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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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二一六年十月2深圳市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一、总则1(一)编制目的1(二)编制依据1(三)工作原则1(四)地面坍塌事故分类和分级2(五)适用范围4(六)地面坍塌现状4二、组织机构和职责6(一)新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6(二)新区指挥部办公室10(三)应急指挥小组11(四)地面坍塌应急专家组14三、运行机制16(一)预防、监测与预警16(二)应急处置与救援19(三)后期处置30四、应急保障33(一)人力资源保障33(二)经费保障34(三)物资保障34(四)医疗卫生保障34(五)交通运输保障34(六)治安保障35(七)人员防护保障35(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2、35(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35(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6(十一)科技支撑保障36(十二)气象服务保障36(十三)法制保障36(十四)其他应急保障37五、监督管理38(一)应急演练38(二)宣传教育38(三)培训38(四)责任与奖惩39(五)预案实施39六、附则40(一)预案管理40(二)制定与解释40七、附录41附录一: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隐患)信息报送表41附录二: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启动通知书42附录三:大鹏新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43附录四: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主要步骤流程图44附录五:大鹏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响应行动一览表45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高效

3、、有序地处置新区地面坍塌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并减轻其造成的损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3、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深圳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6、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7、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8、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试行);9、大鹏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面坍塌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健全群测

4、群防机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地面坍塌事故的发生。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四)地面坍塌事故分类和分级1、地面坍塌事故分类本预案所称地面坍塌是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坍塌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能成为一种地质灾害。根据地面坍塌事故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

5、生过程将新区地面坍塌事故分类如下: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雨水冲刷、洪水、地震、滑坡、岩溶塌陷等引起的地面塌陷。(2)事故灾害:因暗渠化河道、给排水管网、建筑基坑、轨道交通渗漏或者破裂等质量问题导致的地面塌陷;因采矿、顶管、开挖、建筑基坑、道路建设等施工引起的地面塌陷。(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战争等社会突发事件引起的地面坍塌。(4)其他地面坍塌事故。2、地面坍塌事故分级参考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地面坍塌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四个级别。(1)级(特别重大)地面坍塌事故

6、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灾害险情。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长时间中断,或特别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2)级(重大)地面坍塌事故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灾害险情。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较长时间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3)级(较大)地面坍塌事故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

7、人以下的灾害险情。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短时间中断,或较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4)级(一般)地面坍塌事故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灾害险情。造成交通运输中断,或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5)其他地面坍塌事故未达到上述级划分标准的地面坍塌事故,按一般抢修方式处理。其他地面坍塌事故主要有:因给排水管道、燃气、通讯等地下管道破裂造成的地面坍塌事故,影响范围较小,不造成人员伤亡,对交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影响较小的地面坍塌事故。(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

8、的地面坍塌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地面坍塌现状根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1月到2015年12月底,深圳市共发生地面坍塌事故579起,其中2013年发生211起、2014年发生244起、2015年发生124起。新区共接报地面坍塌突发事件11宗,地面坍塌隐患点98处,地面坍塌事故呈现隐患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的特点。经过对2013年至2015年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成因分析,有多达10余种因素引发地面坍塌,包括自然因素(如雨水冲刷)、人为因素(如施工建设等)。经统计,我市地面坍塌事故引发的主要原因:给排水管道破损导致占57.4%,管线施工不当占11.8%,

9、地铁轨道施工占10.6%。这三项因素引发的地面坍塌事故占全市地面坍塌事故总量的80%。其余由暗渠化河道破裂、深基坑施工、电缆沟破裂等原因引发。地面坍塌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丝毫不能松懈。1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新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受新区管委会和市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大鹏新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指挥部”)为处置全区地面坍塌事故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全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指挥部副总指挥:新区综合办负责人、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官:新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管负责同志。指挥部成员:新区综合办公室

10、(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新区经济服务局、新区社会建设局、新区公共事业局、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规划和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大鹏交警大队、龙岗区公安边防大队、各办事处(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南澳水司、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大鹏供电局。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新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面坍塌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1、新区综合办公室(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1、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新区综合办新闻中心;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事故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和新区领导批示、指示。2、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保障新区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检测评估、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地面坍塌重建项目所必需的资金;负责安排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应急处置经费快速拨付机制。3、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期间的电信、无线电的通畅,及时协调抢修损坏的电信、无线电设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及时修复损毁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供电,保障受

12、灾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电力供应。4、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督促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5、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新区辖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范围内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长期防范工作。6、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辖区监管的在建工程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长期防范工作。7、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因城市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导致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隐患治理和长期防范工作。负责监督辖区水务

13、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开展地面坍塌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隐患治理和长期防范工作。负责地面坍塌事故的资料收集、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8、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等各类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新区直属机关后勤物资供应保障,保证抢险救灾期间新区指挥部成员的后勤服务。9、市规划和国土委大鹏管理局:负责提供新区辖区相关规划技术资料,负责因地质灾害引起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隐患治理和长期防范工作。10、大鹏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范围内道路地面坍塌事故险情排查、监测、治理和应急工作;危险路段竖立警示带或围挡,及时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抢险和修复工作;组织、协

14、调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的运输工作。11、市公安局大鹏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当地办事处组织疏散、撤离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的人员;组织维护受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灾区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清除消防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实施地面坍塌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消防应急抢险救灾工作。12、龙岗区公安边防大队:根据新区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官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新区管委会转移危险地区群众。13、大鹏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交通疏导,维持交通秩序。14、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投资1000万元以上地面坍塌抢险救灾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工程建

15、设管理,负责组织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做好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地面坍塌防治工作。15、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地面坍塌隐患的巡查工作;负责在接报险情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警戒、疏散群众、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等救灾处置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实施辖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工程。16、深水龙岗水务集团:负责葵涌、大鹏辖区供水管网建设和运营导致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隐患治理和长期防范工作。17、南澳水司:负责南澳辖区供水管网建设和运营导致地面坍塌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隐患治理和长期防范工作。18、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负责燃气等压力管线地面坍塌事故的应急抢险、抢修工作,确保灾区燃气供应和燃气安全保障。19、大鹏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恢复及电力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电力保障,及时恢复灾区电力供应。(二)新区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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