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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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大化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实施细则批准:骆振业审定:李 荣审核:杨国献修编:陈 健 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2006年8月30日目 录1 总则22 机构与职责23 监控内容与管理范围44 技术监控资料及档案管理45 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控管理46 质量监控管理(新设备的入网管理)57 技术监控管理68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79 监控报表及计划管理710 检查考核办法711 附则712 附件7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实施细则1 总则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是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对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贯彻电力工业技术监控

2、工作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进一步分清各部门职责,搞好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保证电网和我厂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制定本技术监控实施细则。1.2 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控、行业归口原则实行继电保护的责任制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全面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装置缺陷,保证其可靠投入运行。1.3 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贯穿于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1.4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尤为重要,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监控管理的同时,接受广西电力公司电网调度部门的监控管理

3、。2 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2.1.1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大化电厂的实际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继电保护技术监控网络,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一级为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挂靠在总工室,二级为大化设备部专责工作师,三级为设备部自动化班专责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2.2 岗位职责2.2.1 总工程师、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2.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的法规、政策、标准、制度等,组织部署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

4、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2.2.1.2 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网络,完善和落实技术监控网络岗位责任制。2.2.1.3 组织制定本厂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等。2.2.1.4 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计划、各项指标定额,督促和推动全厂各项监控工作的开展。2.2.1.5 组织因继电保护监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继电保护监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2.1.6 组织开展技术监控网络活动,定期召开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月度分析会和年度工作会议。2.2.1.7 组织进行技术监控动态检查,指导、协调、督促、

5、检查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工作,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工作提出考核意见。2.2.1.8 负责协调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开展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管理、检测等技术工作。2.2.1.9 组织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人员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2.2.2 部门技术监控专责工作师职责2.2.2.1 贯彻执行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控的规程、规范、条例、制度,指导各项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的开展。2.2.2.2 对所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实行从工程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的技术监控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图纸资料及运行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定级记录本)。负责厂内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监

6、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2.2.2.3 审定本单位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审查。将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的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班组,做好有关的协调工作,及时监控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2.2.2.4 按时上报当地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要确保各项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监控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应及时向调度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集团公司报告。2.2.2.5 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和运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的专业水平。2.2.2.6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2.2.2.7 对本单位继

7、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掌握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根据所管辖继电保护的具体情况,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每年的定期检验计划,监控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并监控其实施。2.2.2.8 负责组织编写所管辖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培训运行值班人员,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中调汇报。2.2.2.9 按部颁有关运行整定规程要求,对本单位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设备(按运行管理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护整定计算。做到计算稿有人审核,保护整定值有人签发批准,并负责其运行管理。2

8、.2.3 生产班组技术监控专责职责2.2.3.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2.2.3.2 按规定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试验工作,及时处理在运行中出现的保护缺陷,作好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控的日常工作。做到工作前准备充分,工作中仔细认真,工作后详细检查,现场工作记录交待清楚,结论明确。2.2.3.3 整理好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按要求做好继电保护设备台帐,按继电保护设备责任制管理的要求,管理好有关的保护图纸、保护定值通知单和有关资料。2.2.3.4 按有关规定配置继电保护调试

9、设备,对所使用的保护试验设备要认真维护、妥善保管,按计量的有关规定定期校验。2.2.3.5 定期开展班内的安全学习活动,对继电保护事故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具体的反事故措施,报生产技术部审定。2.2.3.6 实施完成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计划。2.2.3.7 监控保护整定值的现场修改。2.2.3.8 组织班内的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2.2.3.9 督促和做好监控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及有关的录波图等监控档案。2.2.3.10 负责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3 监控内容与管理范围3.

10、1 继电保护技术监控的对象为发电机保护、主变压器保护、安全自动稳定装置(包括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故障录波器、10kV和400V厂用电系统保护、220kV和110kV线路及母线保护、失灵保护、收发信机、阻波器、结合滤波器、光纤保护及所属的二次控制、信号回路和保护专业试验仪器、仪表。3.2 继电保护技术监控的内容包括规划设计、产品质量、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管理、校验维护、改造及新技术应用等,继电保护技术监控工作贯穿于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4 资料及档案管理4.1 技术资料: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相关部分的图纸、台帐、试验报告、保护定值(见附件一)、检修质量验收卡、

11、重大反措技术措施及整改总结、继电保护动作记录处理分析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资料、工作计划等。4.2 常用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整定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装置检验条例、装置评价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现场保安规定、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继电保护实施细则及部颁及网、省局下发的各种保护检验规程,技术条件和标准等。4.3 本厂继电保护专业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检验报告, 应做为技术资料整理保存,各班(队)应将相关的监控检查情况报送大化设备部,大化设备部及班(队)应有记录保存。4.4 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装置技术档案,继电保护装置的制

12、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4.5 每一套继电保护装置在投产时,应设立该设备的继电保护设备定级记录本,并进行投产前的第一次定级。投产后应详细记录该设备的缺陷处理情况、动作情况和定检、定级情况,以建立完整的设备运行档案。4.6 应及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新建、扩建及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和设备投运后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4.7 实现图纸CAD编绘,资料和试验报告等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微机化。5 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控管理5.1 在规划、设计一次接线时,应考虑继电保护装置技术性能和条件,应征求继电保护技术监控部门的意见,使

13、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的考虑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5.2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设计问题,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要求,工程设计前应事先征求上级继电保护技术监控部门的意见。5.3 继电保护配置、选型一经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提供定货清单;设备定货单位必须按设计单位提供定货清册和参数定货,不得擅自更改。5.4 对首次选用的重要继电保护装置,应请广西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同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结构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5.5

14、监控基建调试人员严格按照部与网局颁发的有关继电保护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5.7 监控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继电保护装置应有生产单位人员提前介入,参与调试,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5.8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验收主要项目如下:5.8.1 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5.8.2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接线正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5.8.3 装置定值符合整定值通知单要求。5.8.4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

15、、标准的规定。5.8.5 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荷满足误差要求。5.8.6 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包括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5.8.7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接线的正确性。5.9 新建工程投入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须同时投入。5.10 基建调试单位须按时移交工程竣工草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一个多月内移交。6 质量监控管理(新设备的入网管理)6.1 新产品入网试运行应按电网调度管理范围向广西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继电保护监控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报广西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备案,并向集团公司备案,防止技术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经考核投入电网运行。6.2 投入电网的继电保护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鉴定的产品(进口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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