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39105387 上传时间:2022-11-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般合伙人合作协议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伙人协议书合伙人甲: 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合伙人乙: 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O合伙人丙: 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O合伙人丁: 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O第一条合伙目的:_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 年月日起,至_ 年月日止,共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 合伙人甲 _ 以 ( 实物或货币 )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 。( 二) 合伙人乙 _ 以 (实物或货币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 。( 三) 合伙人丙 _ 以 (实物或货币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 。( 四) 合伙人丁 _ 以 (实物或货币 )方式出资,计

2、人民币 _ 。(五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 年_月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六)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一)合伙人甲 -(从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 -(从事质量检测 )(三)合伙人丙 -(从事质量检测 )(四) 合伙人丁-(从事质量检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 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

3、例分配。(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 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 担的部分。)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 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 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

4、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 日通 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5、 未履行出资义务 ;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 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

6、业的合伙人。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 )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 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伙的产品 (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 _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 ) 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 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 ) 合伙人的义

7、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行业务(二 )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

8、,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 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 ) 合伙的清算:1.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 日内指定 _ 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 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 ;返还合 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