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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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条 工程质量保证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使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写好后,负责编写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编写栏签名,并请项目负责人审批。 (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然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4)监理单位进行审批同意后,由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随同审批意见上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 (5)建设审批时,可视情况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研讨。 (6)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包括:同意使用、修改或重新编写等意见并签字和盖公司公章。 (7)建设单位审批后,施工

2、单位必须依照意见执行。 2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1)凡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试验人员的检查,凡试验人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2)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部必须进行验证: 1)书面验证:材料质保书、合格证等。 2)外观验证:钢筋外表锈蚀程度,水泥的生产日期,水泥是否有结块现象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退货。 3)数量规格验收。 4)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已验收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并做好标识。 (4)一旦发现复试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5)项目部应有专人做好每批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收料记录

3、。 (6)材料进场必须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告之情况,并配合监理平行抽验。 (7)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3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才能覆盖。 (2)凡隐蔽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施工队长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3)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应由项目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或复查。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重要的隐蔽工程还必须通知设计院,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一同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字自行覆盖,应揭开补验。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必须由微机打印并

4、做到描述详尽,用词准确规范,数据可靠,签字齐全。4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定期检查制度1)项目部成立质量检查组对已开工工程进行每月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和每周一次的质量检查,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包括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检查结果作为验工计价依据,并要求形成记录,质量检查覆盖率100%。 2)在每次检查前技术质量部根据检查工点项目制定详细的检查表。定期检查已完实物工程质量、内业资料及前次质量检查整改情况。项目经理部每月末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施工队伍下发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施工队伍将整改

5、情况已整改反馈书的形式上报技术质量部。 (2)不定期及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部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进行不定期和日常施工质量检查,夜间施工必查,要认真检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采取测量检查和目测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行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到工序。 (3)专项检查制度 对重要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进行检查。总包单位应先行自检并填写工程检查有关内容,备齐有关资料,首先通知内部质量检查工程师检查签证,后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签认重要工序、隐蔽工程检

6、查证,否则不得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凡到工地布置、指导、检查工作时,均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及时改进。5技术经济签证制度;1、凡发生工程变更,技术签证,及技术、经济签证,均需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 2、施工单位报审: 、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或者确认的、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报签证的表单; 、填写内容要求依据充分,工程量准确唯一,字体工整,简图详尽,如有需要应有计算书,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或单位技术章后报项目监理部。 3、项

7、目监理部签认: 、监理人员接到相应的签证表单后,当天报请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或者指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审核验收; 、不合格的签证表单退回施工单位重新填写报审; 、合格的签证表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复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交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认; 4、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对项目部报来的签证表单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办人员填表留底; 、建设单位对签证表单进行审查,有异议的进行现场核验,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审查无误的盖章确认,并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办人员填表留底。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1

8、)项目部的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执行。 (2)一般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审查后报原批准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以正式文件批复。变更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3)较大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其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总体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建设

9、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附必要的图表,格式见附件)通知有关单位。 (4)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后序专业的影响、凡影响后序专业者,应及时向后序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后序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 (5)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7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1)现场协调会包括监理例会和专项会议。监理例会应定期召开;专项会议是为解决某些专题性问题(如事故处理、加工定货划项会、业主直接分包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而召开的。现场协调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

10、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2) 监理例会由总监主持,业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有关监理人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3)专项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如专业划项会、事故处理会、技术会商会等)和经常性会议(如施工进度协调会、质量例会等)。其参加人员由建设单位指定。(4) 建立良好的会风,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会议中间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闲扯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5) 监理会议由监理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记录,专项会议及其它会议由会议指定人员记录,会议应有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应注明日期、参加人、支持人、主要议题及主要发言。记录应准确、干净,不得随意涂写。

11、(6) 会议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认可,分送与会各方和有关单位。(7)会议纪要应由总监(或与业主代表共同)签发,一般应在会议第二天发出8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1)备忘录的使用1)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建设单位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备忘录。现场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施工投入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其他违反合同及施工规范的行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应旁站而不在岗或责任心差,工作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对违规操作、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以及故意刁难拖延等。2)备忘录的内容指出存在问题,要

12、突出关键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警告、令其返工、局部停工、经济处罚、建议撤换当事人等。(2)签发程序:1)发现问题,首先与监理及承包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交换意见,如情况严重及时与项目经理、总工联系,监理不在或属于监理问题,口头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交换意见。2)项目工程师口头请示工程主管同意后即可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主管报告。3)备忘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各一份。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签收备忘录,拒绝签收备忘录,则视为不服从业主管理,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备忘录的反馈: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备忘录后,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13、在限期内整改,否则筹建处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备忘录后,必须按项目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由被整改单位将结果书面反馈给项目工程师。9工程款支付签认制度;(1)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 (2)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约定的时间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应及时按设计图纸进行现场计量。所有工程量的计量,工程质量均应达到设计与规范的要求,并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报验申请表才予以计量;凡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承包商超出设计

14、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 (4)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5)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10工程索赔签认制度;1.工程索赔的类别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分别由承建商或业主提出。 2.工程索赔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向监理提出索赔申请,并说明索赔的依据和理由,提供必要的记录和证据,注明计算结果。 3.工程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提出,被索赔方也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答复,过期提出,监理可不受理;超时答复,监理可视同批准。

15、 4.当索赔要求不能在工地由合同双方及时解决,应通过协商处理,必要时由监理单位做出裁决意见。若某一方对监理的裁决意见持有异议,有权要求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公断,或者提交法院裁决。仲裁机关或法院作出的决定具有同样的最终裁决权威,索赔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5.工程索赔由索赔方填“报索赔申报表”,经双方协商后由有关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生效,并签发“索赔审批表”。11建立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月进度控制计划、周计划制度;(1)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此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控制节点,包括劳动力、原材料、施工机具设备的进场计划等。(2)施工单位按照总进度计划制度月进度计划及周计划。(3)施工单位周计划及月计划应签证盖章确认后先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签证盖章报建设单位审核。(4)建设单位对计划审核有异议需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由施工单位重新制定计划,无异议则按计划进行工作安排。(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6)建设单位将工程进度计划列为对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依据。12建立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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