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论文《乌夜啼》本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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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夜啼本事考 乌夜啼本事考王立增(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221116)内容提要:相关文献中谓乐府诗乌夜啼的本事或与刘义庆有关,或与何宴有关,经考察均难以信从。本文以为,这首乐府诗是在古代乌鸦报喜风俗的背景下产生的。关键词:乌夜啼本事考辫乌夜啼是中古时期流传十分广泛的一首乐府诗,有多处文献记录了它的本事,但存在互相抵悟、难以信从的地方。本文对其本事进行考辨,以求教于各位方家。论文发表 毕业论文较早记录乌夜啼本事的是琴历。初唐徐坚初学记十六中引琴历在乌夜啼下注曰:宋临川王义庆为江州刺史,为文帝所征,家人大惧,妓妾夜闻乌啼,忧思而成曲。琴历,著者、时代均不详。既然乌夜啼的本事见载于初唐文献,就可

2、以断定,在唐前或者至迟在初唐已经产生了乌夜啼的本事与刘义庆相关的说法。此后吴兢的乐府古题要解卷上云:右宋临川王义庆造也。宋元嘉中,徒彭城王义康于豫章郡。义庆时为江州,相见而哭。文帝闻而怪之,征还宅。义庆大惧,妓妾闻乌夜啼,“尸斋阁云:“明日应有赦。”及旦,改南充州刺史,因作此歌。故其和云:“笼窗窗不开,夜夜望郎来。”显然,与琴历的记录相比,乐府古题要解增加了许多故事细节,并明言此曲为刘义庆所造。这一材料被中唐时期杜佑的通典•乐典五沿用:乌夜啼,宋临川王义庆所作也。元嘉十七年,徒彭城王义康于章郡,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为文帝所怪,征还。义庆大惧,伎妾闻乌夜啼,叩斋阁云:“明日

3、应有赦。”其年更为充州刺史,因作此歌。故其和云:“笼窗窗不开,乌夜啼,夜夜忆郎来。”今所传歌似非义庆本旨,辞曰:“歌舞诸年少,聘婷无种则。昌蒲花可怜,闻名不相识。”杜佑是历史学家,他依据(宋书•刘义庆传中关于刘义庆任江州刺史的时间记载(约在元嘉十六、七年间),将乐府古题要解所言“宋元嘉中”具体到“元嘉十七年”。这一具体时间的加人,使上述记录乌夜啼本事的文献材料似乎更加真实。但当他引用乌夜啼所传歌辞时,却发现“今所传歌似非义庆本旨”,最先指出了歌辞与本事不符的事实。而在唐代崔令钦的教坊记中,对乌夜啼本事的记录最为详细:乌夜啼者,元嘉二十八年,彭城王义康有罪放逐,行次浮阳;江州刺史衡阳

4、王义季,留连饮宴,历旬不去。帝闻而怒,皆囚之。会稽公主,姊也,尝与帝宴洽,中席起拜。帝未达其旨,躬止之。主流涕曰:“车子岁暮,恐不为陛下所容!”车子,义康小字也。帝指蒋山曰:“必无此,不尔,便负初宁陵。”武帝葬于蒋山,故指先帝陵为誓。因封余酒寄义康,且曰:“昨与会稽姊饮,乐,忆弟,故附所饮酒往,遂宵之。”使未达济阳,衡阳家人扣二王所囚院曰:“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至,二王得释,故有此曲。主要故事情节与琴历、乐府古题要解等所载大体一致,只是加人了“会稽长公主”的事迹。其实,这一材料来自于宋书•彭城王义康传:会稽长公主,于兄弟为长,太祖至所亲敬。义康南上后,久之,上尝就主宴集甚

5、欢,主起再拜稽颗,悲不自胜。上不晓其意,自起扶之。主曰:“车子岁暮,必不为陛下所容,今特请其生命。”因,9哭。上流涕,举手指蒋山曰:“必无此虑。若违今誓,便是负初宁陵。”即封所饮酒赐义康,并书曰:“会稽姊饮宴忆弟,所余酒今封送。”车子,义康小字也。加人此段材料后,使乌夜啼的本事更加富于戏剧性,而且由于采自史书,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强其可信度。但是,崔氏所言,明显的错误有二:一是人物误,江州刺史非为“衡阳王义季”,而是临川王刘义庆,这一点已被郭茂倩在乐府诗集卷四十七“乌夜啼”题解中指出;二是时间误,崔氏云此事发生在“元嘉二十八年”,又言“历旬不去”,可以推断最早也应发生在元嘉二十八年的二、三月间,然

6、而刘义康死于元嘉二十八年正月,因而在时间上出现抵梧之处。此后,一些记录乌夜啼本事的著作如刘棘的乐府解题、刘响的旧唐书•音乐志、刘次庄的乐府集、郑樵的通志、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等大都采用上述说法,或详或略,未能超出其藩篱。然而,在中唐前后李勉的琴说中出现了另一种不同的说法:乌夜啼者,何姜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李勉谓该曲是“何晏之女所造”,起于何晏系狱被免之事,并没有提及刘义庆事。由于此乌夜啼曲在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中被收录在“琴曲歌辞”部分,因而有人认为李勉所记乃是琴曲,而前面叙刘义庆事的乌夜啼为乐府歌辞,二者不同。如朱权神奇秘谱中说

7、:“盖临川王所作,古乐府耳,非琴操也。”任半塘先生也持同样的看法,并认为此琴曲与乐府歌辞乌夜啼“不同调”a。其实,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事实,因为(乌夜啼在中古时期是琴、歌、舞三者合一的。庚信乌夜啼曲曰:“促柱繁弦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由此可证,该曲既是琴曲,又为歌曲、舞曲。其在琴者便为琴曲,何况说郭本教坊记还明言乐府诗乌夜啼“亦人琴操”。所以,李勉所记也是乐府诗乌夜啼的本事。在上述两种说法中,第一种说法虽然被诸多文献所记载和转录,但通过前文的考察分析,可以看出来是在人们不断进行加工、补充的基础上累积形成的,而其最基本的历史事实一一言刘义庆事一一并不见载于宋书、南史等正史资料,故事情节又多牵强虚

8、构之处,因而可以认定:乌夜啼的本事未必与刘义庆有关。第二种说法也不载于正史,仅见于少数文献,同样难以确认该曲的产生与何宴有关。总之,这两种说法均不能令人信从。虽然上述两种说法都难以信从,但有一个共同点:都不见于正史,这说明其来源当是民间,应是在民间流传的基础上被采集记录的。这一事实透露出一个信息:该曲的出现可能会与当时的民间文化于(比如风俗)有关。同时,两种说法都把乌鸦啼叫视作吉祥(即大赦)的预兆,而且,乌夜啼一曲的早期歌辞中也写到了乌鸦托信报喜之事,因此,笔者以为,此曲是在古代乌鸦报喜风俗的背景下产生的今天我们把乌鸦看作是凶鸟,人们常说:“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等,但在

9、我国古代不是这样,尤其是唐代及唐以前的南方一带,人们十分崇拜乌鸦,经常把乌鸦称之为“神乌”(如上古时期就有三足神乌为王母娘娘取食的传说,近年来连云港又出土了神乌赋)、“神鸦”(如宋人范成大在吴船录中记载了巫峡有“神鸦”,清人宋苹在绮廊神笔中也记载楚江有“吴王神鸦”)。唐代还有“养乌鬼”或“赛乌鬼”的风俗,如杜甫在夔州时曾说:“家家养乌鬼”,6元棋在江陵时曾说“病赛乌称鬼”,并做解释:“南人染病,竞赛乌鬼。,r7由于人们崇拜乌鸦,所以把乌鸦的到来看作是吉祥的预兆。如诗经•小雅•正月中有“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爱止,于谁之屋?”毛传云:“富人之屋,乌所集也。”乌落富人之屋

10、,表明是乌鸦能感知富贵是吉兆。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说:“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乌鸦的到来,预示国家将要兴盛,所以武王及诸大夫非常高兴。唐代段成式酉阳杂姐云:“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钱起江行无题诗云:“飞上危墙立,啼乌报好音。8甚至这一风俗到现在还有遗存,据任骋编中国民间禁忌载,河南方城一带的砖窑业就把乌鸦鸣叫视为吉兆。9)既然乌鸦能够预示吉祥,因而晋唐时期有人便把乌之夜啼视作是大赦的征兆。据明代彭大翼所撰山堂肆考卷二十六“乌啼”条云:“海盐县有乌夜村,晋穆帝何皇后父准寓此村,产后之夕,有摹乌惊噪于村落,他日复夜

11、啼,乃帝立准女为后。之日自后有乌夜啼必大赦。”唐人IR籍乌夜啼引云:“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10元棋在听灰及之弹乌夜啼引一诗中说,他在贬官期间,其妻也曾夜拜乌鸦以求赦还。正因为在晋唐时期有这样的风俗观念,所以在民间人们便把刘义庆或何晏之事很自然地附会为乌夜啼一曲的本事。至于为什么不选取别人,而单单以刘义庆或何晏的事情来进行附会,由于资料渺茫,今天已经难以索解了。如果再联系乌夜啼一曲的早期歌辞,可以更加有力地证明:此曲写乌鸦托信报喜之事。其歌辞在南朝梁陈之际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一书卷十“近代西曲歌五首”中记有一首:歌舞诸年少,

12、婷婷无种迹。曹蒲花可怜,闻名不曾识。除此首外,乐府诗集卷四十七还录有另外七首:长墙铁鹿子,布帆阿那起。诧侬安在间,一去数千里。辞家远行去,依欢独离居。此日无啼音,裂帛作还书。可怜乌臼鸟,强言知天曙。无故三更啼,欢子冒去。乌生如欲飞,二飞各自去。生离无安心,夜啼至天曙。笼窗窗不开,荡户户不动。欢下成旅钥,交侬那得往。远望千里烟,隐当在欢家。欲飞无两翅,当奈独思何。巴陵三江口,芦获齐如麻。执手与欢别,痛切当奈何。从表现的题旨上看,这八首歌辞主要叙男女离别相思之情,确实都是情歌。因而杜佑敏锐地指出,乌夜啼歌辞与刘义庆事不合。郑樵通志也察觉到其间的矛盾,但却强加解释说:“盖咏其妾也。”其实,我们要是仔

13、细品读这些歌辞,就会发现上述歌辞中曾多次提到乌鸦啼叫,如“此日无啼音”、“无故三更啼”、“夜啼至天曙”等,而且还出现了乌鸦送信报喜之事,如“辞家远行去”一首大意是说,男女分别之后,女主人公非常思念,但没听到乌鸦啼叫,预示着没有喜事,即思念的人不会到来。在这一时期的文人拟辞中,如梁简文帝的乌夜啼中也有“羞言独眠枕下泪,托道单栖城上乌”,同样是借乌鸦来寄托信息。这便表明:该曲在最早出现时就与乌鸦托信报喜有关。 总之,乐府诗乌夜啼是在古代乌鸦报喜的风俗环境中产生的,其本事不管附会于何人,都脱离不了当时的这一风俗。郭茂倩曾在乐府诗集•琴曲歌辞四中引用李勉琴说的材料后云:“按清商西曲亦有乌夜

14、啼,宋临川王所作,与此义同而事异。”其实,这里的“义同”,是指都在表现乌鸦报喜之意。参考文献:许健琴史初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已觉察到此曲本事言刘义庆事“不可信”,但未作论述,也没有提出新的看法,故本文做一考辨。该书已佚,清代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经编乐类有辑佚。隋书•经籍志经部“乐类”录有“琴历头簿一卷”,疑为此书。3笔者按:教坊记多数版本所记较为简略,如说郭本云:“乌夜啼彭城王义康、衡阳王义季,帝囚之得阳,后肴之。使未达,衡王家人叩二王所囚院,日: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至,故有此曲。亦有此曲。”此处引文为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四十七乌夜啼)“解题”部

15、分所引教坊记,据任半塘先生教坊记笺订(中华书局1962年版)云,此当为该书原文。4任半塘著(教坊记笺订,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8页。5任半塘先生在(教坊记笺订)和唐声诗中谓,唐代之所以流行乌夜啼),与唐代奉乌之风俗有关,但任先生对乌夜啼的本事并没有怀疑,见教坊记笺订第180页和唐声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80页。近来又见左汉林先生所撰<乌夜啼>本事与乌象征意义的变迁考论一文,认为在唐代及唐代以前,乌鸦一直代表着祥瑞,象征着团圆与吉祥,乌啼则是离人归来和亲人团聚的吉兆,但对乌夜啼的本事亦未加怀疑。该文载<山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论文发表 毕业论文6杜甫戏作诽谐体遣闷二首,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793页。7元棋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冀勤校点元棋集卷十,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8页。8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二三九,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679页。9任骋编中国民间禁忌,作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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