校要交多少钱的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

4、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

5、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1.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