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整人的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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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整人的说法合理吗? 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整人的说法是不合理的。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一、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整人的说法合理吗?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整人的说法是不合理的。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退回补充侦查有以下几

2、种情形,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

3、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因此,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法或不完备的地方纳入退回补充侦查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里侦查程序违法或不完备应理解为“侦查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具体可有两种情况: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如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如以引诱、欺骗等方法向有关证人搜集证据。退回补充侦查是在案件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下定论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决定,一般是退回夏季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做进一步的调查。退回补充侦查不仅不是整人的行为,恰恰相反的这是国家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定夺非常负责任的态度,因此不论是哪一方都应当积极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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