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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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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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 1.3事故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框架 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3 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专业组职责和责任部门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2预防工作 3.3预警及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3指挥和协调 4.4应急监测 4.5信息发布 4.6安全防护 4.7应急终止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5.2装备保障 5.3通信保障5.4人力资源保障 5.5技术保障 5.6宣传、培训与演练 5.7应急能力评价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6.2 社

2、会救助 6.3 调查和总结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地方沟通与协作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 则1.1编制目的(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为确保矿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各部门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参与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的扩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

3、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环境保护条例1.3事故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l.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2)因环境污染

4、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级市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7)造成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3.2 重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

5、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7)造成跨省(区、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3.3较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7)造成跨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l.3.4一般环境事件(级) 除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外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能源临矿集团田庄煤矿矿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以及周边地区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可能波及到我矿厂区时的应急处置行动。l.5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

7、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2、组织指挥与

8、职责2.1 组织体系框架组织体系框架图。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矿环境污染应急现场指挥部通讯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气象观测组人员救护组救助安置组环境监测评估组污染处置抢险组环境监察评估组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1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设立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该指挥部在田庄煤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矿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是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最高指挥机构。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田庄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田庄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及总工程师担任。总 指 挥:矿 长副

9、总指挥:各分管矿长成 员:各采煤、掘进、辅助工区区长、各科室(中心) 负责人。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评估和修改完善;(2)负责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建设和运转;(3)批准发布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级别;(4)批准启动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5)对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6)通报发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处理的进展情况;(7)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等关系。(8)批准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状态结束。2.2.2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设立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

10、)设在田庄煤矿机电科,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振标担任。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执行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成立环境污染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田庄煤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收集和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相关信息,判定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级别,并上报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确定,根据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发布警情、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3)定期组织修订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专项预案的修改和编写,检查、指导应急预案演习工作;(4)组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5)建立健全田庄煤矿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单位信息库及应急处置技

11、术档案;(6)组织、协调、指导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7)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总结报告的上报工作。2.2.3矿环境污染应急现场指挥部由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组织成立环境污染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机电科、办公室、调度室、通防科、安监处、物质供应部、卫生所、保卫科、总务科。其职责是:(1)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状况,确定环境污染程度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2)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及时上报现场环境污染发展状况和处置信息;(4)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状况,向矿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提出处置结束的建议。2.2.4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

12、组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聘请由环保、化工、水利、供排水工程、气象、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放射性等行业的专家组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1)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协助环境污染应急现场指挥部研究、分析污染事态,提供切断污染源、控制污染扩散、减轻污染危害的应急对策;(2)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方案的制定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估以及善后处理工作;(3)对国内外环境污染应急领域的相关技术进行跟踪研究,为环境污染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2.3 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专业组职责和责任部门由机电科、办公室、调度室、通防科、安监处、物质供应部、卫生所、保卫科、总务科、财务科等单位分别组

13、成各专业应急处置小组。2.3.1通讯联络组调度室负责,在事故应急处理期间,保持指挥部的指令和对外联络的畅通。2.3.2治安保卫组由保卫科、总务科负责,承担现场保卫、危险区警戒、交通疏导、公众疏散、撤离等项工作。2.3.3应急保障组由通防救护大队负责,承担事故现场抢救工作;根据专家意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污染危害,制止污染的扩大和蔓延,避免事态发展。2.3.4气象观测组由通防科负责,承担对事故发生区域的气象要素进行跟踪观测和预报,并在事故发生区域上风方向加强气象探测。对事故发生现场的各种气象要素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提出污染物扩散、循环输送及影响程度和范围等预测结果。2.

14、3.5人员救护组由矿卫生所负责,承担现场伤员救护、转运以及指定医院救治和疫情处理等项工作。2.3.6救助安置组由劳资科、总务科负责,指导事发地做好被疏散人员的社会安置工作。2.3.7应急保障组由财务科、物资供应部负责,负责抢险物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抢险救灾人员食品、生活用品及时供应。2.3.8环境监测评估组由机电科负责,承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环境监测,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2.3.9环境监察评估组由机电科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做出处理,监督肇事单位消除污染。3、预防和预警3.1环境污染事故源3.1.1企业基本信息省田庄煤矿于

15、1997年10月破土动工, 1999年5月26日建成试生产。现已形成较为发达的交通体系,煤炭外运通过公路运出。井田对外交通方便,兖(州)-微(山)公路,-曲阜高速公路,从工业广场西部穿过,可通、曲阜、兖州、邹城等城市,为煤炭的外运及物资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矿煤质量中变质气肥煤,具有高发热量,低煤等特点,可作为工业动力用煤,民用煤和配焦煤,同时从事环保型矸石砖制造业务,原煤、洗动力煤和为矸石砖为主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其中洗动力煤还远销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地理位置省田庄煤矿位于市高新区王因镇境内,行政区划分属省市高新区及任城区管辖;井田中心西距市22Km,北距兖州市15Km,东距邹城市2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6o4210116o4708;北纬35o231135o2723。(3)气象及水文资料区内为第四系冲积平原,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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