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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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2017 19 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及住建部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按自愿原则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

2、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按规定的量化标准进行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第四条 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遵循公开、 公正、 客观、 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市建设局) 主管全市建设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辖区范围内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日常工作, 配合市建设局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第六条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资信状况、 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三方面。 资信状况包括资质等级、 办公环境、 企业荣誉等考核指标; 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 科技进步与创新等考核指标; 履约信誉包括合同履约和市

3、场行为、 社会责任、不良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等考核指标。第七条 企业信用评价按企业申请类别的信用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确定等级, 企业申请信用评价类别共分两个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和五个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以及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企业具有多项资质的应当分别申请信用评价。各申请类别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A、 B、 C 三级,其中 A 级分 AAA 、 AA、 A 三档。施工总承包资质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

4、在 90分(含)以上;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 80分(含)一89分;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 70分(含)一79分; B 级,评价指标得分在 60 分(含) 69 分; C 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 分以下。专业承包资质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含)以上;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 70分(含)一79分;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 60分(含)一69分; B 级,评价指标得分在 50 分(含) 59 分; C 级,评价指标得分在50 分以下。第三章 评价程序第八条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初次评定:1 、企业初次信用评价应于每季

5、第二个月(即 2 月、 5 月、 8月、 11 月)底前向属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市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其工商注册地; 市外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其驻湖固定办公场所所在地, 同时有多个固定办公场所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所在地作为属地, 暂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可直接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以下统称为属地);2、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湖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申请表)或湖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申请表) 进行自评,并按照表格所列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后报属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每页上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所有信用评价指标测算截止期为

6、每季第二个月的最后一天;3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4 .市建设局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 )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 于下季度首日予以正式公布。对评价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设局提出, 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 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设局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及时予以更正。动态评定:1 、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

7、理,评价结果按季发布,一个季度为一个评价周期。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当地涉及申请企业的通报批评、 不良行为、 行政处罚等文件, 在发布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至市建设局建筑业处。3、已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调整的证明材料和申报程序参照初次评定规定。第四章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第九条建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并将申请企业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第十条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或因与工程建设相关而受到刑事处理的(判决书下达后) ;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

8、生产安全事故的 (事故责任认定后) ;发生民工工资纠纷事件被主管部门发文通报的;信用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经主管部门查实的)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等级为 A 级的企业,特别是AAA 档和 AA 档的企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 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对信用等级降级为 C 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 并在今后的市场日常监管时列为重点检查

9、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第十四条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 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9 年 月 日起施行。各县(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评比

10、办法 (湖建发 2005 97 号)同时废止附件:1.湖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申请表)2 .湖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申请表)3 .湖州市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1:湖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申请表)(申请类别:单位全称:(盖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 号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满分得分备注(各得分和扣分 具体事项说明)方 面小 序 号内 容1资 信 状 况1.1资 质 等 级1.1 企业资质等级1.1.1 评价内容:企业具有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资质等级。1.1.2 评价方式:查阅企业的资质证书。1.1.3 评分标准:资质等级特级的,

11、得5分;一级的,得4家;二级的,得3分;三级的,得2分。51.2办 公 环 境1.2企业办公环境1.2.1 评价内容:企业在湖州市范围内用于企业办公使用的固定办公场所。(不含仓储、加工车间、食堂等非办公场所)1.2.2 评价方式:查阅企业办公场所房产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产权证 明,必要时组织人员现场踏勘。企业各区域办公场所面积可以总体评价,即无需 按申请类别进行分割计算。4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湖州市范围内具启正投入使用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150 m2及以上300 itf以下的,得1分;300 itf及以上600 itf以下的,得1.5分;600 itf及 以上1000 itf以下的,得

12、2分;1000 itf及以上1500 itf以下的,得2.5分;1500 m2 及以上2000 itf以下的,得 3分;2000 itf及以上 2500 itf以下的,得 3.5分;2500 itf及以上的,得4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湖州市范围内具有正投入使用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100 itf及以上300 itf以下的,得1分;300 itf及以上500 itf以下的得1.5 分;500 1rf及以上800 1rf以下的,得2分;800 1rf及以上1300 1rf以下的,得3分; 1300 1rf及以上1800 1rf以下的,得 3.5分;1800 1rf及以上的,得 4分。建

13、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在湖州市范围内用于企业办公使用的固定办公场所,其标准参照施工总承包企业下浮50%计取相应分值。1.3企 业 荣 誉1.3企业荣誉(除现场会外不分类别)1.3.1 评价内容:企业荣誉。1.3.2 评价方式:查阅荣誉称号获奖文件。1.3.3 评分标准:1 .近3年获湖州巾委、巾政府表彰的加 3分;近2年获湖州市各县(区)委、政 府或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彰的加 2分;近1年获湖州市各县(区)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1分。具体分以卜四项:(1)企业获得的“优秀建筑企业”“龙头企业” “骨干企业” “先进企业” “最具市场影

14、响力品牌” “建筑业强企”、“市外市场开拓优秀企业”等奖项;(2)湖州市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和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单位”表彰奖项;(3湖州市及各县(区)政府质量奖;(4)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承建湖州巾范围内的工程作为“标杆工地,召开的现场观摩活动(以文件通知和主办单位评估意见为准,每地区现场会评定按时间顺序,以每年二次为上限,每次现场会的评估意见中确定1家主要承办企业的1个专业予以信用评价加分)。以上(1) -(4)每项只能计取一个最近时间段的最高奖项。2 .近f年来企业参加政府援建项目,每完成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62经2.1工2.1工程质量营 素 质程 质 量2.1.1 评价内容:企业承建的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湖州市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和评 优获奖情况。2.1.2 评价方式:查阅有关工程项目质量事故通报、质量检查通报和工程质量评优获奖文件。2.1.3 评分标准:2.1.3.1 工程质量(基础分 8分,近2年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湖州市范围内无在建 工程项目的基本分 5分)(1)近2年承建的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湖州市范围内工程项目由于质量投诉未及时处理,经查实的,每起扣 1分。(2)承建的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湖州市范围内工程项目在部、省、市、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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