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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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提升胜任能力,促进本行经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监事会工作指引和*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由监事会发起组织,董事会参与实施、高级管理层下设办事机构如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的,基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情况所进行的考评工作,不同于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发起和实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综合考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长、副行长

2、。第四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方式以多维度、持续性为原则,全方位开展履职评价,每年度一次。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以促进能力提升、改进工作水平为基本目标,评价结果的运用依照本行其他与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有关制度执行。第二章履职评价内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分为两个层面,即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后者在前者评价得分基础上,通过加、减分项得出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职评价最终得分。履职评价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履职行为,管理成效,经营业绩。评价结果以“综合得分+履职评价报告”形式反映,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履职行为30分、管理成效为30分,经营业绩为40分。第六条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

3、为评价内容包括:(一)是否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质;(二)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要求,专业、高效地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持续推进本行稳健发展;(三)是否遵循章程和董事会授权,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四)是否按时向董事会提交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在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五)是否按照本行各条线制度要求,履行如资本管理、反洗钱、案件风险防控等分管工作职责;(六)是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本行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等,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质询;(

4、七)是否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定期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等情况的信息,配合监事会依职权进行的检查、监督等活动;(八)除上述要求外,是否及时跟进并按照监管其他或新增要求指导分管条线部门履行有关职责。本条款前七项为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第八项为个人履职评价项。第七条本行高级管人员管理成效评价的内容包括:(一)是否拟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辖内网点设置方案,并按需进行及时调整;(二)是否拟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查缺补漏,不断完善自身制度框架体系;(三)是否设立授信审查、资产负债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为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5、四)是否严格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建立授权与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制定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关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评价报告;(五)是否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1. 制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并根据合规风险管理状况以及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变化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在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传达给全行员工;贯彻执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发现违规事件时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2. 为合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配备充分和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六)是否严格执行了董事会的重要财务决策,在逐级落实财务授权审批

6、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本行财务制度;(七)是否督促指导分管条线部门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或达成年度工作目标;(八)是否存在分管的业务条线人员履职失当情况,并被上级组织部门或监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本条款前六项为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第七、八项为个人履职评价项。第八条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评价的内容包括:(一)关键业绩指标。是指对照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结合年度终了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有关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定量评价;(二)关键业绩事件。是根据评价对象述职报告中有关年度关键业绩事件的描述,针对所完成的非定量重要工作事项的效果进行评价。本

7、条款第一项为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第二项为个人履职评价项。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职评价结果不得为称职:(一)高级管理层违反本行章程和其他内部制度决策程序议决事项,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二)本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三)本行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提出意见,采取措施进行修正的;(四)本行风险管理出现重大偏差,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的;(五)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失职行为,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并由董事会予以更换、解

8、除或罢免,并由有关机构进行依法处罚:(一)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损害本行合法权益;(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三)利用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谋取私利;(四)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五)由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第三章履职评价方法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由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和监事会评价四个环节组成,各环节满分为100分,权重分别为20%、20%、30%、30%。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最终综合得分为各环节加权分值的总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评价得分=刀(每一环节实际得分X该环节的评价比重)。(一)自评由评价对象参照履职评价自评表的指标内结合

9、自身履职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并提交书面述职报(二)互评由评价对象参照履职评价互评表的指标内进行相互评议并打分。(三)董事会评价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董事对评价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四)监事会评价由监事会办公室组织监事对评价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并汇总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得分,得出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最终综合得分,根据评议意见形成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第四章履职评价流程及管理第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工作启动、自评和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第十三条评价工作启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于经营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启动,监事

10、会办公室负责确定评价对象、发出评价工作通知等。第十四条自评和互评。高级管理人员的自评、互评表格及书面述职报告及其他必要的书面材料需在评价工作通知发出后15日内提交。述职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的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本办法要求的履职行为、管理成效、经营业绩等方面内容。经营业绩方面需要对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估自评、互评,关键业绩事件情况需要详述,便于后序评价参考。第十五条董事会评价。结合前述材料,除对高级管理层在履职行为、管理成效进行定性评价外,还需对经营业绩进行定量考核。董事会结合经过外部审计机构审计之后的年度财务数据,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量的业绩评价。第十六条监事

11、会评价。监事会汇总前序评价材料,完成监事会评价,形成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监事会审议。其中,经营业绩评价方面,综合考虑高级管理人员自评、互评经营业绩得分说明,重点关注董事会有关经营业绩得分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分值是否合理,在认定评价依据充分,分值合理的情况下,监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评价得分以董事会评价得分为基准,上下浮动区间不超过10%。第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等级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类:称职:75分(含)以上,达到或超过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标准要求;基本称职:60分(含)至75分,基本达到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标准要求;不称职:60分以下,未能达到本行高级管

12、理人员履职标准要求。第十八条监事会应当将最终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报告,通报董事会,并告知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一)被评为称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应当予以通报肯定。(二)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应当协调董事会组织会谈,向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董事会应当组织培训,帮助其提高履职能力。(三)被评为不称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建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更换。第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接到评价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或董事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复议材料,由董事长、监事长组织董事会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集体审核复议后确定。第二十

13、条监事会办公室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记录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各项履职尽责情况。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的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四)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条线工作计划或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五)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条线被上级组织部门或监管机构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情况;(六)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涉及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七)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列席董事会、监事会情况;(八)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监事会定期报告经营工作情况;(九)高级管理人员对监事会书面意见的反馈情况。第二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完成,由监事会根据需要将评价结果和相关评价依据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监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秦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自评(互评)表2. 秦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董事会评价表秦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事会评价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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