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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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安全协议甲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电务段乙方: 一、施工概况:由乙方承担的坡头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需在甲方管内坡头站石太线K124+630至K117+000范围内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施工责任地段:坡头站站内及石太线K124+630至K117+000范围内。施工内容:挖电缆沟;电线路过轨;敷设电缆;室内外信号设备安装;信号设备硬化面。施工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太铁师2012512号太原铁路局关于重新印发的通知;2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规

2、范(TBl020999);3.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4.太铁办2012355号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5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08】143号)。6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l-2003);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9.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太师铁【2013】562号)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路局申报。严

3、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甲方职责:1甲方对既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2施工前,甲方要积极配合与乙方一道对既有设备、电缆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给乙方。3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在接到乙方施工作业计划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派专人监护。如果甲方配合监护

4、人员不足时,乙方要适当调整施工内容和工作量,以保证甲方有足够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监护。4施工时,甲方必须安排配合监护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既有设备的安全监护,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5对乙方危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如乙方强行进行作业,甲方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可请求公安部门介入,以确保行车安全。6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和乙方的配合要求,甲方安排专人对施工实施监护,及时制止超范围、无计划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施工。对严重违章、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7负责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过程的监督检

5、查。8乙方在既有设备上施工完毕后,甲方应派监护人员进行复查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乙方职责:1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2涉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前,乙方必须先与甲方现场车间、工区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配合监护安全协议。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会议纪要要求进行施工。3施工时应提前一个月给甲方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前一日向甲方现场维修车间、工区通知次日施工作业事宜。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的施工监护工作,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妥处与甲方负责

6、人进行协调。无甲方配合监护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施工作业。5在正式施工开挖和填筑土方前,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探测电缆埋设情况,双方共同确定地下信号电缆的位置和防护方案,并由乙方采取划线、插旗、拉绳等措施。发现地下不明电缆时,待查明电缆所属单位及用途后方可施工。乙方要认真执行制订好的防护方案,以确保信号电缆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6乙方必须保证地下电缆及设备的安全,不得进行影响信号设备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如因施工造成信号设备故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抢修工作,保证既有设备及时恢复使用。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费用按路局有关规定清算。7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7、严禁大型车辆、机械和作业工具在电缆径路上行走和停留。乙方在电缆径路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开挖;在3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行走碾压;1米范围内不得使用洋镐等尖锐工具机械开挖作业。8施工中如需改移、拆除的既有设备(电缆、箱盒、信号机、转辙机)时,必须于施工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配合监护。改移、拆除方案须经设计院、信号技术科、电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需改移、加固防护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改移加固防护。设备未加固改移前,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施工。严禁将各种箱盒埋入土中,要保证箱盒不进水,确保既有信号设备不受到伤害。9施工中遇有电缆需迁移时,乙方要对施工地段的电缆

8、挖出,并电缆槽或槽钢做好防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电缆未进行迁移防护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对挖出的电缆、设备必须24小时全天候按规定进行防护,以保证既有设备的安全。10乙方安装的未开通使用的设备,须按技规要求做好防护标记,坚决杜绝因防护不到位干扰行车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11甲方应积极配合及进行施工监护,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回填前,乙方应会同各维修车间配合人员对电缆进行摇测,且必须经过维修车间配合组长逐段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表中签字后方可回填。12乙方在施工时要对既有设备进行认真调查摸底,不得改变甲方既有设备的运营状态,因调查不细对

9、既有设备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且由此对乙方造成的连带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装卸材料、设备时,确保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必要时对相关设备进行防护。13乙方在施工中要设专人进行防护,密切注意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运用。尤其要注意防止轨道电路红光带的发生,要保证各部绝缘的完好无损,搬运机具、设备、材料不得造成轨道电路封连。14乙方要严格按照配合监护范围、项目和时间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15乙方必须根据定测的电缆径路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径路,确保地下电缆的安全。16施工期间时,甲乙双方必须相互联系,每日施工结束进行当日工作小结,布置次日工作。17乙方在既有设备上动线时,必须按过渡设计要求经信号技

10、术科审核后,并于施工前10天向现场车间、电务段技术科提交室内拆配线表,经现场核实无误后,方可实施。施工后,乙方现场必须进行认真复查,经电务段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18施工中所有器材必须经甲方检修车间检修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19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十天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机构、方案及联系方式。在未提供资料前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在设备开通前乙方应将设备维护有关资料、临时竣工图及利旧情况说明提交电务段信号技术科及现场车间。20所有施工机具、材料及有碍行车物品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除出线路,严禁侵入限界。路料集中堆放,设路料看守牌,并由乙方设专人看守。21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及调度命令准许的施工内

11、容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或变更施工计划,严禁超范围施工。乙方必须在施工计划时间内完成施工,严禁超时,由于施工延点等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动用设备施工。共同责任1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共同维护铁路行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行车安全。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需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自责任认真履行,由于对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根据损失大小,进行经济赔偿。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1、双方应本着把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在施工中的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态度,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决。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清算完毕,本协议自行废止。甲方(签章):大秦铁路股份有 乙方(签章): 限公司太原电务段 负责人: 负责人: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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