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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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鉴定材料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

2、,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

3、件材料应归档保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

4、。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二)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藏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己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本着“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及时进行鉴定销毁工作。第二条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及档案室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部门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第三条测绘工程鉴定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第四条鉴

5、定档案采用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对重新考证、修订的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对鉴定结果要写书面报告。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案卷,要在有关目录及案卷备考表中注明第五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审批或备案,再销毁。第六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第七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

6、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第八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第九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第十一条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三)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

7、地进行_,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鉴定材料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

8、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第一条根据_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_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

9、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_,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四)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

10、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鉴定材料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

11、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

12、,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八条

13、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参考(五)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便于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的档案管理。2、工作内容2.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由2.2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范围,是档案鉴定的依据,鉴定工作一年一次,也可以随时进行。2.3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进行,对档案的鉴定必须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的备考报后面注明日期。2.4对不归档的文件资料和已过保管期限档案鉴定后确无保存价值的要进行销毁,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抽取,重新组卷。2.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对确无保存价值,在销毁前,必须先登记注册,并写出销毁清单,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销毁。2.6销毁档案要二人监销,监销完毕后,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单上签字,并注明“已销毁”。2:7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档案,违者按档案法等有关资料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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