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线路工程基础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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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开云、回线接送二2004-03版号/修订状态A版/ 0次出版日期2004年12月1日 220kV红西线路工程基础工程作业指导书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220kV红西线工程项目部2004年12月6日批 准: 日期:审 核: 日期:编 制: 日期:7一、 用标准及编制依据:110500kV送电线路验收规范(GBJ233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质量检验方法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9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20kV开云、回线路接进红河开关站工程相关图纸二、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220kV开云、

2、回线路接进红河开关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基础施工。本标准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2、本标准规定了线路复测、分坑测量、土石方开挖、基础支模、浇制、接地等工序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明确了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要求。三、工程概况1、 路径220kV开云、回线路接进红河开关站工程包含以下两个部分:(1)将开云回接进红河开关站,开远变侧:红河开关站出线后采用单回路架设,接至开云回N39附近,新建线路长1.550Km,更换N39至开远变原线路导线为耐热铝合金导线,长17.239Km,该段为本工程C回线路;断后本侧形成的220kV红河开关站开远回线路全长18. 789Km。云龙变侧:红河开

3、关站出线后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接至开云回N41附近,新建线路长2.003Km,其中单回路长1.290Km,双回路长0.713Km,该段为本工程D回线路。断后本侧形成的220kV红河开关站云龙回线路全长15. 585Km。原开云回N39N41段拆除。(2)将开云回接进红河开关站,开远变侧:红河开关站出线后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接至开云回N82N83之间,新建线路长0.459Km,其中单回路长0.417Km,双回路长0.042Km,该段为本工程A回线路;断后本侧形成的220kV红河开关站开远回线路全长35.154Km。云龙变侧:红河开关站出线后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接至开云回N86附近,新建线路

4、长1.088Km,其中单回路长0.375Km,双回路长0.713Km,该段为本工程B回线路。断后本侧形成的220kV红河开关站云龙回线路全长15.455Km。原开云回N83N86段拆除。2、本工程简述项目名称:220kV开云、回线路接进红河开关站工程项目法人: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运行单位:滇西电业局设计单位:云南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公司3、主要技术特征 全线杆塔共新建铁塔17基,其中耐张铁塔11基、直线铁塔6基; 老线路断部分共拆除杆塔7基,其中耐张塔3基,水泥杆4基; 铁塔基础采用C15、C20混凝土现浇基础(其中L1630、L1634、L1830、L2234

5、、L2238、L2442、L2646、Y2234、Y3418型号的基础采用C20混凝土,其余型号的基础采用C15混凝土)。混凝土3块预制拉盘。 导线:C回导线采用NRLH58GJ400/50型钢芯铝绞线;A、B、D回导线采用了LGJ-40050钢芯铝铰线。 地线采用LGJ70/40型钢芯铝绞线作为良导体地线。三作业准备及条件1、 开工前,必须对线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线路走向、地形、运输条件、砂石料分布情况、基础浇制水源情况、水泥供应情况、劳动力情况、驻点情况等。2、 线路调查时,预定砂、石、水泥的供应点或采集点后,应分别取样送相关单位,进行原材料检验,施工时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材料。3、 水

6、泥送检合格后,根据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对水泥生产厂进行分承包方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要求后,可以使用。4、 施工用的经伟仪、塔尺、花杆、钢尺、皮尺、杠称、台称等计量器具,应按计量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并保证其在检验有效期内。5、 基础钢筋、地脚螺栓,必须复检其长度、规格、外观质量,接地钢材应检查其质量证明和合格证。四.作业方法及工艺要求1、 线路复测方法及工艺要求11 线路方向规定:本工程塔腿编号分别从红河开关站向开远变和云龙变方向为前进方向,顺时针分别编为A、B、C、D开远变(云龙变)BCAD红河开关站1.2 各施工队测工在复测施工前,必须检查自己所使用的仪器,并掌握其性能及误差范围

7、。1.3 线路复测前,复测人员必须熟悉设计或技术组提供的路径图、断面图、杆塔明细表等有关资料;了解沿线交通、地形情况;拟定复测计划,做好人员分工,准备好复测记录表格。1.4 复测工作以设计提供的塔位明细表、线路平断面图为依据进行复测。1.5 若发现线路不直,转角度数、档距、基面、高差、跨越物标高等内容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时,应反复核实;若经证实有误,应立即通知项目部技术员。1.6 复测作业中做好记录,必须在复测的当时认真填写送电线路复测记录表,复测结束后及时交技术组复核并报项目总工批准,以便今后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归档的顺利进行。1.7 本工程的复测工作除测工一人外,前后视必须由技工配合。1.8

8、测量桩编号方法为:新建线路部分均分别从红河开关站向开远变和云龙变方向顺序编排,其中老线路改造部分直接以原塔号作为桩号。新建线路原开云回接部分编为A、B回,原开云回接部分编为C、D回。其标注方式为:“Z”表示直线桩,“C”表示直线加密桩,“J”表示转角桩,并在桩号前加A、B、C、D字样以区分个回线路。各基杆塔位置均有相应的杆位桩相对应。复测应以设计原订的直线桩即“Z”、“J”桩为基准,同时应以“Z”桩来复核和校正转角桩(J桩)。1.9 以设计值为基准,复测误差不应超过如下标准:误差名称允许范围中心桩横向偏移小于50mm档距小于1%耐张塔转角小于130杆塔位高差、危险点及交叉跨越距离小于0.5m2

9、、分坑方法及工艺要求2.1 分坑注意事项: a).分坑测量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后,才能进行。 复测的线路直线、转角角度、塔位高程、档距、基面、地形地物符合设计,或不符合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更改; 塔位开挖范围内的青苗了解清楚,打了招呼,并完成了青苗补偿协议; 施工人员已经清楚了解该基塔位基面、基础型式、基坑开挖的具体要求和有关技术数值;b).分坑测量工作,除一名负责测工外,应有一名技工配合量尺钉桩。 c).分坑前,测工必须认真熟悉分坑技术资料和数据,做到事前心中有数,分坑时的数据应作书面记录。 e).每基基坑必须钉出能控制坑口位置及坑深的控制桩,由测工以书面形式交给基坑开挖负责人。2.2线路复

10、测完后分坑前,应对塔基断面进行复测,校核塔位地形与原设计是否相符,是否满足基础定位高差及基础埋深。2.3本工程塔位中心桩必须保留,如因开挖,而无法保留的,开挖完成后必须恢复,因此分坑时,杆位前后必须钉出足够恢复中心桩的辅助桩。为确定恢复后中心桩的高程,每基塔位在分坑时必须钉出一个高程桩(可以在某个可靠的辅助桩上测出高程即可)。高程数据和位置在记录本上作记录。2.4直线塔分坑方法:经纬仪对准线路方向回零后,根据施工手册的根开尺寸、分坑数据进行分坑;2.5转角塔分坑方法:若该转角塔有位移值,首先根据位移值打出位移桩,支仪器于塔位中心桩(位移桩)上,对准分角桩归零,按根据单基施工手册的根开尺寸、分坑

11、数据进行分坑。a正面的半根开b侧面的半根开ca-b2.6本工程的SZ1型塔为矩形根开,在分坑、支模时按如下方法进行施工。 O2OO1C B A Dc a b 如图所示,在中心桩O的线路前后方向分别钉出O1,O2桩,其中用O1桩控制A、D腿的尺寸,用O2桩控制B、C腿的尺寸。2.9特殊塔位分坑注意:a) BN1号塔基础分坑时,以D回转角度数(2211)为线路转角来分坑。b) CN1、CN2、CN3号塔基础底做300mm厚垫层,下面200mm碎石打底,上面100mm素混凝土。3、 土、石方工程作业方法及工艺要求3.1土石方开挖前,对施工队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队上组织民工进行技术交底,着重讲清本工程的

12、特点及注意事项。3.2本工程要求每基塔位基坑开挖与接地沟开挖同步进行。3.3爆破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相应的安全规程,并由持证上岗的炮工实施,任何时候不得违反安全规程进行爆破。 3.4基坑开挖时,如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必须报项目部技术组,由项目部技术员通知设计人员,共同协商解决。3.5开挖基面形成的上坡方向陡坎,当坎高2m时,严格按照护坡、保坎、排水沟施工图(图号为:S6801S-T0201-07)中的关于边坡的要求执行。3.6挖坑时作业人员应注意清除坑口浮土、滚石,对于水坑和流沙坑,应使用挡土板支撑坑壁,并使用排水设备排除坑内积水。3.7对于暂时不能进行支模及浇制的基坑,暂不开挖,待

13、具备支模条件时再开挖。3.8爆破作业3.8.1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3.8.2. 爆破物品的领发、使用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应建立台账。当日使用剩余物品,须清点、入库,不得将物品寄放于山上或老乡家,也不准摆放在民工驻地或宿舍内。3.8.3. 炸药、雷管应分别携带,并放在专用的背包(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多人携带时,每人之间应离开15米以外。3.8.4. 人工打孔时,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在同一工作地点一次引爆的炮孔,应在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3.8.5. 用风压机打孔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应带防毒口罩,在钻孔过程中,风镐卡住,应用扳手边转动边向外拔。坑深超过2米时,坑口应有监护

14、人。3.8.6. 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必须轻轻填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用牙咬或敲击。严禁触动雷汞部位。3.8.7. 爆破前必须将炸药物品全部拿出危险警戒线。除点炮人和监护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出安全区。点炮后,点炮人和监护人应立即撤到安全区。危险警戒线的范围应大于200米。3.8.8. 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一人担任。同一基坑内一次点炮数不得超过四炮。坑口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1.5米时,上下应使用梯子。3.8.9. 爆破作业应划定安全警戒线。起爆前应与附近工作人员和居民取得联系。交叉路口应设专人看守,并鸣笛预告,待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点炮。3.8.10. 炮响后如有哑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待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点进行检查。3.8.11. 爆破点与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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