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方标准]成都电力隧道工程建设设计技术导则(成建委〔2014〕4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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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电力电缆隧道工程建设设计2015-01 -01实施技术导则2014-12-12 发布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本导则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供电公司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 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导则编制组在参阅了相关国家规范、 行业标准、 地方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成都市电力电缆隧道工程规划、 设计及建设的实际情况, 完成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本导则涵盖成都市电力电缆隧道工程建设、 设计等方面, 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 则;2 术语;3 电力隧道总体设计; 4 电力隧道土建建设工程; 5 电力隧

2、道附属工程。本导则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 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管理组 ”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901 号;邮政编码: 200092)。本导 则主编 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本导则参编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供电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李初元张 锁 梅森林 张 敏何东潘翀马骏逸陈俊材帅颖姬永红聂俊英陶风德目录1. 总 则 1.2. 术 语 2.3. 电力隧道总体设计 4.3.

3、1 一般规定 4.3.2 电力隧道总体设计 4.4. 电力隧道土建建设工程 7.4.1 一般规定 7.4.2 工程基础条件调查 8.4.3 结构上的作用 8.4.4 材料 9.4.5 电力隧道结构型式 1.24.6 构造要求 1.3.5. 电力隧道附属工程 1.5.5.1 电力隧道消防系统 1.55.2 隧道内电气与照明系统 1.65.3 通风系统 1.8.5.4 排水系统 1.8.本导则用词说明 2.0.引用标准目录 2.1.条文说明 2.3.11. 总 则1.0.1 为使城市电力电缆隧道工程设计、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 用、便于施工和验收交接,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电力

4、电缆隧道统称电力隧道。1.0.3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新建电力隧道工程有关的设计、建设和管 理活动。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要求覆盖的其他行政区(市、县)相 应地区应参照本导则管理电力隧道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1.0.4 电力隧道的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地下电力通道 underground road of electric cables 供敷设电缆用的地下输电路径, 根据敷设方式的不同分为电力隧道、 电缆沟 或排管。2.0.2 电力电缆隧道 tunnel of electric cables 在城市地下建造的电

5、力电缆专用隧道空间, 根据规划的要求集中敷设电力电 缆,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满足安装、巡视和运营维护的条件。2.0.3 现浇电力隧道 cast-in-place cable tunnel 采用在施工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混凝土的方法施工的电力隧道。2.0.4 预制装配式电力隧道 precast cable tunnel 采用预制拼装工艺施工的电力隧道。 包括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电力 隧道和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电力隧道。2.0.5 排管 cable 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开挖沟槽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2.0.6 电缆沟 cable trench 封闭式不通行、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

6、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2.0.7 人孔 manhole 满足人员出入电力隧道内而开设的出入口。2.0.8 通风口 air vent 为满足电力隧道内部空气质量及消防救援等要求而开设的洞口。2.0.9集水坑 sump pit 用来收集电力隧道内部渗漏水或供水管道排空水、消防积水的构筑物。2.0.10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 在电力隧道内部采用防火墙、 防火门等防火设施分隔而成, 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3. 电力隧道总体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应结合综合管廊系统规划,修正电力隧道和其他管线专项规划设计,综 合管廊和电力隧道宜统一规划

7、设计,有条件时宜合建。3.1.2 根据不同地段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周围地面既有建(构)筑 物、管线及道路交通状况,通过对技术、经济、环保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综合 比较,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结构形式。3.1.3地下110kV及以上等级输电线路电力通道应以电力隧道为主,电缆沟、排 管作为补充方式。3.1.4 电力隧道宜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道路绿化带下面,其覆土深 度应根据管线竖向综合规划、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当地的冰冻深度、绿化种 植等因素综合确定。3.1.5 电力隧道内应设置必要的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电力隧道消防系统、照明 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3.2 电力隧道总体设计3.2.

8、1 变电站与输电电力通道的预留接口的断面应满足进、出变电站电缆总量 的需要,预留位置宜将进、出口分开布置。3.2.2变电站内部的电力隧道应建设至变电站围墙外 1m,且预留与站外通道的连接措施。3.2.3 电力隧道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3.2.4 当电力隧道沿铁路、公路、地铁敷设时宜与铁路、公路、地铁线路平行。当电力隧道与铁路、公路、地铁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325电力隧道穿越河道时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 治和隧道安全的原则确定。1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2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3

9、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 5m以下。326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电力隧道,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 小水平距离,应按下式计算。l 世 h) 0.5a3.;tg式中:I 管线中心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H 管线敷设深度(m);h 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a 开挖管沟宽度(m)土壤内摩擦角(。3.2.7电力隧道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电力电缆转弯半径的要求,且不小于3.0m。3.2.8当电力隧道之间、电力隧道与相邻建(构)筑物间相互影响时,应在设计 与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3.2.9电力隧道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 质确定

10、,且不得小于表3.2.9规定的数值。表3.2.9电力隧道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j.施工方法相邻情况7-7 明挖施工非开挖施工(暗挖、顶管)P暗挖施工顶管 :隧道与地下构筑物平行间距不小于1.0m不小于隧道外径隧道与地下管线平行间距不小于1.0m不小于隧道外径隧道与地下管线交叉穿越间距不小于1.0m不小于1.0m3.2.10 电力隧道的监控中心与电力隧道之间应设置直接的通讯联络3.2.11 电力隧道应设置人员逃生孔、电缆投料口、电缆分支进出口及通风口, 其外观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3.2.12 电力隧道人员逃生孔宜同电缆投料口、通风口结合设置,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 2 个

11、。采用明挖施工的隧道人员逃生孔间距不宜大 于 200m ;非开挖施工的人员逃生孔间距应根据隧道地形条件、埋深、通风、消 防等综合确定。2 人员逃生孔盖板应使隧道管理人员在内部使用时易于开启,外部非专业 人员难以开启。3 人员逃生孔内径净直径不应小于 800mm。4 人员逃生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3.2.13 电力隧道的通风口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采 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通风口最大间距不宜超过 200m 。3.2.14 电力隧道的投料口、通风口、逃生孔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内 涝防治的要求或设置防止地面水倒灌的设施。3.2.15 电力隧道的电缆

12、分支进出口,应满足电缆预留数量、安装敷设作业空间 的要求,与之对应的电力工作井的土建工程宜同步实施。3.2.16 电力隧道同其它方式敷设的电缆的连接处,应做好防水和防止差异沉降 的措施。3.2.17 电力隧道应根据规划路线的交叉口情况设置十字井、过渡井和T 型井,交叉口的高度应在标准断面高度的基础上预留电缆交错布置的空间。3.2.18 电力隧道的纵向斜坡超过 10 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防滑地坪或台 阶。4. 电力隧道土建建设工程4.1 一般规定4.1.1 电力隧道的土建结构应配合道路工程一次建设到位,所敷设电缆可按地 区发展逐步敷设。4.1.2 电力隧道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照建筑物的合

13、理使用年限确定, 不宜低于 100 年。4.1.3 电力隧道结构应按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的要求。4.1.4 电力隧道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按照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抗震 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构筑物抗震设 计规范(GB 50191 )的要求。4.1.5 电力隧道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 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4.1.6 电力隧道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为0.20mm,且不得贯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 等级应为二级。4.1.7 电力隧道地

14、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况、结构 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满足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 求,防水等级不得小于二级。4.1.8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电力隧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结构的 抗浮稳定。计算时不应计入隧道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它各项作用均取标准 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 1.05。4.2 工程基础条件调查4.2.1电力隧道设计应依据基本的基础资料。根据隧道不同设计阶段的任务、 目的和要求,针对电力隧道的特点和规模,确定搜集、调查基础资料的内容和 范围,并进行调查、测绘、勘探和试验。调查的资料应齐全、准确,满足设计 要求。4.2.2电力

15、隧道的设计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可分为可 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遇到异常情况或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勘 察。4.2.3电力隧道的勘察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按不同设计阶段的任务和目的确定工程勘察的内容和范围,考虑不同施工方法 对地质勘探的特殊要求。4.3结构上的作用4.3.1作用在电力隧道结构上的荷载,可按表 4.3.1进行分类。在决定荷载数值 时,应考虑施工和使用年限内发生的变化,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情况确定不同荷载组合时 的组合系数。表4.3.1荷载分类表作用分类荷载名称何载分类永久作用结构自重恒载主要荷载地层(围岩)压力土压力结构附加恒载水压力及浮力混凝土收缩及徐变的影响力可变作用车辆何载活载人群何载电力设施何载车辆何载产生的冲击力、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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