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主管内控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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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会计主管内控操作手册第一章会计主管内控职责与权限(目录)一、工作职责(一)代表委派行正确组织受派机构会计核算工作,落实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做好营业机构会计内部控制建设,防范会计操作风险。(二)合理确定劳动组合,正确划分柜员业务范围和权限,落实柜员岗位责任制。(三)做好会计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的核实,组织核查各类会计业务差错、事故和违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工作。(四)积极配合会计监管员及其他有权检查部门的检查辅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履行其他会计管理工作。二、工作权限(一)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对会计核算事项进行审批。(二)有权对柜员违反银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

2、纠正,并按规定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三)有权参与制定派驻机构柜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涉及内控管理的考核内容。(四)有权对不能落实内部控制要求的人员配置提出意见;对柜员的岗位轮换提出轮换意见;对派驻机构的会计内控建设提出合理意见。(五)有权抵制上级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规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章基础控制(目录)第一节ABIS行部类型的选择(目录)ABIS行部类型决定了动态授权管理中授权额度的大小,目前我行的行部类型设置是在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等因素设定的。选择行部类型就是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不同行部类型风险控制与操作效率两者之间的矛盾。一、行部类型划分现行的行部类型划分共20

3、类,分别以字母a-t表示,具体见银行动态授权金额控制标准一览表(附表一)。储蓄所分为4类:一类储蓄所(a)、二类储蓄所(b)、三类储蓄所(c)、四类储蓄所(d)。分理处分为4类:一类分理处(e)、二类分理处(f)、三类分理处(g)、四类分理处(h)。营业部分为4类:一类营业部(i)、二类营业部(j)、三类营业部(k)、四类营业部(l)。财务核算机构分为2类:一类财务核算机构(m)、二类财务核算机构(n)。清算中心分为6类:一类清算中心(o)、二类清算中心(p)、三类清算中心(q)、四类清算中心(r)、五类清算中心(s)、六类清算中心(t)。二、行部类型确定与维护新开业的营业机构要首先确定它的行

4、部类型。确定行部类型时,会计主管应根据受派行的行政级别、业务种类、业务规模、人员配备、会计内控要求和管理水平等情况选择适合本营业机构的行部类型,并向管辖行提出行部类型维护申请,会计主管不得跨行政级别选择行部类型;在后续的行部类型维护管理中,会计主管应根据营业机构行政级别变化情况、内控管理要求和评价结果对行部类型进行及时维护和调整。行部类型确定和维护由会计主管向县级支行提出行部类型维护调整建议,县级支行报二级分行审定,一级分行同意后,进行行部类型维护。第二节ABIS柜员管理(目录)一、柜员分类ABIS营业机构的柜员包括柜台柜员和系统柜员。(一)柜台柜员。按操作权限可分为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主管

5、。普通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主管兼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可从事权限内的交易授权。主管:仅负责业务的监控与授权,并从事权限内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操作。主管按其授权权限的大小划分为四级,从低到高顺序为1、2、3、9级,其中1、2级可设置为主管兼柜员,3、9级主管不能兼柜员,9级主管实行上收管理。 (二)系统柜员。系统柜员包括自动柜员机(ATM)、销售点终端(POS)、电话银行(TBS)等自助终端设备及批交易处理柜员。 二、新增柜员管理(一)会计主管应根据既定的编码规则,对新调入需在ABIS进行业务操作的人员确定柜员号。

6、柜员号编制应坚持一人一号,在一段时期内,避免同一柜员号被若干人使用。(二)根据业务分工,合理限定新增柜员操作权限,正确选择交易掩码及应用掩码,上报管辖行审核。(三)严禁建立机动柜员。三、变更柜员管理(一)会计主管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柜员卡启用关联、柜员休假离职、柜员密码重置及修改柜员现金箱限额进行处理。(二)对修改柜员属性、删除柜员现金箱等权限外的柜员管理类交易,会计主管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交由管辖行处理。四、删除柜员管理在做删除柜员管理时,会计主管应首先确认:(一)柜员现金箱、凭证箱余额为零。(二)当天未发生金融性交易。(三)柜员没收假币已上缴库房。(四)柜员已正式签退。在此基础上,会计主管

7、将柜员状态置于“休假离职”状态,然后及时填写删除柜员申请表交管辖行进行删除维护。第三节柜员现金箱管理(目录)一、严禁为不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建立现金箱,因柜员岗位调整不再办理现金业务的,必须及时删除其现金箱。二、柜员现金箱实行限额控制。会计主管应根据柜员的业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柜员现金箱限额。三、营业期间,柜员的现金箱余额超过其现金箱限额时,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四、柜员休假或短期离职时,其现金箱必须缴空,即现金箱余额清零。五、会计主管应经常检查所辖营业机构的现金箱管理情况;非现金业务柜员不得建立现金箱;不再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要及时删除其现金箱;柜员现金箱余额超限额的应及时入库。六、会

8、计主管必须监督柜员执行“一日三次碰库(箱)”情况:早上开门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现金实物与上日“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会计主管或由其指定人员要监督柜员清点现金实物,并对柜员现金实物卡把大数;中午下班时,柜员必须将现金实物与系统中现金箱余额进行核对(若柜员中午休息,则碰库(箱)后,必须将现金入库房保管),会计主管或由其指定人员要监督柜员清点现金实物,并对柜员现金实物卡把大数;日终下班签退前,柜员必须核对现金实物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第四节柜员卡及密码管理(目录)一、柜员卡管理(一)一个柜员只能配备和使用一张有效的柜员卡

9、,严禁一人多卡或一卡多人。(二)柜员卡在启用前,必须与柜员号建立关联,否则不予启用。(三)新增柜员卡应由营业机构填报银行柜面业务安全认证卡新增申请表,经管辖行审核后,由制卡行进行制卡。(四)柜员工作变动不使用该柜员卡时,应及时填报银行柜面业务安全认证卡变更申请表,经管辖行审核后,连同卡片实物一并上缴制卡行,由制卡行进行作废。(五)柜员卡丢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填写银行柜面业务安全认证卡变更申请表,逐级审核上报,由制卡行进行作废。(六)柜员卡的领用、变更、停用、作废等,应登记相关登记簿。(七)柜员卡新增和变更等事项涉及柜员管理的,同时还须按ABIS柜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八)柜员卡仅限本人使用,凡

10、凭该卡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系统登记的持有人所为。(九)柜员离柜(岗)应收起柜员卡,并妥善保管。二、柜员密码管理(一)柜员密码仅限本人使用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必须立即更换。(二)柜员密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一次。密码设置应考虑易于保密(应使用英文字母加数字组合),不得使用初始密码、重叠数、顺序数字等有规律的数字或字母组合作为操作密码。(三)柜员插卡签到或主管插卡授权输入密码时,应要求他人回避,并采取物理遮掩。(四)柜员密码重置。1、营业机构3级以下柜员的密码重置由本机构3级主管操作;3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必须由9级主管操作;9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可由同级9级主管处理,也可由管辖

11、行的9级主管处理。重置时,操作主管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为同一机构的,必须双方现场操作;密码重置后,柜员应立即修改密码。2、3级以下柜员密码重置,由3级主管选择柜员密码重置交易,经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操作和授权主管个人名章,登记会计主管工作日志。3、3级主管密码重置,应填写银行柜面业务安全认证卡变更申请表,连同柜员卡送交管辖行,由9级主管作重置操作。具体操作处理同第2点。三、监督检查会计主管应经常监督检查柜员卡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检查每个柜员是否只配备和使用一张柜员卡,是否由本人使用,是否存在一人多卡或一卡多人的现象;柜员离岗时,柜员卡是否妥善保管;柜员密码是否存在泄露现象;柜员

12、密码是否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柜员、主管输入密码时,是否要求他人回避并采取物理遮掩。第五节柜员掩码设置(目录)交易掩码、应用掩码是控制柜员交易范围、限定柜员操作权限、设置营业机构柜员劳动组合的主要工具,也是实现柜员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事前控制的重要手段。交易掩码针对ABIS系统中所有应用交易设定12位可执行标志, “”表示开放,“”表示关闭,每一位代表一类不同的业务。应用掩码是对应不同子系统代码设定50位可执行标志,按数字“1”至“0”分5次重复排列,依次表示1至50个“应用”,“”表示开放,“”表示关闭。具体见ABIS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设置说明表(附表二)。一、掩码设置要求会计主管

13、必须在清楚掩码设置规则的前提下,根据柜员的业务分工,合理确定柜员的交易掩码和应用掩码。在柜员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会计主管应及时对柜员掩码设置做相应调整。会计主管在确定柜员掩码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密不可分,配合使用。(二)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必须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置。(三)根据营业机构柜员的业务范围设置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对综合柜员、单项柜员和多项柜员应区别控制。(四)划分前后台柜员的营业机构,联行业务中金融性交易与非金融性交易、联行编押与一般联行业务应分开控制,前后台业务的掩码设置必须分离,没有相关业务的营业机构其相应的掩码必须关闭。(五)若对公

14、柜员与对私柜员分离,则对公柜员必须关闭对私掩码,对私柜员必须关闭对公掩码。(六)重要金融性交易(如通用核算子系统借记类交易)必须进行单独控制。(七)兼职管库员的交易掩码第8位必须设置为“0”。(八)除银行卡管理中心外,所有对外营业机构必须将交易掩码第9位设置为“0”。(九)已经不使用或停用的应用掩码必须设置为“N”,交易掩码备用的第11、12位必须设置为“0”。二、掩码设置与维护新增柜员设置掩码时,会计主管应严格根据柜员岗位制约、岗位分工的相关要求和柜员权限内可以处理的业务范围确定其应用掩码及交易掩码,并向9级主管提出柜员维护申请。如:为了控制营业机构管库员做库房管理类交易,同时不影响其办理其

15、它业务,需开放应用掩码第6位,关闭交易掩码第8位;若不允许柜员办理通用核算子系统中的现金交易,则需在开放应用掩码第1位的同时关闭交易掩码第5位。柜员岗位或业务处理范围若发生变化,会计主管需及时报9级主管进行柜员掩码的变更维护。三、掩码设置举例(一)临柜综合柜员。交易掩码设置为010111100000或010111100100,可以操作除编押、库房管理、国际业务管理、银行卡管理类交易以外的所有交易,其中对联行、现金管理通存通兑等业务仅能具有录入或确认二者之一的应用权限。应用掩码设置应根据柜员岗位分工,对可办理的业务种类所对应的子系统,应用掩码全部设置为“Y”。(二)临柜单项柜员。举例一:仅办理对私业务。交易掩码设置为000101000000,可以操作普通金融性交易、非金融性交易。举例二:仅办理某单项业务。如营业机构金融超市仅受理贷款业务,柜员仅负责贷款户卡管理,交易掩码应设置为000000100000;其所有贷款类、现金管理类、客户信息类子系统对应的应用掩码设置为“Y”,其他子系统全部设置为“N”。(三)临柜多项柜员。柜员办理对私业务为主,兼办其他某类特定业务或特殊时期兼职某特定岗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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