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热电厂水工车间机器设备安全拆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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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安全拆除协议转让方: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受让方: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安全拆除运输协议甲方(转让方授权企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住所: 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乙方(受让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电话: 传真: 主合同名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

2、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转让及拆除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协议作为买卖合同附件,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条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对乙方通过参与网络竞价方式取得的甲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进行拆除、运输。(以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有关转让标的内容为准)。第二条 施工地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及相关区域第三条 协议的认定及乙方的产生甲方在北京产权

3、交易所挂牌公示期间本协议作为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附件已向意向受让方公开,乙方已充分理解和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并依法、合规参加了网络竞价,并以最高价竞得标的物,成为本协议乙方。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职责1. 开工前甲方审核乙方下列资质,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1)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80万人民币;(2)爆破与拆除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5年来有成功安装或拆除金属结构或电力设备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报名时提供书面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审查乙方按照各种相关规定制定的拆除工程施

4、工方案。2.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3.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并报送甲方备案。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甲方有权调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并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乙方作为资产的受让方和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对资产交付后的所有的事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

5、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及环保责任: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提交第四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经甲方审查合格并办理开工手续后,乙方可进场施工。如乙方未如期提交上述资质或所提供的资质未通过转让方的审查,将扣除拆除保证金,所延误的工期及损失,由乙方负责。2.协议生效后按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完成标的物的拆运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在拆除标的物中的设备、设施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将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查及当地政府机关备案,如以上机关要求

6、修改,乙方应予修改完善,直至获得以上机关的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甲方并不因为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过审查或提出过修改意见而承担或分担乙方的安全及环保等任何责任。因施工方案修改而影响工期,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进行标的物拆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 乙方开工前将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上报甲方备案。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工伤医疗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5. 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

7、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设有有资质的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乙方应指派专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6. 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重大拆除起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安全交底严禁布置施工。7.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并将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交甲方保存。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其它事故负责。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

8、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将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报给甲方备案。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10.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

9、变更标的物以外资产以及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11.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取得甲方许可并签订用水用电协议,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2.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生产达到甲方要求。13.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4.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安全运输线路,对运输物品绑扎牢固、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厂区内的运输线路应书面报甲方批准。乙方负责对厂内及相关周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和清扫,确保运输道路安全和清洁。厂内行车速度不得大于20km/h。1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或不安全情况,乙方应当按

10、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上报、采取救援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除履行应尽的上报责任外,还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16. 施工现场降、排水措施由乙方负责。17.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应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18. 发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火险、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

11、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等;(6)发生损坏运行的公用设备和设施等;19.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与运行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20. 除以上所列项目之外,根据本拆除、运输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及特点,乙方应自行履行的有关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亦应自觉履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乙方应履行的其它安全责任。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1.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2. 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乙方

12、应编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设备拆除运输单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查通过。未通过单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甲方并不因为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过审查或提出过修改意见而承担或分担乙方的安全责任。3. 以上各项约定,乙方如未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执行,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安全拆除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该保证金支付方式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水工车间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执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损坏非转让资产,

13、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全部工作,未发生合同和协议所列的各种扣除并罚没保证金事项,甲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不安全行为,甲方将扣除并罚没相应数额的安全拆除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拆除、环保、交通、火灾、垮(坍)塌等重大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全部拆除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设备拆除、环保、交通、火灾、垮(坍)塌等一般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50%拆除保证金。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及火险,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保证金10%。4、乙方人员发生违章及现场污染、影响文明生产行为,视性质按1000-5000元/次的标准进行

14、处罚。乙方人员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人民币10000元。5、损坏非转让资产,按重置资产价值扣除并罚没拆除保证金。6、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拆除保证金人民币500元。7、若乙方偷拆或偷盗甲方非转让资产,除责令予以恢复或按重置价值进行赔偿外,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人民币10000元。8、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每发生一次扣除并罚没人民币人民币1000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行追偿。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扣除拆除保证金。10、乙方在施工期内,若拆除保证金被扣除后余额不足12

15、万元时,乙方须向甲方补齐拆除保证金至人民币 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方可继续施工,由此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安全保证金人民币100500元。(1)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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