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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尸体个人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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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尸体个人识别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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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尸体的个人识别尸体检查是法医学最主要的检查内容和法医检案的主要手段之一,主要解决与 法律有关的人身死亡原因、死亡性质、死亡时间、致伤物、生前伤与死后伤等问 题,涉及无名尸体检验案件,除解决上述问题外,还需进行个人识别查清死者身 份即身源情况特别是碎尸案件及空难、交通肇事、爆炸、火灾等案件,尸体多、 尸体残缺不全,尸体的个人识别常是侦查破案、抚恤赔偿的重要环节本文就目 前司法实践中无名尸体的个人识别方法作一综述目前在法医检案和侦查实践中,个人识别方法主要有四种:其一为直接辨认法, 即通过亲友、群众辨认尸体及随身物件确认尸体身源;其二为法医物证学方法, 即通过检测尸体及嫌疑人的血型、DNA型等个人遗传标记,经同一认定后确认尸 体身源;其三为法医学亲子鉴定方法,即通过检测尸体、嫌疑死者父亲和/或母亲 某些遗传标记,看是否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来判断是否有亲子关系,从而间接确 认尸体身源;其四为其他技术方法如通过指纹、嗅味等同一认定来确认死者身源 现分述如下:1直接辨认法此方法因直接、简便而成为最常用的方法即通过直接观察、辨认尸体和随身 物品看死者或某物品是否熟识而确认死者身源辨认依据主要为年龄、性别、身 高、头发、营养发育、面貌、肤色、衣着服饰、个人随身物品及其他明显的个人 生理、病理特征如体毛、胎记、手术瘢痕、假牙、妊娠、疾病、先天畸形、残疾 状态。

辨认方法包括尸体、物品直接辨认和照片辨认两种,以前者结果可靠性大, 绝大多数完整、新鲜、衣着整齐的尸体可通过此方法确认[1]但对高度腐败尸体、 碎尸及尸体上无明显个人特征者误差较大由于个体特征偶合性,即使是新鲜尸 体,也不能以某一项个人特征确认死者身源,必须综合考查其他特征并结合其他 识别方法来确认[2〕2法医物证学方法此方法为直接确认,故较可靠,也是法医检案中常用方法之一即通过运用法 医血清学、牙科学、人类学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检验来自无名尸体的血液、血痕、 组织块、毛发、牙齿、骨骼等生物学检材,并与嫌疑人(调查所得)生物学检材 (如血痕、毛发)进行比较,根据同一认定原则确认死者身源2.1法医血清学方法此方法是通过检测来自无名尸体的血液、血痕、其它体液、人体组织脏器、毛 发、牙齿、骨骼等生物学检材的血型、DNA多态性等个人遗传特征,并与嫌疑人检材相应遗传特征相比较分析,经同一认定后即可判断无名尸体是嫌疑人,若不 相同,则可排除2.1.1血型检测血型是人类的个体特征之一,由来自父母双亲的遗传基因决定,按孟德尔遗传 规律从亲代传给子代,具稳定性强、特异性好的特点,故可用于个人识别血型 检测是法医学个人识别最常用方法之一,主要通过检测来自无名尸体的血液、血 痕、其它体液、组织脏器、毛发、牙齿、骨骼的血型抗原物质,确定无名尸体的 血型类别。

自1901年奥地利学者Landsteiner发现人类第一个血型系统即ABO血 型系统之后,血型研究发展很快,新的血型抗原系统不断被发现并广泛应用于临 床输血、器官移植、遗传生化、法医学个人识别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医学、生物 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的飞速发展,学者们发现除红细胞血型外,其他人体细胞、 组织如白细胞、血小板、血清蛋白、唾液、精液等也具有遗传学多态性,使血型 概念大大扩展,法医学个人识别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一些主要血型组合率便可 达到天文数字,从理论上看,除单卵双生子外,地球上每一个人的血型都不相同⑶常规血型检验虽然能解决许多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提供问题,而且从理论上讲, 其表型可达到人各不同、终身不变的识别能力但实际应用中血型检验常受多种 条件的限制,如因检材量少或陈旧、腐败使血型物质变性、抗原型消失、酶活性 下降等,使实际检案中能检测的血型系统不足20种,因此利用血型排除同一个体 是肯定的,而认定同一个体却是相对的近年来随着单克隆抗体、酶免疫、放射 免疫技术、等电聚焦技术的应用,血型检测灵敏度大大提高,但检案中运用时因 操作繁琐、技术性强、成本高而难以普及2.1.2 DNA检测与分析80年代,随着分子生物学的进展和重组DNA技术的建立,法医物证鉴定得到快 速发展,法医学DNA分型技术应运而生。

1985年,英国累斯特大学Jeffreys等建 立了 DNA指纹技术应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多基因座探针与人基因组DNA的限制 酶消化产物作分子杂交,成功地制作成高度个体特异性的多基因座DNA指纹图 研究证实无关个体的DNA指纹图相同的偶合率为小于2.4X10-ii[4]除同卵双生子 外,几乎没有两个个体DNA指纹图完全相同,从而使法医学个体识别能力从排除 达到同一认定水平随后,单位点DNA探针杂交技术、短串联重复序列(STR)的发 现及聚合酶链反应(PCR)技术的应用,使法医物证鉴定的灵敏度达到超微量水平 ⑸目前广泛应用于无名尸体、碎尸案的个人识别和认定[“随着我国DNA数据 库建设的逐渐开展,利用网络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将使该技术在侦查破案中个人识 别的作用会有新的突破2.2法医牙科学方法牙齿是人体最坚硬的组织之一,受遗传、地区、年龄、食物、营养、卫生习惯、 疾病、外伤等影响具有一定个体特异性牙髓中含有大量细胞,可检测其血型、 DNA型,因此可用于个人识别而且牙齿耐高温、抗腐败能力强,在高度腐败尸 体、白骨化无名尸体、火灾、焚烧炭化尸体个人识别中,牙齿常为重要的法医学 物证对无名尸体的牙齿进行检验常运用牙科学方法进行,通过观察牙齿类别、大小、 形态、萌出及脱落时间、磨耗度等分析死者年龄3、性别[10-11]等特征,结合血型检 测、DNA分型[12]结果,并与嫌疑人牙齿照片、病历记载及血型、DNA型比较分析, 可认定尸体身源,从而为侦查活动提供重要线索。

2.3法医人类学方法无名尸体、碎尸案检验常涉及人体骨骼、毛发、皮肤纹理等内容,上述组织有 明显种属及个人特征,随年龄增长出现明显规律性变化和性别差异,因此可应用 人类学的理论与技术,推定是否为人体组织及其性别、年龄、身长等个人特征, 为个人识别提供依据[13]特别是骨骼检验,由于骨骼具有坚固、耐高温、抗腐败 等性能,,而且骨骼组织中也含有大量血型抗原物质,可用血清学方法检测血型; 提取骨组织中DNA可进行DNA分型,所以骨骼常是无名尸体个人识别的重要检材对无名尸骨的检验主要运用人类学方法进行,即通过观察尸骨形态、结构特征, 测量尸骨的长度来分析无名尸体年龄、性别、身高等特征,配合血型检测、PCR 检测、DNA分型并与嫌疑人相应个人特征比较分析,从而为无名尸体身源确定提 供重要法医学证据近年来颅像重合技术、面貌复原技术的运用[14-15 ]可使高度腐 败甚至白骨化的尸体个人识别达到个人认定水平3亲子鉴定方法亲子鉴定是应用医学、遗传学和生物学的理论和技术,检测和分析父母和子女 的遗传标记,以判断他们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一般在活体中进行, 检材为孩子、可疑父母的外周静脉血,通过血型检测、DNA分型检测各自遗传标 记,然后分析亲代、子代血型、DNA型是否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来判断是否存在 亲子关系。

高度腐败尸体、碎尸等无法直接辨认的尸体通过上述法医物证学方法虽可解决 尸体性别、年龄、身高、血型、DNA型等个人特征问题,但若无嫌疑人检材比较 或档案记录,就不能肯定尸体身源,此时可运用法医学亲子鉴定方法检测嫌疑人 父和(或)母血型、DNA型来分析尸体与嫌疑人亲属是否存在生物学血缘关系, 从而间接确认尸体身源[16]4其他方法4.1指纹分析指纹同人体血型一样是由遗传基因控制的个体特征,具有人各不同、终身不变 的特点,所以指纹常用于司法实践中个人识别提取无名尸体指纹后输入指纹库 经计算机分析,可达到同一认定结果[17用遗传学原理分析尸体指纹及嫌疑人父 母指纹也可为无名尸体的身源确定提供一定证据4.2警犬辨认通过警犬嗅闻尸体及嫌疑人常穿用且未洗的衣物嗅味也可协助辨认尸体身份上述四种无名尸体识别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如直接辨认和警犬辨认法虽简便易 行,但误差不可避免;指纹分析、DNA分型、亲子鉴定方法虽可直接认定,但检 材条件、操作、技术、成本等因素常限制其运用;常规血型检测及牙科学、人类 学方法只能检测尸体部分个人遗传特征,不能直接认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无 名尸体进行个人识别时上述方法应配合运用,结合案情调查情况综合分析,确认 尸体真正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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