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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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方案(代拟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玉林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着力破解征地拆迁难题,促进项目落地,更好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因征地拆迁影响落地的项目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集中资金、集中推动,突出解决征地拆迁久拖不决的问题。严格执行“净地”供应的有关规定,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全力实施征地拆迁攻坚,确保项目及时开工。二、主要任务从问题类型上,分为已供应土地遗留问题攻坚任务和计划收储供应土地攻坚任务;从完成时间上,分为重点攻坚交地项目任务和2019年攻坚交地项目任务。(一)重点攻坚

2、交地项目任务(共7个,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1.玉林市盛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二环北路北侧、碧桂园西侧); 2.玉林市世纪华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二环北路北侧、名山街道太阳村东南侧);3.玉林市富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块(二环北路与玉桂公路交叉口东北侧);4.玉林市洪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金港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北侧);5.白马岭公园对面地块;6.羊义岭收储地块;7.二环北路、龙表河西侧(大市场棚改)地块。(二)2019年攻坚交地项目任务(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市本级攻坚交地任务,玉州区共7个项目,分别是:瑞安物流项目、二环南路项目、中央商务城(CBD)项目

3、、文体北路项目、毅德四期项目、二环西路项目(玉州段)、清宁路储备地块项目;三、基本原则(一)属地原则。玉州区人民政府是推进本辖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按期完成已供应土地遗留问题和计划收储供应土地征地拆迁任务。(二)职责原则。区各职能部门是本行业本领域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攻坚项目的政策保障、资金保障、要素保障以及跟踪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四、基本方法(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征地拆迁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任务,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条件。(二)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尝试新方法新模式,推进阳光征收、片区

4、拆迁等。(三)统一政策标准。政策标准制定要严谨、科学,对不合理的政策标准坚决调整。严格执行政策,不能违反政策原则。(四)创新安置方式。改进安置方式,探索将过去先拆迁后安置的方式改为先安置后拆迁,把推动安置区建设作为民生大事和城市的安居工程。加强安置政策标准的宣传,积极引导货币化安置和“上楼”安置。(五)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积累群众工作经验,把工作建立在充分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将征地拆迁规划与项目规划、产业规划、用地规划相结合,有序推进征地拆迁,让群众了解动态、有思想准备,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信,推动和谐拆迁、平安拆迁。(六)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对抢建

5、抢种和“两违”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结合“扫黑除恶”行动,重点打击套利谋利的“两违”行为以及敲诈勒索、阻碍进场施工的“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五、“净地”认定标准及核实程序(一)“净地”认定标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协议有偿收回相关政策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903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认定为达到“净地”标准: 1.土地权利清晰,无权属纠纷;2.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房屋和附着物全部拆除及土地补偿款全部到位,迁坟工作全部完成,无遗留问题;3.没有经济纠纷;4.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5.具备通水、

6、通电、通路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6.具备开工条件。(二)核实“净地”程序1.在市自然资源局发函征询属地政府(管委)有关土地是否达到“净地”条件;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净地”标准逐条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2.具备开工条件的,经会商后认定为“净地”。3.核验“净地”情况后,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区政府分管公安、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分管领导和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

7、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已供应土地遗留问题和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征地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征地办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征地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日常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坚持条块结合、组团攻坚,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承担本辖区的攻坚行动任务;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名处级领导牵头负责。二是建立台账。梳理每个项目所需完成事项及责任单位,形成清单,同时对征迁过程中涉及的法规、政策进行汇总,统一标准。三是实行挂图作战。将目标任务细化到月,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挂图作战,动态报送项目攻坚进展情况。(三)强化资金

8、保障针对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工作轻重缓急排序,明确经费来源和渠道,保障资金按进度安排拨付到位。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融资难题。市财政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强监督考评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区征地办作为本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推进。区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召开征地拆迁的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征地拆迁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附件1.“净地”情况核验表 2. 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已供地项目征地

9、拆迁等遗留问题情况表 3. 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重点地块征拆任务表 附件1“净地”情况核验表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踏勘时间 核验结果1.征地拆迁补偿已落实到位,无土地权属纠纷;2.地块内房屋建筑、坟、表苗等清表工作已完成;3.地块上无他项权利障碍(如不存在高压电杆线迁移、农村道路及河流需改道等相关问题);4.地块周边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 5.具备开工条件,经会商后认定为“净地”。结论 土地已达到“净地”标准参加核验单位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备注:1.需参加对象由属地管理机构负责通知到位;2.核验时,根据现场核验情况,在“结论”一栏写明是否已达

10、到“净地”标准;3.核验情况由参加核验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4.若地块尚存在他项权利障碍,属地管理机构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及时通知组织重新核验。5.对于已供应地块存在征拆遗留问题的,要通知业主方共同参与核验。 1 附件2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已供地项目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面积(亩)位置供地时间涉及批次已完成工作攻坚任务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总责任人区包联领导备注1玉林市盛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3.52二环北路北侧、碧桂园西侧2017年2013年第四批次城市(桂政土批函(2013)754号)1.已完成“三费”拨付。2.已完成青苗的拨付。3.建构筑物已拆除。2

11、019年6月底完成78穴坟山迁坟任务。已完成征地,现剩下78穴坟山尚未迁移。名山街道区征地办欧 勇张我明覃海东吴朝宗2玉林市世纪华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1.93二环北路北侧、名山街道太阳村东南侧2018年2013年第四批次城市(桂政土批函2013754号)已拨付三费。在2019年6月15日完成青苗,房屋拆迁5栋,铁硼2个,地垄3处。1.村民要求落实留置地,未落实土地指标。2.项目征地范围内,一条宽约6米长约300米的乡道(太阳村8、9队村民主要出入道)穿过地块,无法完全围蔽施工,需改道建设,目前没有规划和改建。3.项目地块内有一条宽约2.5米,深约1.5米,长约1000米的水渠(太阳村中渠)从

12、地块西北面穿过,需迁移改向,目前没有规划和改建。名山街道区征地办梁垂贤张我明覃海东黄育军吴朝宗3玉林市富林房地产有限公司93.99二环北路与玉桂公路交叉口东北侧2017年2012年第十一批城市(桂政土批函2013224号)平地4队已签“三费”,已完成三费拨付。1.2019年6月底完成平地3队、谷山村7、18队的“三费”。2.2019年7月底完成特殊青苗的清点工作。征地拆迁推进缓慢具体原因:1.该地块抢建、抢种的情况比较多,由于参与抢建、抢种的群众要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对征地坚决反对;2.原规划留置地安排在道路旁,后调整规划安排在抢建房屋后面,群众意见非常大。3.该地块存在非法租地现象,有3个沙场

13、、3个木厂及1个二手车停车场。城北街道区征地办黄家惠梁 伟陈天国钟 辉4玉林市洪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1.82金港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北侧2010年2005年7批城市(桂政土批函200654号)已完成“三费”签订。2019年9月底完成2户房屋和3穴房屋的拆迁。地块内尚有2户钉子户不愿搬迁,3口古坟未迁移,村民要价太高,其中有一户患有精神病。南江街道区征地办胡志生唐垂章周海帆合计461.26附件3玉州区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重点地块征拆任务表序号项目名称征地位置(镇街)征地批次今年征地拆迁任务(亩)项目进展情况攻坚任务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总责任人区包联领导备注1白马岭公园对面地块南江街道2

14、017年第七批次2014年第九批次2411.目前征地“三费”已确认签字122.7495亩,正在继续征地工作。2. 房屋拆迁情况:房屋总拆迁户约为30户、活动板房4间、仓库2间、砖厂1家,目前正在做群众的思想工作。 3.坟山迁移情况:项目征地范围内需迁移坟山约300穴,目前尚未迁移。4.特殊青苗情况:项目征地范围内需清点特殊青苗约265亩,已清点约16亩,正在继续进行清点工作。2019年9月底完成新联村周屋的“三费”签订工作。还有60穴坟山未迁,没有坟山安置点。南江街道区征地办蒋 山唐垂章罗中鹏何 卫2羊义岭收储地块南江街道2016年第10批次2018年第7批次2018年第16批次13161.除常乐村12、19队外,其他队“三费”签订已完成。2.目前正在清点特殊青苗,安置区已出草图。2019年9月底,完成常乐12、19队“三费”签订及地块内特殊青苗清点赔付。常乐村12、19队土地存在权属纠纷。南江街道区征地办胡志健李 通周海帆邹宇鹏黄 琦岑秋平3二环北路、龙表河西侧(大市场棚改)地块二环北路,龙表河西侧2013年第十批次城市138.91.征地工作已完成,余1户房屋未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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