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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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眼科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患者的投诉对于我们发现医院缺陷,堵塞漏洞,改进服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认真接待患者投诉,诚恳接受患者批评,妥善处理投诉纠纷,是各职能科室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将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公布如下,望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一、医院投诉管理的原则实行“首接负责制,分管负责制”,各科室接到患者或其家属投诉,无论是否相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尽力疏导,必须安排专人引领,禁止任何形式的推诿和回避。对刻意隐瞒、蓄意颠倒是非的,一经查实按医院考核实施细则给予严厉处罚。二、投诉归口管理医院所有投诉由办公室统一接待,办公室受理后,按照科室职责划分,将投诉交办到有关科室。1、医疗技术纠纷投诉由医务科受理(电话:8

2、951959)2、价格收费纠纷投诉由财务科受理(电话:8951968)3、医德医风投诉由办公室受理(电话:8951958)三、投诉渠道及负责科室1、医院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8951910),上班时间由院办负责,非上班时间由医院行政值班人员负责。2、医院网站留言板,由办公室负责。3、院长信箱,由办公室负责。4、行风监督投诉信箱,由办公室负责。5、门诊导医台由业务部负责。四、投诉处理程序首先由接待人书面记录投诉事项,并认真记录投诉人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接待人及时向分管科室领导汇报,待事实调查清楚后,由主管院领导、分管科室按照医院考核实施细则研究处理办法;由接待人或科室领导登门或电话联系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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