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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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文件XX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 凤阳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XX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二年二月 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2投标须知前附表2一、总 则4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2五、开标、评标13六、合同的授予17附表一18附表二19第二章 评标办法20第一节 总则20第二节 初步评审20第三节 详细评审22第四节 评分标准23第五节 附 则24第三章 合同条款25一、协议书格式25二、通用条款26三、专用条款26第四章 技术

2、规范和设计文件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8一、授权委托书38二、投标承诺书39三、诚信投标承诺书40四、投 标 函41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2第七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会签表43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编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地点:凤阳县府城新城区 ;建设规模: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849.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05万元(注:包含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22.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34.工期要求要求工期:不高于24

3、0 日历天4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56.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建造师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下同)。6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2012年 3 月 7 日 17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HRFY(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招标人答疑内容在2012年3 月9日17 时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4、(http:/ 一份,副本 三 份,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一份,技术标文件光盘 一 份。829.1投标保证金与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6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施工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5、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帐号:187210623578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纳时间:2012年 3 月 13日15 时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和现金。944.1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支付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比例返还施工单位(无息)。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103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及地点时 间: 2012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 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134.1开 标开标时间:2012年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234.3.1建造师建造师应手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1341.4.1中标价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费率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1441.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1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和滁州市现行相关规定。16工期要求投标文件中对

7、工期要有明确承诺,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工期时间紧的问题做出合理有效的方案。17总包及分包规定本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施工单位自己组建三个项目组及工程队施工。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主体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业主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转包或肢解分包行为,有权中止合同,另选承包单位,中标人除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外另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8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若中标单位所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可以在合同签订前更换建造师,但更换的建造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更换后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建造师资质和技术水平。合同签订后建造师不予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本项目的注册建造

8、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不得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合

9、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19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本工程工期要求非常紧,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注册建造师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个工作日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5日内完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人员、机械设备同时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其它相关约定见合同专用条款。20推荐品牌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推荐品牌,投标单位必须在推荐品牌中选用其中某个推荐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不得选用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1图纸、清单、控制价请各投标人于2012年

10、3 月 6 日 17 时以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 则1. 工程概况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1#楼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地址: 凤阳县政务新区 ;建设单位: 凤阳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1.2 本工程建设规模:凤阳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849.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05万元(注:包含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工程位于府城新城区D12。该工程施工图纸由凤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设计。1.3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 1205万元。1.5 现场条件:施工场地: 已平整 ;施工用水、电: 已通 ,费用自理 ;场内外道路: 已通, 费用自理 。2. 招标范

11、围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凤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3. 承包方式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工期要求4.1 要求工期:不高于 24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至竣工备案)。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中标通知书上的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 5. 质量要求5.1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中标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6.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 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7. 资金来源7.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已落实资金 1205万 元。8. 标段划分8.1 本工程划分: 一个 标段。9. 招标方式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计价方式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11. 评标办法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特别说明:1、工程款

13、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基础出土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支付:主体工程封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 第三次支付: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门、窗、室内装饰安装、水电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第四次支付:通过消防等专项验收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付至审核核定造价额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4%(无息);余下的1%五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1、工程原则上不做变更,如确需变更,按凤政2009101号凤阳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和造价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1.2、以上款项的支付由凤阳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2、承包价格调整原则设计未预见而必须变更的项目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后,其变更价款增(减)可在决算时调整。按凤政2009101号凤阳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和造价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3、特别说明:本次招标材料价格暂定价部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报价时不允许让利。暂定价部分最终造价由县纪委监察局随机抽取一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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