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32927929 上传时间:2023-10-2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 ,分析死亡 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 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 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 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 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省来镇江就医而死于镇江者。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镇江市孕产妇死亡病历报 告,并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辖市(区)妇幼保健所接到镇 江市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后,汇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保人 员进行入户调查、到医院核实,将资料汇总后报市妇幼保健院。在家 死亡或途中死

2、亡的孕产妇,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 镇江市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 形式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镇江市孕产妇死亡 病历报告上报辖市(区)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 9月 30 日为一个统计年度,每年10 月 15 日以后补漏的上年死亡数放到下 一年度统计。5、通过查户籍档案、生命统计、疾控中心死亡报告单等方式,核 对 15-49 岁育龄妇女死亡名单,填报育龄妇女死亡调查表,并报辖市 (区)妇幼保健所;从育龄妇女死亡名单中筛查孕产妇死亡名单,与 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核对,避免漏报。6、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

3、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保医生进行孕产妇 死亡监测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7、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 医院、辖市(区)级围产保健协作组、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三级评审, 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1、孕产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 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2、本地户口的孕产妇和寄居本地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均应建立江 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3、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情况,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妇女 妊娠12周内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检查次数$8次, 进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实行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剖宫产 术后不少于2

4、 次访视),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由一、二级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做 好孕妇在妊娠 20-24 周转往接产医院就诊的工作。4、通过每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 并在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上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 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 级医院就诊。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 育处方,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6、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各种台账、报 表,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高危妊娠管理规范一、

5、高危妊娠的定义及范围凡妇女妊娠时具有各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 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二、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程序 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I筛查发现高危孕妇,做出高危标志 高危门诊 填写高危预约卡,预约下次复诊时间1重度高危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转诊定期查看预约卡,失约者追访追踪随访I失访者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相关人员追访确定住院时间,动员住院分娩 住院适时收住院,入院时,高危因素综合评分 转归分娩后,及时将孕产妇保健卡转至基层进行产后访视 产后 42 天检查,了解母婴健康状况 总结、分析本年度高危管理情况三、定期分析、总结高危妊娠资料高危孕

6、产妇转诊指征(一)发现孕妇患有下列严重疾病或者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 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 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进行医学指导和必要的医学检查, 或者转往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1、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或者并发症;2、严重的精神性疾病;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影响生育的其它疾病。(二)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将其转往产前诊断定点医 院进行产前诊断和治疗。1、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2、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3、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4、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5、孕妇年龄超过 35

7、 周岁的;6、有习惯性流产、死胎或死产史者。(三) 要及时将具备以下指征之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到上级医疗 保健机构住院分娩。1、一级医疗机构转诊指征:(1) 年龄V18岁或$35岁(2) 身高V 1.45米( 3)异常孕产史如产后出血、难产史、胎死宫内,流产$ 2 次, 畸胎史,早产史、新生儿死亡史等( 4)骨盆狭窄( 5)骨盆畸形( 6 )胎儿生长发育异常(过大或过小,胎儿过大,估计$ 4000 克;胎儿过小,估计W2500克)( 7 )多胎妊娠(8) 胎位不正(9) 羊水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胎盘污染)( 10)有异常分娩史(11) 贫血,血色素W90g/L,或有出血倾向者(12) 产前出血

8、(13) 有心脏、肝脏、肾脏疾病和慢性高血压等内外科合并症(14) 妊高症(15) 妊娠W35周先兆早产( 16)妊娠大于 42 周不临产者( 17)胎死宫内、胎儿窘迫(18)胎膜早破不临产者( 19 )孕产妇出现较严重异常情况,如剧烈腹痛、高烧、严重呕 吐等( 20)产程大于 8 小时,宫口不开全或胎头下降停滞( 21 )产后 2 小时内阴道出血达到 200 毫升,不能止血或休克指 数(脉率/收缩压) 0.5-1 继续出血者( 22)严重的软产道损伤(23)早产儿(孕周35周,或体重W2500克)( 24)窒息复苏后发生并发症(25) 新生儿疾病(26) 产褥感染(27) 晚期产后出血2、二

9、级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对危重病的处理能力及条件决定转诊指 征和时机。一、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出现危重急症无法转诊的情况时,应及 时请上级机构给予支持。3、安全转诊的原则要求:( 1 )正确选择转诊指征和时机。( 2)转诊途中给予生命支持,包括生命体征监测、生命支持。( 3)转诊过程中,根据病情由具备抢救能力的医务人员陪送。(4)有详细的转诊记录和交班记录。(5)携带必要的药品和抢救器械。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高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

10、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协同抢救的病 人应及时报院长,以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抢救工作。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 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

11、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 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 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 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

12、属或单位的配合。七、各医师应运用本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 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十、须留有1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护理胎儿娩出时以及出生后数分钟内,无呼吸或呼吸抑制者称新生儿窒息。它是新生儿围产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生窒息 后,因缺氧可对小儿神经系统及各器官造成不利影响,严重窒息可导致不可逆的缺血、缺氧性脑病,以致造成小儿智力低 下,脑瘫、癫痫等后遗症。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护理

13、,是减少窒息儿并发症,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和伤残率的关键之一。1复苏原则:迅速而有效地实施A、B、C、D、E方案,要坚决摒弃旧法复苏中不良做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达到A (畅通呼 吸道),应用正确方法建立B (有效呼吸)和C (正常循环),D药物治疗,E (评价、监护)必不可少。2复苏护理:估计胎儿娩出后可能发生新生儿窒息者,分娩前应做好复苏准备。2.1保暖:断脐后将新生儿侧卧于辐射台上,温度调至2830C,并立即擦干体表羊水,减少体表散热。2.2清理呼吸道:胎头娩出仰伸时,右手仍要保护会阴,不急于娩肩,用左手自鼻向下颏将羊水、黏液挤出。胎儿娩出后, 保暖的同时,立即用吸痰管,轻轻插入新生儿咽部、鼻

14、腔,吸出口腔、咽部、鼻腔的黏液和羊水,若重度窒息,立即协助 医师,在喉镜下进行气管插管,吸净羊水及黏液。2.3氧气吸入和人工呼吸:在呼吸道通畅的基础上,给氧气吸入及进行人工呼吸,轻度窒息可直接氧气导管给氧或面罩给 氧;重度者,应立即在喉镜直视下进行气管插管,吸净黏液后,复苏囊加压供氧,30次/分,氧气压力不宜过大,自主呼 吸建立后,即可拨出气管导管,改一般给氧,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30次/分,直至呼吸恢复。2.4纠正酸中毒:重度窒息儿多有酸中毒,可用5%碳酸氢钠35ml/Kg,加10%葡萄糖10ml,脐静脉缓慢注入。2.5分娩前4小时,孕妇用麻醉剂,胎儿出生后呼吸抑制者用纳洛酮0.

15、1mg/Kg,IV、或ET、或IM,一次给药。2.6体外心脏按摩:出生时即无心跳或在处理中心跳变慢,不规则或暂停,可在加压给氧同时做体外心脏按摩,体外按压 30秒无好转,则给予1:1 000肾上腺素0.10.2mg / Kg,脐静脉给入。中山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母婴保健法,做好高危妊娠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得到不同的医疗保健服务,以改 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的发病率、死亡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及范围(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二)高危妊娠的范围和分类(详见人民卫生出版社妇产科学第四版)。二、筛查与评定1、初筛:孕妇初诊时,由接诊单位建立围产期手册,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糖尿病筛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 妊娠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2、复评:对首次来自各级产科医院等单位产前检查的孕妇应进行评定,以后在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及时评 定,一般在孕 28周与 37周时常规各复评一次。(二)登记管理1、标记 初筛时,将评定结果写在围产期手册封面的左上角,如妊娠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电气技术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