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实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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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市教育局二一二年十月目录1 修订说明5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92.1 小学部分92.11 小学部分表192.12 小学部分表2102.2 初级中学部分112.21 初级中学部分表1112.22 初级中学部分表2123 实验室装备规133.1 小学部分133.2 中学部分164 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设备设施配备要求204.1 普通教室(使用面积:65/间)204.1.1 电教平台设备配置表204.2 科学实验室/探究室204.2.1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86/间)204.2.2 科学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21

2、4.3 科学仪器室(含准备室、实验员室) (使用面积:60/间)224.4 多媒体网络电脑室(使用面积:96/间)224.5 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使用面积:30/间)234.6 语言实验室(使用面积:86/间)234.7 音乐室(使用面积:86/间)234.8 舞蹈室(使用面积:100/间)244.9 音乐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244.10 美术室(含书法室、使用面积:86/间)244.11 美术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244.12 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使用面积:86/间)254.13 电教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254.14 综合实践活动室(使用面积:86/间)254.15

3、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264.16 软件制作室(使用面积:30/间)264.17 生物园264.18 小气象站274.19 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使用面积:200/间)274.20 图书馆藏书室(使用面积:32/间)274.21 教师阅览室(使用面积:32/间)284.22 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97/间)284.23 图书管理员工作室(使用面积:6/座)284.24 电子阅览室(使用面积:95/间)294.25 校园网络中心(网络)294.26 校园网络中心(机房)(使用面积:30/间)294.27 广播室(校园广播系统)(使用面积:14/间)294.28 演播室(校园

4、闭路电视系统)(使用面积:30/间)304.29 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61/间)304.30 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保健室20/间、卫生室40/间)314.31 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18/间)324.32学生体质测试室(使用面积:20/间)324.33 体育器材室(使用面积:40/间)324.34 少先队部室(使用面积:20/间)334.35 校史展览室(使用面积:30/间)334.36 文印室(使用面积:14/间)334.37 会议接待室334.38 教师办公室344.39 行政办公室344.40 总务仓库344.41 维修管理室344.42 配电室344.43 传达值班室344.4

5、4 学校交换系统344.45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345 初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设备设施配备要求355.1 普通教室(使用面积:70/间)355.1.1 电教平台设备配置表355.2 物理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355.3 化学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365.4 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365.5 科学(理、化、生)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375.6 理化生实验员室385.7 理化生准备室385.7.1 物理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35/间)385.7.2 化学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35/间)385.7.3 生物准备室(含实验员室)(使用面积

6、:35/间)395.8 仪器室(理、化、生)395.8.1 物理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395.8.2 化学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395.8.3生物仪器室(使用面积:45/间)395.9 药品室(使用面积:23/间)395.10 危险药品室(使用面积:8/间)395.11 培养室(使用面积:43/间)405.12 多媒体网络电脑室(使用面积:96/间)405.13 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使用面积:30/间)405.14 语言实验室(使用面积:96/间)415.15音乐室(使用面积:96/间)415.16 舞蹈室(使用面积:150/间)425.17 器乐排练室(使用面积:96/间)425.

7、18 音乐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425.19 美术室(含书法室) (使用面积:96/间)435.20 美术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435.21 历史室(使用面积:96/间)435.22 地理室(使用面积:96/间)445.23 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使用面积:126/间)445.24 电教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455.25 综合实践活动(劳技)室(使用面积:96/间)455.26 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使用面积:30/间)455.27 软件制作室(使用面积:30/间)465.28 生物园465.29 地理园465.30 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使用面积:300/间)465.

8、31 图书馆藏书室(使用面积:80/间)475.32 教师阅览室(使用面积:80/间)475.33 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324/间)475.34 图书管理员工作室(使用面积:12/间)485.35 电子阅览室(使用面积:96/间)485.36 校园网络中心(网络)485.37 校园网络中心(机房)(使用面积:40/间)485.38 广播室(校园广播系统)(使用面积:20/间)495.39 演播室(校园闭路电视系统)(使用面积:40/间)495.40 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120/间)495.41 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保健室20/间、卫生室40/间)505.42 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1

9、8/间)515.43 学生体质测试室(使用面积:40/间)515.44 体育器材室(使用面积:40/间)515.45 团队室(使用面积:20/间)515.46 校史(德育)展览室(使用面积:50/间)525.47 文印室(使用面积:20/间)525.48 会议接待室525.49 教师办公室525.50 行政办公室535.51 总务仓库535.52 维修管理室535.53 配电室535.54 传达值班室535.55 学校交换系统535.56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536 附: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摘录)546.1 附表一:普通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测算表546.2 附表二:普通中小学图书室

10、(馆)面积测算表641 修订说明修订原则1.1.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均衡教育资源,促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和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率先实现经济特区教育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深府办20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要求,全面修订了2006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的市义务教育规化学校配置标准(深教

11、2006464号),形成了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1.1.2 本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配置标准,不含生活服务、体育活动室(馆)及校园网络信息设备设施配置标准。1.1.2 本标准中涉及的校园网络中心及网络安全标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学校交换系统等标准另行制定。1.2 适用围1.2.1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新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普通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现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执行,逐步完善。1.2.2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制定。1.3 编制依据1.3.1 班额按教育部规定,小学

12、班额为45人,中学班额为50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备设施配备数量应根据学校班额最多学生数作适当增减。1.3.2 在制定本标准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文件: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省教育厅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粤教体200983号);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省教育厅省义务教育规化学校标准(试行)(粤教基200692号);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省教育厅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和省初中教育装备标准(试行)(粤教

13、装备200427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发改20072235号);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深财20084号)。1.4 基本要求1.4.1 本标准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1.4.2 实验室的建设,应满足课程改革的需要,在保证完成国家级课程实验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地方级课程和校本级课程的需求;应有利于探索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应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

14、使用;应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保证安全卫生;应有利于营造浓郁的学科氛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实验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应不低于实验室装备规的要求。1.4.3 平行班较多的学校,实验室数量可适当增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备设施配备数量应根据学校班额最多学生数作适当增减。1.4.4 “电脑资料及工作室”与“软件制作室”可合并设置,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其它室代替。1.5 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器材1.5.1 本标准不包括常规教学仪器、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或教学器材。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按教育部部颁标准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或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7-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要求执行。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学器材按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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