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柜台操作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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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柜台操作风险提示过渡性科目管理一、过渡性科目使用风险点1、利用过渡性科目乱垫乱付,存在资金风险隐患;2、1391科目历年垫付款长期没有清收,导致资金损失;3、2621科目中长期无资金去向的应付款没有定期清理 二、过渡性科目使用风险防范1、严格控制基层网点违规使用过渡性资产科目和相关账户,列账时必须网点负责人签字。2、县级联社对网点营业费用统一实行计划控制,不再直接划拨费用周转金。网点每月费用发票报账后,业务周转金科目必须结平。3、严禁过渡性资金账户发生现金支付业务。4、加大1391科目中长期垫付款的收回力度,减少资金损失。5、定期清理2621应付款科目,对长期无资金去向的应付款按

2、规定上报县联社审批纳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账户管理(一)账户管理业务风险点1、账户开立(1)为无证件的客户开立账(卡)户,利用虚假证件开立账(卡)户;(2)为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文的客户开立注册验资临时存款户;(3)同一营业机构为同一存款人开立多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同一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2、账户使用(1)恶意查询客户账户信息,擅自修改客户账户支控信息,伪造或变造支款凭证,盗用客户资金;(2)伪造记账凭证对已转入损益的长期不动户存款进行操作,盗取客户存款;(3)利用内部过渡账户、超过有效期的临时存款账户或利用他人账户办理资金收支进行诈骗、洗钱或盗用资金;(

3、4)新开对公账户未执行“自正式开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的规定,注册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办理支付业务;(5)不按规定办理冻结、解冻、扣划业务,造成单位或个人账户资金被转移。3、账户变更与撤销(1)无变更申请书和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办理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2)利用开户单位注销账户时应收回作废的支票,加盖伪造印鉴,对外出具假支票;(3)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未按规定收回出售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且无存款人出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的保证书;(4)单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或销户后,资金未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将资金转入他人账户,盗取客户资金;(5)注册验资账户撤销后,未将资

4、金退回原存款人账户,而将其资金转入他人账户;(6)未将“睡眠户”资金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7)频繁开、销户,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洗钱活动。(二)账户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使用实名办理个人存款和银行卡开户。对于开立个人账(卡)户的必须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核查存在疑义的应拒绝办理开户业务。2、为存款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为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严格实行核准制度。对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须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3、为存款人开立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要严格审查存款人提供的工商行政

5、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验资期间账户只收不付。认真核查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是否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验资结束后,依据正式资料办理开立结算账户手续。对撤销验资的,按照手续完整、严格审批授权的要求,把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认真审查出资人出具的缴存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4、办理存款人撤销结算账户,必须认真核对结算账户存款余额,在对存款人交回的各种重要空白票据、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对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当面切角作废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凭证做销户记账凭证附件。对因客户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

6、重要空白凭证,应由存款人做出“自负后果”的书面承诺。5、临时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支取现金时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6、加强长期不动户资金的管理,对一年未发生收付业务、且未欠债务的单位结算账户,须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在年终决算前按存款账户抄列清单,经会计主管审查批准后,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对存款人要求支取原账户款项的,由存款人向开户银行出具合法拥有账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经审查确认后核对账务,补办销户手续,结清余款。7、在本网点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单位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须提交单位存款开户申请书、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营

7、业执照正本,并预留印鉴。已在本网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单位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只须提交定期存款开户申请书和转账支票,并预留印鉴。8、严格坚持为客户保密原则,未经许可严禁向他人提供存款账户的情况。对无权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拒绝。强化业务查询授权制约,严禁不经授权办理业务查询。9、严禁利用内部过渡性资金账户支取现金。二 存取款(现金)管理(一)现金存取款业务风险点1、未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2、无支付凭证或使用内部凭证办理开户单位资金支付业务;3、未执行预约登记制度,办理大额取款;4、办理农信银无折取款,盗用客户资金;5、违规为后台柜员设立现金箱;6

8、、离岗后钱箱未加锁或虽加锁但钥匙未妥善保管,被他人利用盗取现金;7、销毁客户缴款凭证,资金不入账,或伪造记账凭证少入账、推迟入账,贪污、挪用客户资金;8、未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办理大额转账和大额现金支取,导致对大额转账和存取现金失控;9、外部人员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通过其他银行间、账户间,频繁存取现金,进行洗钱活动;10、未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存折重写磁或跨网点办理存折重写磁。11、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不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存在冒领存款的隐患。(二)现金存取款业务风险防范1、加强大额现金支取管理。营业机构必须对开户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支

9、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大额现金支付台账制度和月度统计分析制度;各开户社对本社签发或解付的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纳入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企事业、行政单位等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应符合人民银行库存现金管理要求;开户银行的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台账应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2、对一日一次性从个人账户支取5万元(综合业务系统控制5万元及以上需授权)现金以上的,严格审核取款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存单、存折姓名一致无误,并经主管授权后办理业务。对一次性提取20万元(含)现金以上的,严格执行预约登记制度。办理无折(卡)存款交易,须由存款人填写

10、存款凭条,注明持卡人姓名、卡号、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字确认,柜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3、严禁办理跨网点存折重写磁交易,对重写磁、旧折换发要严格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4、设立前台柜员和后台柜员的营业网点,后台柜员严禁办理各类结算业务。5、揽储业务须由存款人亲自到柜台办理,严禁储蓄存单(折)在柜台外使用。6、加强大额资金支付管理,设立相应的岗位,按照大额资金支付交易的报告程序,建立开户单位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对开户单位大额支付资金的特点、来源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进行分析监测。7、注意对以下人民币大额支付交易和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的监控。(1)人民币大额支付交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11、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包括现金存缴、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等;(2)大额外汇资金交易包括: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交易以及其他新型金融工具等进行外汇非现金资金收付交易,其中个人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10万美元以上,企业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50万美元以上。8、加强对存款人可疑资金支付管理。营业机构应建立反洗钱岗,明确职责分工;对大额和可疑人民币资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检查存款人的交易金额、频率、流向、用途、性质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客户资料和交

12、易记录等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装订、入档、保管。9、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有可疑交易时,应立即向会计主管报告。会计主管对报告的可疑交易情况应进行分析和审查,确认为可疑支付交易的,填制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上报管辖单位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对外汇大额和可疑交易,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月情况,逐级上报主报告机构和当地外汇管理部门。10、办理客户存款业务必须严格审查资金与签发的单证(存单、存折、卡)一致性,防止出现内部员工违法盗用客户资金。11、操作员认真审核存单、身份证件和印鉴等无误后,确认取款人确系储户本人后,方可办理提前支取业务,若是代理支取则还需审核代理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性。三 批量业务管理(

13、一)批量业务管理风险点1、批量业务未签订代理合作协议或协议签订不规范,责任不明确;2、批量业务开户资料不全;3、批量数据及资料交接手续不规范,不完备;4、批量业务数据审核流于形式,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二)批量业务管理业务风险防范1、开办代收代付中间业务,委托单位必须与信用社签订委托代收代付协议,委托代收的还必须与付款人签订委托划款协议。各类委托协议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3、开办代收代付业务过程中需要批量开户(卡)的,必须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各地要加强证件的管理,妥善保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委托人要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必须向信用社提供纸质(装订成册,加盖印盖)的代收

14、代付明细。若采取人工录入代收代付明细的,各地要加强对录入系统的数据审核与复核。对采取电子文档录入系统的,需委托人提供光盘版的电子文档,并在光盘上标注批次、日期、项目等内容,并做出承诺,确认提供的纸质明细与电子文档数据一致。纸质代收代付明细和电子文档一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存档。4、涉及代收代付业务数据的人员必须加强对代收代付业务数据的保管与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任何与业务相关的数据和资料。5、代收代付业务不得在机房操作,不得由计算机管理人员操作,不得在没有视频监控和他人监督的情况下单人完成操作。6、信用社在完成委托人提交的委托代收代付业务后,两天内向委托人书面报告代收代付处理结果。7

15、、信用社业务人员不得对委托人提交的代收、代付明细表做任何修改,发现差错应事先告知委托人。四 柜员、密码管理(一)柜员、密码管理业务风险点1、柜员离岗未退出业务操作系统,被他人利用进行操作;2、已调离柜员未及时注销或系统中存在长期未使用的柜员;3、柜员设置不合理,柜员权限过大;4、设立劳动组合时,不注意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二)柜员、密码管理业务风险防范1、柜员离岗时必须进行临时签退。2、对于系统中存在的长期未使用的柜员进行及时清理。3、县信用联社财会部门、清算中心和融资中心只能设置联行柜员岗、内部账柜员岗、库管员柜员岗和系统管理员岗,不得设置其它岗;主管授权柜员、库管员和专职存款、贷款、联行柜员以及ATM专管员只能设置相应的操作岗,不得设置综合柜员岗以及其它岗;无贷款业务的营业网点不得设置贷款柜员岗以及与其业务范围无关的岗;无联行业务的营业网点不得设置联行柜员岗。4、要强化“柜员操作权限最小化”意识。信用社和有关部门在合理设置柜员岗位的基础上,应具体结合柜员岗位操作实际,进一步控制柜员的操作权限。5、柜员休假离职应填写申请表,并注明恢复日期,逐级上报主管部门;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离本工作岗位时应填写申请表,由员工管理员及时进行相应岗位调整。6、密码管理。柜员密码严格保密,并定期不定期的更换;柜员签到输入密码时,严格执行他人回避制度。7、柜员权限设置必须履行严格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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