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农业系统农机置备补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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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农业系统农机置备补助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吨粮市”建设目标,改善农业 机械结构,提高我县农机整体水平,按照市农业局<市年 “吨粮市”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年市 财政安排我县资金 万元,县财政按1:2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万 元,共计 万元对我县“吨粮市”建设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参照 中央及省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 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推广先进 适用的农业技术为主要任务,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 作物种植全程机械化为主线,以推进玉米中期管理和收获机

2、械化为重 点,兼顾夏、秋季农业生产种植机械,推动“吨粮市”建设,最大限 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农 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主要目标一是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进 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化 水平,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全程机械化;三是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 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三 是向“吨粮市”建设示范方倾斜、向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四 是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五是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程 序科学、简便、高效。农机购

3、置补贴的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经销商的确定(一)补贴范围:根据 年部、省和市对我县的农机具补贴安排 情况及市县级财政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 县 个乡镇、个行政村,补贴机具种类参照省 年中央农业机 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考虑到我县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 化装备水平,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吨粮市”建设市县补贴资金 重点用于中耕施肥机、玉米收获机、带镇压器的小麦播种机等机具的 购置补贴。县财政对“吨粮市”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按照市、县1:2 的比例进行配套。(二)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 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在申

4、请 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 等其它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 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普通农户只能购一台动力机 械或收获机械,农机大户和合作社购机台套根据农机大户以及合作社 的经营规模、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每台大型机具耕作范围不能低于(三)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农业部统一规定执 行,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我省规定,参照年省补贴机具补 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率不超过本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四)经销商:年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确定的地域内农机补贴 供货经销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

5、品时 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不得代办补贴手续。(五)购机范围:我县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 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农机补贴申请手续和结算程序(一)农机补贴申请手续1. 我县的购机者通过电视、广播以及公告等渠道了解县农机办公 布的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等信息。2. 持 到村委会开具购机证明信。3. 通过乡镇政府盖章确认。4. 持、户口本、乡村证明信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农 机办管理科报名。5.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可采取摇号等其它农民易于 接受的方式,确定享受补贴对象。6. 对确定的补贴对象在村公示不低于 天。补贴额 元以下机 具,可以将购机与公示同

6、时进行。7.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指标 确认通知书不填写价格和实际支付差价款栏,在农民和经销商定价后,由经销商填写,购机者确认。8. 购机者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在签发日次日起,日内购 机。(二)供货结算程序1. 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配指标直接下达到各项目县财政局,县 配套资金同时到位。2. 购机者购机时应向供货方(年省农机局在网上确定的地域 内农机补贴供货经销商)提交“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并按扣除补 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交款提货。供货方出具购机,提供优质农机 及售后服务。3. 供货方凭结算申请、汇总表及“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购机 存根向县农机办提出申请结算。

7、4. 县农机办核实后,向县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县财政局在接到 申请后,予以审核并与供货方结算补贴资金。(三)农机购置补贴时间:截止年月日。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鸡泽县“吨粮市”建设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成员单位由县农牧局、县 农机办、县财政局组成,县农牧局局长刚建英任主任,县农机办主任 张力强、县财政局副局长王荣山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我县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各项工作。(二)明确分工,保障落实。农牧局主要职责:提出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区域范围,制定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负责落实、指导、 监管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实施过程,开展相关的生产管理、技术培训 和技术服务,对

8、补贴区域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农机办负责补 贴机具的复审及核实工作,实际负责抽查核实工作。财政局主要职 责:保障市、县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会同县农牧局和农机办制定 资金分配方案;审核申请结算手续并及时拨付资金,对机具购置补贴 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 的省 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 年省级农机购置补 贴实施方案及市农业局、财政局印发的市 年“吨粮市”建设农 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操作,严禁强行向 购机者推荐产品。县农机办要加大购机情况的核查力度,确保补贴政 策落实到位。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办要以公告的

9、形式公开 我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 监督。(四)建立补贴机具档案。县农机办应对已补贴机具复查核实并 在补贴指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然后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 案,并在显著位置做出市级补贴机具的统一编号标记。档案内容包 括:资金使用方案、总结、申请资料及 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通知 书、复印件及资金申请汇总表等(购机档案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 三份,县农机办和县财政局各一份档案,汇总表市农业局、市农机办 和市财政局各一份)。(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认证贯彻落实农业部严 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财政 部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

10、管工作精神,认真 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登记核实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享受补贴购买 的农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县财政、农业、农机部门要 加强对购置农机具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农机具购置品牌、数 量,骗取农机具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 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2022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 力的代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切实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难题,通过开展设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

11、 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促进我 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二、试点内容(一)基金来源渠道及运作方式设立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资金规模 万元(其中:县级财 政筹集 万元,试点县资金 万元)。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 财政局,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单 独核算,利息收入计入基金总量。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机 构、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担保公司)合 作,风险共担,共同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二)基金使用对象及范围1. 基金担保对象为

12、境内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注册登记并具有丰富 的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 场)。2. 合作银行以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 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3. 基金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 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发展,支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 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 销等,不得用于非农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承担绿色增产模式 攻关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从事适度规模化生产的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13、;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扶持国家级、省级、市 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三)基金信贷规模及期限、利率1. 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最高担保信贷总额度为 万元,单户 放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万元。2. 期限、利率。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 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 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信用状况、风险状况实行综合定价,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优惠利率。原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 不得超过%。(四)基金担保贷款办理流程1. 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向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

14、会办公室受理申请后, 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合作银行、国元保险 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对申请人开展联合调查,然后各自独立, 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放贷条件和授信额度,最后会商审批,以就低不 就高原则确定授信额度,并在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借款人。3. 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会商审批通过 后,根据授信额度通知借款人到合作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县农业 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 司)凭会签审批表办理保证合同等相关手续,合作银行在县农业融资 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 办理完保证合同后三天内放款

15、。审批表经三方签章后各留存一份,作 为本协议项下担保贷款必备的证明材料。(五)风险承担比例和追偿机制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贷款风险由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 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和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风险分担 比例为: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农 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范围是借款本息。借款人不能按期偿 还借款本息发生代偿时,具体代偿和追偿程序如下:当借款人出现欠息或贷款逾期,借款人未偿还本息,合作银行向 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并同时书面通知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 公司)和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贷款逾期或欠 息达到 天,借款人仍未偿还本息,则

16、启动代偿程序,县农业融资风 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 本方案约定比例向合作银行划款代偿;代偿后,由合作银行负责向借 款人进行追偿。追回款项在扣除追偿费用后,依旧按上述风险分担比 例进行受偿。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 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运 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全程监管基金运 行。农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业务指导、调查审 核等工作。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合作银行、国 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照合作协议,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农 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提供优质便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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