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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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1)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一、实施行政许可实体的合法性(一)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合法性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经过本级政府的审查备案; 3、实施的行政许可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之内并报本级政府备案; 4、新近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必须按程序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政府确认公布;5、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不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

2、机关的,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未经过本级政府审查备案的,扣3分。 3、实施的行政许可超出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的,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未报本级政府备案的扣3分。4、新近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主体未按程序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政府确认公布的,扣3分。5、没有证据证明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上岗的,发现1名扣1分。(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1、实施的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省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事项。受理的许可事项不是依法设定或未经省政府确认

3、公布的,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三)实施行政许可适用依据的合法性1、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全称,条、款、项、目引用到位);2、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全称,条、款、项、目引用到位);3、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适用依据错误的,发现1处扣20分,适用依据不完整的,发现1处扣10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二、实施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一)申请阶段: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营业

4、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须附具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并有收件承办人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3、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保证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4、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留档的,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提供人和签收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时间;5、申请书格式文本没有包含与申请许可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或虽有与许可事项无直接关系的栏目,但已标明不需要填写。1、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扣10分。由代理人办理但未出具授

5、权委托书的,扣4分;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3、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扣5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4分。4、复印件未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的,没有提供人或签收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时间的,发现1处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6分。5、申请书格式文本擅自增设与许可事项与无直接关系内容并未标明无需填写的, 发现1处扣3分。(二)受理阶段: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依法送达。受理通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予以受理的依据及决定,受理通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注明日期;2、更正:当场更正的修改部分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申请人印章或捺印手印;3、补正:申请人提交材料,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制作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依法送达。补正通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补正的理由、内容、期限,通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注明日期。1、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扣5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

7、分不超过4分。2、当场更正的修改部分未加盖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印章或捺印手印的,发现1处扣2分。3、未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扣10分。 6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二、实施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三)审查阶段: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必须由审查人员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现场审核人员必须由两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共同执法,制作核查笔录或询问笔录。核查笔录应记录:核查的起止时间、地点、核查人和记录人的姓名、核查对象、核查的情况、核查对象在记录末尾处签署的意见及签名;询问笔录应记录: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8、询问人和记录人的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问内容、被询问人在笔录末尾处签署的意见及签名;3、由受理行政机关审查后依法应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受理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初步审查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4、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有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利害关系人告知书(公示告知的,有公示文书复印件和张贴记录),并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笔录。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被告知人的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相关法律依据,告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注明日期。陈述和申辩笔录应记录:起止时间、地点、承办人、记录人的姓

9、名、陈述、申辩人的基本情况、陈述、申辩的内容、陈述、申辩人在笔录末尾处签署的意见及签名;5、依法应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并附具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6、按照许可法特别规定程序审查及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文书应当齐全规范。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未签注审查人员审查意见、审查日期的;发现1处扣5分。2、没有证据证明是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实地核查或现场踏勘等的,发现1处扣10分。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笔录有修改,但未经被询问人确认的;1份调查询问笔

10、录只能对应1名被询问人,1份调查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有2名或2名以上的;调查询问的内容应与行政许可事项直接相关,询问的内容与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4、已制作实地核查记录,但记录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不影响作出许可决定)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5、没有证据证明已进行实地核查而作出许可决定的,视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错误,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6、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扣5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4分。7、下级行政许可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初审意见的,扣10分,

11、未将全部申请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扣5分。8、依法应当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没有检测、检验、检疫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或未根据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视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错误,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二、实施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二、实施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四)听证阶段:1、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应制作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被告知人的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关事项、提出听证申请

12、的法定期限等。告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及注明日期;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制作听证通知书,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有关内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通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等,通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及注明日期;3、听证公告内容规范。听证公告应包含的内容有听证的事项名称、听证的依据、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听证的时间,公告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及注明日期;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听证笔录应包含的内容有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其

13、代理人签名等;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应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1、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扣5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2、依法应举行听证但未举行,或虽举行过听证,但未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视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错误,扣除案卷的全部分值,即100分。(五)决定阶段: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并制作有延长期限及其理由的告知书,送达申请

14、人;2、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内容规范,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应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许可的事项名称、申请许可的种类及受理时间、审查情况及许可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意见、签名及日期; 3、行政许可决定书要件齐备:(1)有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2)有行政许可的种类和依据;(3)有准予许可的明确表示;(4)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5)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有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2)有告知当事人如对不予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1、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

15、扣10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20分。2、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扣10分。(六)送达阶段: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2、送达文书或许可证照手续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3、法定收费的有合法票据;4、证照类许可应有证照内容摘要或备份。1、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证照或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的,扣10分。2、未依法书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发现1件扣5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瑕疵的,发现1处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3、未依法收费或收费未上缴国库的,发现1件,扣5分。(七)结案阶段:结案许可文书内容规范,应包括:申请人情况、申请许可的事项名称、申请时间、受理时间、许可决定形式、结案时间、承办人意见、审核意见、审批意见等。未依法书面出具结案许可文书的,扣3分,已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但文书内容不完整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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