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32746704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_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负责向乙方贯彻、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举办计划生育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免费向乙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2、负责审核查验乙方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建档,出具审验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及时补办婚育证明;3、负责为乙方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定期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4、负责为乙方免

2、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做好随访;5、负责向乙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通报乙方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6、负责监督检查乙方落实计划生育的情况;7、负责为乙方提供子女入学、入托、生产致富信息等方面优质服务。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自觉携带合格有效的婚育证明,在甲方区域内租住、务工、经商,自流入之日起三日内持婚育证明在甲方申报并注册登记,自觉接受甲方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3、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处所,按时积极参加生殖健康检查。4、按照甲方提供的学习地点,按时积极参加甲方_的计划生育培训教育活动,学习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

3、5、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服务、指导和检查。6、负责督促招用的流动人口落实计划生育相关规定。7、在离开甲方区域前,三天内到甲方办理销档手续。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_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条款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2、乙方违约由甲方及区计生部门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_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止向乙方提供各项服务,并追回其以前在甲方享受的有关奖励优惠待遇。四、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二)协议书甲方:乡(镇、

4、街办)计生办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2、乙方责任: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_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流

6、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

7、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乙方责任: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_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乙方:流

8、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出租房主与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协议书甲方:出租房主乙方:租房流动人口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太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村(居)自治章程,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向乙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督促其到乡镇社区办查验乙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积极督促乙方回原籍办理;3、关心乙方的身心健康,督促乙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协助乙方参加村(居)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和“三查”服务。4、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服

9、务。二、乙方义务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暂住地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2、乙方应在到达现居住地_日内,主动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登记、申报暂住证,并交纳一份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乙方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或生育,违者将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由计生部门予以处理。4、乙方在本辖区内生育子女的,必须持原籍签发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身份证及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到现居住地申报出生,并将上述四证复印件交由社区(村委)计生干部存档。5、乙方应按照参加村(居)组织的计划生育政策、生殖保健知识培训,按规定每季度到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

10、务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三查”并将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原户籍所在地,存根交社区居委会。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出租房主与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协议书甲方:出租房主乙方:租房流动人口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太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村(居)自治章程,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向乙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督促其到乡镇社区办查验乙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积极督促乙方回原籍办理;3、关心乙方的身心健康,督促乙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11、,协助乙方参加村(居)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和“三查”服务。4、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二、乙方义务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暂住地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2、乙方应在到达现居住地_日内,主动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登记、申报暂住证,并交纳一份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乙方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或生育,违者将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由计生部门予以处理。4、乙方在本辖区内生育子女的,必须持原籍签发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身份证及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到现居住地申报出生,并将上述四证复印件交由社区(村委)计生干部存档。5、乙方应按照参加村(居)组织的计划生育政策、生殖保健知识培训,按规定每季度到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三查”并将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原户籍所在地,存根交社区居委会。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页共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