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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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任务由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是中国经济发展中最富有活力的一个区域经济带,在青岛啤酒集团公司十五规划和2010年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将“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青岛啤酒一个重要的基地市场。华东营销公司所拥有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部分地区和安徽省部分地区销售市场,历来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坐拥长江黄金三角洲,水陆交通极为便利,经济发达,人口素质较高且流动人口众多。区域内城市规模大且人口密集,城乡差距较小,人均收入及消费水平均在中国名列前茅,其中尤以上海、浙东、苏南为最,苏北、浙西、安徽次之。华东区域内市场啤酒消费量较大,据统计

2、资料表明,浙江省啤酒消费量位列全国第四,仅排在山东、广东、黑龙江之后。因华东区域内消费水平较高,中高档啤酒市场容量增长很快,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及苏南地区是华东地区中高档啤酒市场容量增长最快的区域。因此华东区域内中高档啤酒市场增长前景较为广阔。经过市场容量估计测算,目前“长三角”区域总容量为605万千升,其中“长三角”中心区域啤酒市场容量在206-210万千升左右,该区域适合青岛啤酒主品牌和山水啤酒销售的细分市场容量在150万千升左右。因此无论是从总容量还是从适合青岛啤酒和山水啤酒销售的细分市场容量看,“长三角”中心区域有足够的竞争空间可以确保消化松江公司增产扩建20万千升后形成的产能。为贯彻和

3、完成本集团公司战略构想,提高青岛啤酒在“长三角”区域,尤其是上海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根据市场竞争现状及青岛啤酒华东营销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战略发展总部、华东营销公司调研、评估,建议松江公司增产扩建20万千升。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位于上海松江工业园区松江试点园东块2(该部分为原北部工业分区),项目东侧为锦昔路,南侧紧邻松胜路、沪杭铁路及铁路绿化隔离带,西侧为试点园区UHA悠哈糖果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三星电子真空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北侧为荣乐东路。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在松江试点园区内的位置见图1-2、图1-3。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为使项目建成后及建设

4、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尽可能避免和削减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使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图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1 图1-2 建设项目在松江试点园区内的位置图 图1-3 建设项目在松江试点园区东块内的位置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规与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年5月通过,1996年

5、5月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7年9月通过,2000年4月27日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10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12月29修订,2005年4月1日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实施;(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2003年1月1日实施;(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9)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国

6、家环保总局,1999年3月;(10)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4月;(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月1日;(15)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16)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344号令);(18)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199号);(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20)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国发200540号文); (2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7、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22)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2005)。1.2.2 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1)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2年1月1日施行;(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5月27日;(4)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2000年11月1日;(5)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上海市环保局)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392号关于同意调整后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批复;(6)上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海市

8、环保局;(7)上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上海市环保局(1994)第130号;(8)关于加强对本市货物运输车辆尘污染控制的通告,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1年5月31日;(9) 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3)92号“关于调整后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批复”;(10)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11)上海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1999-2020)。1.2.3 环评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HJ/T 2.1-2.3-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

9、境(HJ/T2.4-95);(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5)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啤酒制造业(HJ/T183-2006)1.2.4 项目相关文件(1)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资料、总平面图;(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1;(3) 嘉士伯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方案,1997.6(4) 松江出口加工区提供的上海市松江试点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8; (5) 与评价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1.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3.1 环境影响识别建设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可分为施工期

10、和运行期二部分,在本项目中,较为重要和敏感的环境问题是运行期的影响。各时期的影响行为如下:(1) 施工期环境影响行为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人为活动主要有施工现场的清理、地基深层处理、建筑材料的运输、机械施工及基础设施的建造、外墙及内部装修等。这一时期的环境影响行为主要有: 施工平整土地及建筑垃圾; 施工扬尘; 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 泥浆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施工机械冲洗水;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 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2) 运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行为是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如下: 废水:本工程废水主要包括无氧水清洗废水、

11、CIP清洗废水、设施及场地冲洗废水、公用设施排水、洗瓶废水、灌酒及装桶废水、灭菌废水、废水处理站排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气:锅炉烟气(SO2、NOX、烟尘)、废水处理排放的异味气体(臭气浓度)和CH4气体、发酵副产品二氧化碳气体等; 噪声:制冷站、空压站、锅炉房、罐装生产线、瓶装生产线、发酵车间过滤区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运输卡车、铲车等场地和设施所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麦糟、废酵母、废酒花、冷热凝固物、废硅藻土、废纸标签、废玻璃瓶、废纸板、废金属罐、剩余污泥、生活垃圾等。1.3.2 评价因子(1) 污染物排放因子 废水pH、CODcr、BOD5、SS、NH3-N、LAS等。 废气SO2、

12、NOX、烟尘、臭气浓度(包括NH3、H2S等)。 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LAeq dB。 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 现状评价因子 地表水环境DO、CODcr、BOD5、NH3-N、石油类、挥发酚、总磷等。 大气环境PM10、SO2、NO2。 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Aeq dB。(3) 影响预测因子 大气环境SO2、NOX、烟尘、臭气浓度(包括NH3、H2S)。 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Aeq dB。(4) 总量控制因子 废水 废水排放量、CODcr、NH3-N。 废气废气排放量、烟尘、SO2、NOx。 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包括危险废物。1.4 评价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3、(GB 3838-200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3)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5)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4.1 环境质量标准(1) 地表水环境质量

14、标准根据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该区域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体的标准。取值详见表1-1: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mg/L)1DO32CODCr303BOD564NH3-N1.55T-P0.36石油类0.57挥发酚0.01(2) 大气环境根据“上海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NH3、H2S、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厂界标准。取值详见表1-2:表1-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序号污染因子评价标准(mg/m3)标准来源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1SO20.060.150.50GB3095-19962NO20.080.120.243PM100.100.15/4臭气浓度20倍(无量纲)GB14554-935NH31.56H2S0.06(3) 声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铁路边界噪声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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