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32945169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方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本省“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提升全行业老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气氛,依据交通运输部工作布署,结合本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诚信建设的关键见解、关键叙述为指导,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专题,聚焦行业关键领域、关键步骤和关键人群开展信用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方法,连续深入推进全行

2、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为争创交通强国示范省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二、活动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三、工作安排(一)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1.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专题,关键宣传交通运输信用政策、“双公告”信息、信用奖惩信息、诚信经典和失信案例、“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态等内容。(厅办公室、政法处、通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过“XX省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上报并在“信用交通XX”公告。(厅办公室、执法局牵头,计划处、建管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

3、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立刻上报信用奖惩信息、行业诚信经典和失信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计划处、建管处、财审处、人教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4.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线下媒体和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线上媒体作用,展示当地信用交通宣传活动,立刻编发活动信息,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分别负责)(二)开展“信用交通在身边”活动。5.聚焦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聚焦行业关键人群,深入车、船、路

4、、港、站等场所,经过设置展板、悬挂口号、组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经典事迹,充分发挥经典示范作用;主动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让老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气氛。激励企业加强本身诚信建设,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和步骤。(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计划处、建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开展“诚信点亮交通”活动。6.坚持以诚信教育为关键,主动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诚信意识

5、、信用理念,在青年群体中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思想共识,着力引导青年将老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引导青年主动助力信用交通建设。有针对性地开设信用知识专题讲座、诚信专题文化作品创意比赛和相关信用专题社会实践活动,帮助行业青年学习社会信用建设政策文件和信用知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厅直党委、交通工会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7.将青年志愿者的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老实守信青年进行正向激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厅直党委、交通工会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四)开展“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8.连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爱岗敬业明礼

6、诚信”社会主义关键价值观专题实践,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诚信、遵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人教处、厅直党委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9.依法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厅政法处负责)10.依法公开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统计。(各省辖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委),厅办公室、计划处、建管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1.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立刻向社会公开相关信用信息,接收社会监督。(各省

7、辖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委),厅办公室、计划处、财审处、建管处、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政法处)负责活动的统筹、计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在政务网站设置信用专题及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厅政法处和通信中心负责“信用交通XX”网站的信息公布和宣传;厅计划处、建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分别指导各自业务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要求,组织开展当地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正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十一黄金周”等关键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相关活动,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强化监督检验,重视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信用交通省”创建年度工作评定的关键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活动信息或简报要在活动开展两日内,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要求带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11月2日前报厅政法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