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电气安全标准的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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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编制电气安全原则的导则 GB/T 164991996eqv IEC GUIDE 104:1984Guide to the drafting of electrical safety standards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8-22批准 1997-07-01实行前 言 本原则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导则104编制安全原则的导则和肩负安全指引职能及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1984年第二版)及其1号修改件(1989年)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导则等效。有关编制电气安全原则的导则部分实质上是等同采用的;有关肩负安全指引职能及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部分,根据国

2、内的现状,采用了“相应”单位的提法,以增进建立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对口的国内组织和尽快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原则。 本原则的附录D ISO/IEC导则7-1982对适合产品认证用原则的规定是为读者以便使用而增长的。 本原则从1997年7月1日起实行,1997年7月1日起所有报批的电气安全原则草案,均应符合本原则的规定。 本原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原则的附录。 本原则的附录D为提示的附录。 本原则由中国原则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电子工业部原则化研究所共同提出。 本原则由全国电气安全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原则起草人:王文良、袁介南、朱德基、张铭续、冯保昌。 鉴于各国对用一种统一的措施评估产品安

3、全原则的迫切需要,国内有必要有一种编制电气安全原则措施的导则,以保证这些原则不偏离已颁布的安全基本原则(由肩负安全指引职能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也不偏离已颁布的安全专项原则(由肩负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 本导则所波及的安全原则都是有关人身、环境、牲口和家养动物安全问题的原则(例如:避免人身受电击,避免过温、辐射、爆炸、内爆、机械不稳定和运动部件的影响以及防火)。这些原则涉及家庭和工作场合中的安全问题。 本导则合用于新的安全原则的制定和现行安全原则的修订,在获得实践经验的基本上,本导则可以按各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在合适的时候再行修订。1 编制安全原则

4、的导则1.1 全面解决所有安全面的问题 鉴于安全原则内容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为安全认证提供确切的根据,应确立一种重要的原则,即每种电气设备的安全面应当有一种原则,并且这个原则不应局限于电气安全还应涉及安全的各个方面。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时需要考虑的安全原则要点见附录C。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在制定电气类产品安全原则时,应按附录C对照检查。 适合产品认证用原则的规定参见附录D。1.2 单独解决安全问题(即不波及与安全无关的功能特性) 对于安全规定应尽量制定单独的原则(即不波及与安全无关的功能特性)。虽然规定把安全问题与功能特性问题分开仍会遇到某些实际困难,但鉴于政府机构对安全问题的关注,政府执法

5、人员需要按照明确的规定进行工作,如果选定的原则中既涉及功能特性又波及安全问题,则认证机构在仅解决安全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 按照波及的是设备或是元件(涉及器件、零件及部件,下同),可提供下列原则: a)随时可用设备:有关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安全原则应当与波及设备其她方面特性的原则分开,例如与功能特性方面的原则分开。 b)固有安全特性的元件,例如阴极射线管(防内爆型):对此类为数不多的元件应按照上述a)项解决。 c)其她各类元件:有关元件的技术委员会应按一般的方式制定一种综合性的原则,设备委员会对设备中的元件则用一般的方式原则地规定在合理使用时应符合有关国标(或IEC原则)中所规定的安全规定,或者引

6、用元件原则中对安全至关重要的条款。 0、类不合用于元件,因而制造厂应对元件加以合适地选择或在构造中采用附加措施。 注:有关0、类的具体规定见GB/T 12501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1.3 安全原则的表述措施 安全原则的表述措施各有不同,并各有优缺陷,如下列出两种典型的模式: 一种是自身涉及所有内容的原则。此类原则可以使读者在一种文本中找到所有有关信息; 一种是层次构造式(见图1),其中每个专项原则只限于某一特定方面的内容,而其她有关信息则需引用上一层次的原则。这种表述措施,从原则系列的整体上避免了相似条款的反复。* 被指派的职能不一定与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范畴相一致。图 1 安全原则的

7、层次构造 随着越来越多的安全基本原则(见附录A表A1)和安全专项原则(见附录B表B1)的浮现,层次构造方式将进一步发展。 下述内容合用于此后的工作: a)负责制定安全基本原则的技术委员会和负责制定安全专项原则的技术委员会在分别履行指引职能和专项职能中应尽量使其工作成果得以应用,最佳以原则形式刊登出来,以便为有关的技术委员会制定产品安全原则提供可靠的和统一的引用根据。 b)负责制定产品安全原则的技术委员会,对那些并不是专用于该原则范畴内的部分、章或条,均应按下列原则解决: 引用国内原则或国际原则(特别是横向原则),并应清晰地阐明此原则的版本和条号; 在需引用的内容不多时(一般不超过二至三段),则

8、直接抄录这些原则的原文,并注明所抄录内容的出处,抄录的内容应当等同。 原则布局的变更会使国际原则和国标之间的协调遇到困难。但国际组织所采用的解决措施,并不一定规定国家一级也采用同样的措施。 注:当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原则或国外先进原则制定国内电气类安全原则时,其编写格式和措施可与被采用的原则一致。1.4 波及设备维修人员安全的解决措施 当时设备维修有特殊规定期,在原则中必须加以阐明。安全原则中,可以涉及有关维修人员安全的规定,或涉及维修后保障顾客安全的规定,或同步涉及这两方面的规定。具体解决可由技术委员会自定。但是对某些预知是由顾客维修的设备,则有关技术委员会应在原则中涉及这些必要的规定。1

9、.5 使用“安全”一词的若干意见 在原则中“安全”一词用来表达该原则的目的是规定电工电子设备的规定使其不致成为危险源。 “安全”一词有时也用来替代一般是描述警告或防护作用的词,或与这种词一起使用。虽然这样使用并非错误,但当它传递的是无用的额外信息时,就不必使用“安全”这个词。 “安全”一词也有当作形容词来修饰在设备或系统中起安全作用的一元件(例如电容器、电阻器、变压器)或者一固有特性(例如阻抗)。在这种状况下,必须辨别两类元件,一类是当其发生故障时,也许使设备成为潜在危险(例如电容器的击穿或漏电能导致电击,或因电阻值的变化引起过热或导致着火);另一类元件是当其发生故障的瞬间,自身就也许是危险源

10、(例如阴极射线管的内爆)。因此使用如“安全电容”之类的术语是不对的的,它可以给人一种模糊印象,只要使用了所谓安全元件,设备便是安全的,事实上无论元件也许有多么安全,只有对它合理选择,并在设备内对的使用,才干真正地达到安全。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在大多数状况下“安全元件”只但是是安装在设备中的一般元件,在其完全失效或其中之一或几种核心特性偏移时,也会使设备不安全,因此,至少就其核心特性而言。安全取决于选择功能符合规定的元件,以及该元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设备的安全只有在所使用的多种元件以高的概率满足于相应的规定期才得以保证。使用通过质量评估的元件,并对核心特性采用严格的AQL值(可接受质量水平),才干有

11、效地达到上述目的。经验也证明只要采用经上述措施解决过的元件,是能保证设备安全的,而不必特殊考虑元件的“安全”功能。 这种措施的另一长处是此类元件的鉴定认证涉及了性能和“安全”特性两个方面,因此无需在独立的样品上获得单独的“安全认证”。 上述技术见解还可以用另一种完全不同性质的考虑来补充。目前产品的可靠性是人们关怀的重要方面,明确地规定责任是很重要的。如果一种元件被正式承觉得“安全”元件,则设备制造厂错误使用元件而导致危险的责任,很也许转移到元件制造厂。 综上所述,不能把“安全”这个词与“元件”或与某元件的名称联用,建议用一种指明使用目的词来替代“安全”这一词。 例如:保护变压器(替代安全变压器

12、); 防电击电容器; 防爆(或自保护)阴极射线管。 在其她种状况下,如果元件的故障也许成为危险源的话,则设备的安全原则中应规定此类元件必须符合的规定,或引用某元件的规范,此时不容许用称之为“安全”的元件来证明该元件合格。1.6 单一故障及其后果 电气设备的安全原则应写入与安全有关的所有规定,涉及有关的实验和那些在正常状况和单一故障状况下被觉得也许会危及安全的规定。对浮现两个单独的故障(其结合也许会危及安全者)这种状况,一般不予考虑。2 肩负安全指引职能和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2.1 定义2.1.1 安全指引职能 安全指引职能系指解决与大部分电气类产品有关的某一特定安全特性。2.1.2

13、安全专项职能 安全专项职能是指在某一特定委员会内解决产品安全规定,而这种安全规定也能合用属于其她技术委员会范畴的一种或多种产品领域。有关的技术委员会可以对这些规定进行补充或修改,以用于在其领域或专业范畴内的特定产品。 属于安全指引职能的规定的扩展不在本职责内。2.2 安全指引职能和安全专项职能的作用 给有关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指派安全指引职能和安全专项职能,具有下列作用: 保证在若干技术委员会共同范畴内的安全原则的一致性,以避免互相矛盾的规定; 有助于减少原则篇幅,从而节省材料和印刷成本,节省原则使用者和编写者的开支; 增进不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互相理解; 有助于原则体系的协调性。2.

14、3 目前指派的职能表 1 安全指引职能指 导 职 能 内 容肩负职能的技术委员会 耐漏电起痕实验措施 相应IEC SC15A(短时间实验)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波及人员和设备安全,为避免混乱和保证安全操作的标志系统。一般使用的涉及: 电气设备(如:电阻器、熔断器、旋转电机)及这些设备的组合的线端标记; 绝缘导体和裸导体的标志,例如用标记、颜色或数字辨认; 批示灯和按钮的颜色标志含义;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的运动方向 相应IEC TC16(线端标记和其她标志)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电压在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如下的绝缘配合,涉及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的尺寸。这涉及绝缘配合的有关实验措施的应用,特别是介质强度实验和有关的测试电压 相应IEC SC28A(低压设备绝缘配合)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测试机械强度的措施,如使用弹簧锤、摆锤和滚筒 相应IEC SC50A(冲击和振动实验)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腐蚀。重要波及钢铁材料的接触处和连接处的腐蚀以及由电化学电位差引起的腐蚀(根据现行的电化学电位差表) 相应IEC SC50B(气候实验)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电击防护 相应IEC TC64(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 电器外壳对外来固体物体和水的侵入以及接近带电部件或运动部件的防护级别,以及可触及性实验指的原则化。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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