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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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临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2019年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八八战略”、建设美丽临安,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好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省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合理推进“五气共治”工作,以持续建设“清洁排放区”“清新空气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确保到2019年底,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

2、优良天数比率达85%以上,完成省、市下达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总量年度减排目标;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20%。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治理“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1.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双控”(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实施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19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4%以上。严格控制散煤、工艺用煤,2019年全区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市下达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临安区供电公司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

3、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质量。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监管,进入我区的煤炭需达到低硫洁净煤要求(硫分0.7%、灰分15%),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1%的煤炭。采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全年洁净煤使用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平台实施)2.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1)巩固燃煤烟气治理成果。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置,逐步扩大类禁燃区范围,条件成熟时,设置类禁燃区。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成果,严格落实禁燃区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各镇街、平台实施)(2)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大力推进燃气、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燃用

4、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实施关停、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城市建成区以外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实施关停、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废气排放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特别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2019年3月底前,制定临安区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计划并加快推进计划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家重点企业锅炉超低排放要求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各镇街、平

5、台实施)2019年3月底前,开展燃煤、燃用生物质、燃气等各类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全面调查,建立锅炉管理清单,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强化日常监管,严厉以燃烧醇基燃料打击化工废料燃烧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各镇街、平台实施)(3)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2019年3月底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凡未列入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且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4)严

6、格控制新建锅炉。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改)建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新(改)建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排放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5)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继续推进天目山镇、板桥镇等工业平台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完善相关配套供热管网等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1)大力提高电力消

7、费比重。严格落实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逐步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继续落实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临安区供电公司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持续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严格落实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至2019年新建天然气输配管网30公里,基本实现中心镇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

8、化工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4.严格节能措施。(1)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星级等级要求,至2019年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要求,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的节能及绿色化改造,2019年力争建设公共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示范点2处。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国网临安区

9、供电公司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积极鼓励企业节能。重点能耗企业应制定节能降耗方案,加快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成熟技术,提升工业领域余热余压利用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3)倡导全社会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实施“绿色办公”计划,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鼓励倡导公民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国网临安区供电公司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二)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发展清

10、洁化。1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废气重污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2019年底前,2家化工助剂企业、1家表面处理企业和1家金属制品业企业完成关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

11、加大特色行业转型升级。制定电镀、节能灯、装饰纸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进行业分批逐年转型,全面提升特色行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到2019年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0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安全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全面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开展“低小散”块状行

12、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整治提升“低小散”“脏乱差”企业29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3)严格产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13、市公安局临安分局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工作。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实施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严格限制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全区新增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VOCs排放的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排放2倍削减量替

14、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深入开展工艺废气治理。(1)全面开展VOCs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9年完成22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含高VOCs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积极推进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提高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市场应用的比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市

15、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全面清理整顿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建立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加快企业整治提升。推进重点行业清洁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化工、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力争完成水泥等行

16、业清洁排放改造任务的50%。基本完成对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19年3月底前,制定省级园区青山湖科技城废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开展废气整治工作,确保园区内涉气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配合,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实施)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要求,至2019年完成20家以上废气排放重点工业企业整治,完成100家左右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减排绩效评估,并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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