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32908824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 页数:54 大小:2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招标文件及特殊教育成果鉴定资料(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标书编号:JSZC-G2014-305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 项目需求23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决定就其图书馆2015年所需中文图书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标书编号:JSZC-G2014-305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提供20

2、15年中文普通图书及相关服务采购的供货资格,拟招2个中标人,中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分高低顺序排列,本项目的总实洋不低于为70万人民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4、在南京市设有办事处或其他长驻机构。5、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33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且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

3、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及样机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接收人:王闳慧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七、本次招

4、标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闳慧 联系电话:02583633822采购人联系人:吴斌 咨询电话:02589668043 於晓庆 咨询电话:02589668113-803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 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本

5、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

6、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对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或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

7、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

8、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

9、报价表12.1报价与折扣率本项目报价均指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图书定价的折扣率(合同金额=总码洋X折扣率)。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不用再单独填列投标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 标的物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所需要中文图书及相关加工服务。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参数响应

10、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 培训计划;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

11、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必须单独封装在小信封中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

12、标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

13、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

14、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2014年*月*日9:3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9.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0、投标截止日期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