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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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差旅费报销规定为了保证因公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明确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对差旅费报销作如下规定。第一条、批准出差权限公司各级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事先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实行“定任务、定标准、定路线、定地点、定时间”的审批办法。部门员工和中层副职领导出差由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审批;中层正职领导出差由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公司副总出差由董事长审批,未按以上程序批准的出差人员,公司不予报销差旅费。第二条 借款一、员工因公出差,赴外地学习、参加会议,填写出差审批单,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二、财务部有权根据其出差地点、时间及借款信誉等

2、核准借款金额,预支借款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次出差预计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务费、油料费、过路费之和。三、若有欠公款无特殊原因应该结清而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再借给差旅费,原则是“前帐不结,后帐不借”,因此而影响工作的,由其本人负责。第三条 报帐一、出差人员不得挪用公款。二、作为报帐依据的票据、单证必须有正当的取得来源,且手续齐备,合法、有效,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任何白条、文字证明、不合规收据等均不能作为报销的有效凭证;特别是住宿费发票,由手工填写必须由对方单位填写住宿时间、住客姓名等,笔迹要求一致。所有票据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公章。三、差旅费报销程序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3、,后附出差单和相关票据,驾驶人员还要再附派车通知单方可报销。2、公司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经财务部负责人复核,报财务副总按本规定核报。四、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以内报帐,按要求粘贴好票据并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原则是“多退少补,一次报销,不得拖欠”。如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预借款项,当月工资不够抵扣时,可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第四条 出差人员路途乘座交通工具的规定一、除公司部长级以上职务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可乘飞机以外,其他人员因公出差原则上乘坐公交客车和火车硬座,确因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等必须事先请示,经批准

4、后方可乘坐,否则费用自理。二、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硬卧票。三、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市内交通费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原则上自理,不予报销。第五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报销标准一、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外出短期学习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限额内凭据报销,超支自负;伙食补助费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三、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住 宿 包 干 标 准地

5、 区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其余人员省会城市(含沿海经济发达地区)250.00200.00150.00省外一般地区200.00150.00130.00省内市外150.00110.00110.00 四、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下列规定计发:1、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内县外10.00元;省内市外30.00元;省外地区不含重庆地区50.00元。2、经批准参加15天内各种短期学习,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为:市内县外每人每天10.00元;市外地区每人每天20.00元。超过15天培训学习期的,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0元。3、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

6、,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会务费、住宿费,凭主办单位出具的会议通知所列费用项目及发票报销,会议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4、经公司领导批准长期驻外开展业务的工作人员,公司提供住宿的,只报销公交汽车费,每天计发15元伙食补助费。五、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包干办法的几项具体规定:1、接待单位负责接待或在亲友家住宿等无住宿费发生的,不报销住宿费。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由公司全额支付的,不再报销差旅费。第六条 市内交通费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第七条 特殊情况:一、擅自绕道中途下车(出差审批单中未经批准的地方)造成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二、

7、事先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出差途中未按规定路线、探亲等绕道造成所有费用由个人全部自理;三、擅自购买高价机票、车票超出正常票价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四、自带行李超重产生的托运费由个人自理;五、延误飞机、火车、汽车等的购票费或退票费由个人自理;六、擅自改变出差线路或地点,造成多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七、擅自乘坐超标准的交通工具,造成多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八、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罚款,全部费用由个人自理。第八条 出差住宿、交通票据丢失处理办法一、出差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票据等不慎丢失,回公司后应及时写出书面的申请,经有关人员和部门领导证明,再经主管副总和财务部审核、财务副总批准,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丢失的飞机票、火车票一律按同程火车普通硬坐票计算;汽车票按同程普通公交客车票计算;住宿票据按限额标准的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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