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32023947 上传时间:2023-04-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制造商名称:(以下简称制造商)注册地点:代理商名称:(简称代理商)注册地点:1委任兹委任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2代理商之职责(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3范围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

2、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4佣金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5费用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6制造商的职责制造商应:(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

3、数;(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7职权范围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8利害冲突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9终止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泄密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仲裁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代理商(签字):制造商(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第3页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