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33042882 上传时间:2023-11-2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学生必须妥善保管,严 防丢失。不允许转借和私自涂改,违者酌情予批评教育,直至纪 律处分。二、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由学院发给学生证。学生毕 业和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校时,学生证须交回教务后,方 能办理离校手续。丢失学生证,交罚金20元。三、凡遗失学生证的学生,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写明丢失地 点、时间、原因等,经班主任审查系主任批准后,学生证在教务 处补领,并按下列规定交费:1、由学生系主任审查批准的“申请补发学生证报告表”到教 务处开具介绍信,到报社登遗失声明,待声明见报后,方予办理 补发手续。2、第一次补发收费20元,以后每次补发

2、收费较前次增加一 倍。3、学生因留降级换发学生证,收费10元。4、对于学生证损坏而要求更换的,收费20元。5、领取新证时间为;第一次在递交遗失声明并交款一个朋以 后,第二次在两个月以后,依次递增。6、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不予办理补发手续。四、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者,必须持家庭 所在地(派出所乡政府)或父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书面证明, 方能办理变更手续。五、提高警惕,谨防坏人利用窃得的学生证冒充我校学生进 行违法活动,凡发现此类情况者,应立即报告院保卫部门。六、学生如将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 学生证,或随意涂改、伪造学生证者,一经查出,根据情节予以 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