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宇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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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宏宇广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东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年6月91项目概况广东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白云区白云新城云城东路地段AB2910005地块建设功能为办公、商业为一体的广州宏宇广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72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1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50平方米;地上34层(裙楼5层)、地下3层。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460万元。本报告已对总体规划内容进行了分析,由于所涉及的餐饮业具体情况和炉头数目未能确定,因此本报告仅对餐饮业的主要污染物和治理措施进行环境

2、影响分析,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待以上项目功能、规模、内容、设备器材确定后,须重新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后另行申报。具体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5-1。表15-1 项目规划建设一览表项目楼层主要功能AB2910005地下三层车库、设备用房 、人防、消防水池地下二层车库、设备用房 地下一层车库、设备用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一层商业、大堂、管理用房、绿化广场二层商业、餐饮、设备房、管理用房三层商业、餐饮 、设备房四层商业、餐饮、设备房五层商业、餐饮、设备房裙楼天面绿化、电梯机房六层三十四层办公(其中六、二十一层为避难层)天面设备、电梯机房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论2.1 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水环境质量

3、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监测结果分析表明,本次所调查的七项指标中,除PH值、BOD5、DO、SS四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余三项指标均不同程度超出了III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2.2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由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及附近监测点的SO2、NO2、PM10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本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3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现状监测4个监测点中,东、南、北边界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65.560.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59.153.6dB(A)之间,超过声环境质

4、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西边界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3.654.5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947.2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声环境质量一般。2.4 现状生态调查结论评价区域原来是机场跑道,现为城市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简单,区域植被资源简单,主要植被均为广东常见物种,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物种。区域无大型动物分布,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项目评价范围没有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建设施工期间,本项目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主要有施工噪

5、声、粉尘、扬尘、建筑固体废物及施工污水等。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管理,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则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而且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珠江西航道的水质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环境空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餐饮油烟和地下车库车辆尾气、流动机动车尾气。建设单位拟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上述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以及项目自身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声环境影

6、响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只要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辖区内的规划布局,则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将不会对辖区及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有商场、写字楼办公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饮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厨房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生活垃圾经收集集中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垃圾转换站的消毒、杀灭害虫工作;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严控废物,其利用和处置过程需受到严格控制,必须将这类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

7、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生态环境建设单位通过合理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建设方案,保证生态建设方案与项目规划同步进行,注重对生物物种、土地土壤质量的保护,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使其与周围景观协调发展,并保证较高比率的绿地规模,建成后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使项目区域形成和谐、美观的景观区域。 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隔油池、化粪池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玻璃钢化粪池,做到无裂缝、无渗漏,不会产生渗漏污染地下水。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表明,如果备用发电机储油设施不良或管理失职造成火灾爆炸事故,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需定相应防范措施进行控制,减少事故发生产生的不良影响。由于本项目柴

8、油储罐储存量很小,进行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后,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非常小,响应应急措施后容易被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4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少且简单,产生的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纳入荔城污水处理厂指标中。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每年使用时间小于96小时,SO2、NOx总量指标建议值为0.038t/a和0.22t/a。上述总量指标为建议值,为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参考依据,最终核准指标应当以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为准。5 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

9、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土地利用规模、总体布局合理,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其选址建设是合理和可行的。6公众参与结论本次环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得到了相关公众的积极配合。由于本项目为办公、商业、餐饮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其实施将加快城市开发建设进度,促进土地升值,提升周边城市品味,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娱乐消费水平,故受调查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率很高,无公众参与个人和单位表示反对。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予以了认真

10、的考虑和积极的反馈,对公众提出的建议均表示采纳,要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维护公众和当地的切实利益,满足公众的诉求,达到项目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7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7.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1)施工期社会影响防治措施为使工程施工对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建设单位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组织施工车辆进出,减少对项目所在地周边交通的影响;在项目各工地门口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施工期间用电量和用水量均较大,为此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做好

11、临时管线的接引准备工作,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影响沿线居民及工矿企业、机关单位的正常供电供水;施工场应设置一定高度的遮敝墙网,将施工场地和外界隔离开来,减少对外界的各种不良影响;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尽可能避开人们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建设在夜间22:006:00、中午12:002:00时均停止施工,以免对其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到目前为止,建设单位未收到建设单位拟建址周围群众对项目施工的投诉。(2)施工期生态景观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非施工区地表植被,严格禁止乱砍乱伐,乱

12、采乱挖,乱弃废物;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基地,恢复施工点的植被和景观;合理规划土方堆置场,周围设围挡物,挖取的土方应尽量按原有土层堆放,降低对土壤的扰动;要有次序地分片动工,避免沿线景观凌乱,有碍景观,且需在项目四周设置屏蔽遮挡,避免给周围景观造成不良影响。(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在有市电供给情况下尽量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严禁在夜间22:006:00、中午12:002:00时作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需采取临时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设置临时工房或临时不

13、低于2米高的围墙以代替隔声墙作用,土方工程期间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施工场地要按要求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不低于2m;严禁施工单位在夜间22:006:00和中午12:002:00时施工;施工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也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22:006:00和中午12:002:00时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4)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得超载,保证运输过程中泥土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

14、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驶出施工场地和弃渣场时就先进行冲洗,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配备道路清洗车辆,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燃煤炊具;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或植被;不得在施工场地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应使用预拌混凝土。(5)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

15、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产中去。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施工现场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和项目建设土方临时堆放场地设置沉淀池收集雨天的含泥污水及装载余泥渣土的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冲洗后的含泥污水须经沉淀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属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施工时市政纳污管网已具备接驳条件,本项目的施工期污水经预处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治理,可保证施工期废水达标排放。(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成立专职环境保护保证管理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为副组长,现场施工员及安全员为组员,小组全体参与土方外运环境管理;建议在施工场地选择靠近增城大道的地方建立余泥渣土的临时堆放场地,场地周围需建设排水沟,设置沉淀池收集雨天场地的含泥污水。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对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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